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環評批﹝2021﹞9號
嶽陽縣新仁環保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嶽陽縣新仁環保建材有限公司年產碎石30萬噸及機製砂10萬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批複的申請》及相關附件已收悉。經研究,批複如下:
一、嶽陽縣新仁環保建材有限公司位於嶽陽縣新開鎮馬店村團山二組,擬投資500萬元新建年產碎石30萬噸及機製砂10萬噸建設項目,占地麵積6220m2,項目租賃原湖南新馬公路附屬設施有限公司的土地進行生產,不新增占地,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生產車間、原料堆場、成品堆場及其他附屬設施。項目以廢石料為原料,經上料、破碎、篩分、製砂、清砂等工序生產碎石和機製砂,生產過程中所用廢石料必須有合法來源。項目內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根據山東順澤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編製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內容、結論和專家評審意見,從環境保護方麵考慮,我局原則同意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工藝、地點和環境保護對策措施,同意補辦環評。
二、項目運營過程中必須全麵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著重做好以下環保工作:
1.加強水汙染防治。按照“清汙分流、雨汙分流”原則設計、建設項目區域內的雨水及汙水管網。初期雨水收集後排入雨水池內沉澱後回用,後期雨水收集後排入西北側的水塘;生活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後用作農肥,全部綜合利用;洗砂廢水和衝洗廢水一起進入絮凝沉澱處理設施處理後全部回用,不外排。
2.加強大氣汙染防治。采取密封、清掃、噴霧降塵等措施,減少內部物料的堆存、傳輸、裝卸等環節產生的粉塵和氣態汙染物的排放;設置封閉的廠房,皮帶輸送設施封閉,強化廢氣收集措施,確保無組織排放的粉塵滿足《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廠界濃度限值要求。破碎、篩分生產工序產生的粉塵經集氣罩收集、袋式除塵器處理後,通過15m高的排氣筒排放,有組織排放的粉塵執行《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食堂油煙通過設置油煙淨化裝置處理達《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8483-2001)中的要求後經食堂樓頂排放。
3.加強噪聲汙染防治。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消聲、減振、密封等措施;加強對設備的維護和保養;確保項目場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要求。
4.強化固廢處置措施。按要求設置規範的臨時貯存場所,對廢棄物進行分類暫存,並全部進行綜合利用或妥善處置。其中廢水處置過程中板式壓濾機產生的泥餅、溝渠清理殘渣及袋式除塵收集粉塵暫存後外售,全部綜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廢機油廢暫存於廠區內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
三、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汙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四、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製度及相關環境管理製度, 項目竣工後,建設單位須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規定自行組織環保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
經手人:劉嶽榮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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