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環評批﹝2020﹞54號
嶽陽縣人民醫院:
你院報送的《嶽陽縣人民醫院汙水處理站升級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批複的申請》及相關附件已收悉。經研究,批複如下:
一、嶽陽縣人民醫院位於嶽陽縣城關鎮天鵝路65號,擬投資295.92萬元對汙水處理站進行升級改造,占地麵積209.98m2。項目對原有的汙水處理設施進行拆除,同時新建化糞池、格柵池、調節池、生物接觸氧化池、二沉澱池、汙泥濃縮池、消毒池、排放池、放空池、設備間等,屬於原址重建,不新增占地,新建汙水處理規模為700m3/d的汙水處理站,處理工藝為“一級處理+生物接觸氧化法+臭氧消毒工藝”。項目建設期間,采取臨時的汙水處理措施,在現有設備間南側空地上建設玻璃鋼一體化汙水處理裝置作為臨時處理池,利用原有設備進行汙水處理,汙水處理工藝為“水解酸化+SBR+消毒工藝”。項目醫療廢水和生活廢水共用一套處理設施,醫院設置傳染科,該科室廢水經預處理後與醫院其他廢水一起處置,無其他特殊醫療廢水產生,傳染科廢水預處理設施不在本次升級改造範圍內。項目內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根據湖南藍綠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編製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內容、結論和專家評審意見,從環境保護方麵考慮,我局原則同意你院環境影響報告表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工藝、地點和環境保護對策措施。
二、項目在運營過程中必須全麵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著重做好以下環保工作:
1.加強水汙染防治。按照“清汙分流、雨汙分流”原則設計、建設項目區域內的雨水及汙水管網。雨水經場區雨水管網排入市政雨水管網。項目廢水經過化糞池-格柵池-調節池-接觸氧化池-二沉池-消毒處理工藝處理後達到《醫療機構水汙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中表2的預處理標準,然後通過天鵝路汙水管網排入嶽陽縣水處理廠。
2.加強大氣汙染防治。加強汙水處理設施現場管理,易產生惡臭的處置設施封閉,強化臭氣收集效率,減少無組織臭氣排放,無組織排放的惡臭氣體執行《醫療機構水汙染物排放標準》(GB 18466-2005)表3中汙水處理站周邊大氣汙染物最高允許濃度和《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中二級標準。對汙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惡臭氣體進行收集,經收集後進入活性炭吸附塔進行處理,處理後廢氣通過15m的排氣筒排放,執行《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中標準要求。
3.加強噪聲汙染防治。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消聲、減振、密封等措施;加強對設備的維護和保養;確保項目場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要求。
4.強化固廢處置措施。按要求設置規範的臨時貯存場所,對廢棄物進行分類暫存,並全部妥善處置。項目產生的廢活性炭、格柵渣、汙泥為危險廢物,交由嶽陽市方向固廢安全處置有限公司處置。
5.健全相關製度,明確崗位責任,配備專職環保管理人員負責環境管理工作。環保設施必須正常運轉,確保各項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三、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汙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四、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製度及相關環境管理製度, 項目竣工後,建設單位須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規定自行組織環保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
經手人:劉嶽榮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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