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扣押決定書 嶽環查(扣)字〔2023〕8號
來源: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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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堅(男、漢族):

  身份證號碼:430124******108417

  住所:嶽陽縣新開鎮新開村毛力片湘北大道邊

  2023年5月30日,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對你經營的廢塑料加工廠進行檢查,發現你加工廠未辦理任何手續,生產廢水未經處理直排湘北大道雨水管網。

  以上事實有《現場檢查(勘察)筆錄》、《現場監察記錄》、《調查詢問筆錄》、身份證複印件、投資清單、現場照片等證據為憑。

  你加工廠上述行為分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五條、《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

  依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第四條第一款第四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加工廠實施就地查封。查封期限為30日,自2023年6月16日起至2023年7月15日止。在此期間,你不得擅自損毀封條、變更查封狀態或者啟用已查封的設施、設備。

  你加工廠如不服對本查封(扣押)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嶽陽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君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嶽陽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6月16日

  附:查封(扣押)物品清單

序號

物品名

 

 

備注

1

破碎機下料開關

 /

1

查封

2

洗料機皮帶

 /

1

查封

3

造粒機皮帶

 /

1

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