| YYDR-2017-00013 |
嶽陽縣人民政府
關於切實做好防汛二級應急響應期間安全監管工作的
通告
嶽縣政通〔2017〕10號
當前我縣正處於防汛二級應急響應期間。受連續強降雨和洞庭湖高危水位影響,我縣各類水庫、山塘和堤垸內外湖的洪水水位居高不下,險情頻發。為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就切實做好防汛二級應急響應期間安全監管工作通告如下:
1.禁止在全縣所有河道、水庫、水電站、閘壩、骨幹山塘、堤垸內外湖、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區、被淹橋梁和被淹公路的涉水涉災區域、場所從事釣魚、捕魚和休閑等各類與防汛抗災無關的活動。
2.各鄉鎮人民政府、水工程管理單位要安排專人在上述涉水區域、場所的主要出、入口張貼本公告,並設立警示標誌,必要時要拉起警戒線。要加強對上述涉水區域、場所的巡查值守,一旦發現險情須立即采取搶護措施,並及時向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3.縣公安、交通運輸、漁政、國土資源、安監等部門要對上述涉水區域加強巡邏值守。對擅自進入上述涉水區域、場所從事與防汛抗災無關活動的,要及時勸導並組織撤離。對拒不撤離的,由縣公安部門負責強製帶離並給予相應治安管理處罰。
4.本公告有效期自2017-7-6起至防汛二級響應結束止。
特此通告。
嶽陽縣人民政府
201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