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環評批﹝2020﹞44號
嶽陽縣柏祥鎮華盛竹木加工廠:
你公司報送的《年加工3000噸木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批複的申請》及相關附件已收悉。經研究,批複如下:
一、嶽陽縣柏祥鎮華盛竹木加工廠位於嶽陽縣柏祥鎮中村村上宏組115縣道南側,擬投資60萬元新建年加工3000噸木材建設項目,總占地麵積1500m2。項目以雜木為原材料,經剝皮、切片、篩分等工序生產不同規格的木皮,年產木皮2500噸。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生產車間、原料堆場、配電房及其他公用工程等,不設產品堆場,產品通過皮帶運輸機直接輸送至外運車輛。項目內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根據廣西泰勝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製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內容、結論和專家評審意見,從環境保護方麵考慮,我局原則同意你公司環境影響報告表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工藝、地點和環境保護對策措施。
二、項目在運營過程中必須全麵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著重做好以下環保工作:
1.加強水汙染防治。按照“清汙分流、雨汙分流”原則設計、建設項目區域內的雨水及汙水管網。雨水經雨水溝收集後排入東南側水塘;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生活汙水經化糞池處理後用作周邊農田、菜地施肥,全部綜合利用。
2.加強大氣汙染防治。加強生產區現場管理,生產區設置封閉廠房,規範操作,確保無組織排放粉塵及揮發性有機廢氣滿足《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廠界濃度限值要求。
3.加強噪聲汙染防治。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消聲、減振、密封等措施;加強對設備的維護和保養;確保項目場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要求。
4.強化固廢處置措施。按要求設置規範的臨時貯存場所,對廢棄物進行分類暫存,並全部進行綜合利用或妥善處置。其中下腳料、切片粉塵收集後外售,全部綜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三、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汙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四、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製度及相關環境管理製度, 項目竣工後,建設單位須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規定自行組織環保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
經手人:劉嶽榮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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