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環評﹝2024﹞7號
嶽陽縣小沅采石場:
你公司(地址:嶽陽縣新開鎮朱砂橋村,法人代表:章羅子,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3062107918****Y)報送的《湖南省嶽陽縣馬店礦區年開采及加工建築用砂岩礦150萬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報批申請書收悉。經研究,批複如下:
你公司擬投資9700萬元在嶽陽縣新開鎮朱砂橋村建設 “湖南省嶽陽縣馬店礦區年開采及加工建築用砂岩礦150萬噸建設項目”。項目建設包括礦石開采和加工兩部分:礦石開采範圍由11個拐點坐標圈定,麵積0.2416km2,主要由采礦區、工作平台、排土場、礦區道路等組成;加工利用現有碎石加工場進行破碎加工,主要由成品堆場、破碎加工區、汙水處理設備、壓濾車間以及其他生產生活輔助區等組成。
礦石開采方式采用露天開采,挖掘機作業;采礦方法為分台階采礦法,剝離逐台階進行。加工線以本采礦區礦石為原料,經給料、顎式破碎後,小於20cm的石料進入大滾筒進行清洗,20-30cm的石料則進入240型圓錐機進一步破碎,細碎後的石料將由皮帶輸運機全部送進1650型圓錐破再次進行細碎,細碎後的石料進入小滾筒二次清洗,經過清洗後不能滿足粒徑要求的(小於30mm)石料重新進行細碎達到粒徑要求,滿足粒徑要求的(小於30mm)石料則進入成品振動篩分級,篩分出幾種不同大小、不同規格的碎石成品。項目采用濕法破碎工藝,顎式破碎機、圓錐破碎機及振動篩運作過程均為濕法加工,機器內均安裝有水管對石料進行噴淋加濕。
一、根據嶽陽市優源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編製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內容、結論和嶽陽市嶽陽縣生態環境事務中心《湖南省嶽陽縣馬店礦區年開采及加工建築用砂岩礦150萬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告表技術評估報告》(嶽縣環事評估〔2024〕5號),本項目在落實報告表和本批複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並確保各類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的前提下,項目對環境的不利影響能夠得到緩解和控製,我局原則同意該項目建設。
二、項目施工運營過程中必須全麵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著重做好以下環保工作:
1.切實做好施工期的環境保護工作,落實報告表提出有關施工期間的各項汙染和生態防治措施,減少施工期間施工噪聲、廢氣、廢水及固體廢物等對周邊環境和生態產生的不利影響。
2.落實廢水汙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汙分流、雨汙分流”原則設計、建設項目區域內的雨水及汙水管網。生活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後用作農肥,全部綜合利用。初期雨水經排水溝初期雨水沉澱池沉澱處理後用於施工灑水抑塵,不外排。洗砂廢水經絮凝沉澱處理後回用生產,不外排。車輛清洗廢水沉澱槽沉澱處理後回用於車輛清洗,不外排。
3.落實廢氣汙染防治措施。礦石開采過程中的采剝、裝卸等作業場所應采取噴霧、灑水等措施;項目采用濕法破碎工藝,顎式破碎機、圓錐破碎機及振動篩運作過程均為濕法加工,機器內均安裝有水管對石料進行噴淋加濕;加工場地的原料堆場采用半封閉、灑水抑塵的防揚塵措施;排放的顆粒物執行《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廠界排放限值要求。
4.落實噪聲汙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消聲、減振、密封等措施;加強對設備的維護和保養;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要求。
5.落實固體廢物管理措施。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收集、處理和處置,並確保不造成二次汙染。剝離物用作礦山露采過程中及後期生態修複工程用土土源;底泥經壓濾機壓濾後暫存在壓濾車間後外售給周邊磚廠做原材料;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後交環衛部門處理;廢機油為危險廢物,放至危廢暫存間暫存後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置。
6.生態防治措施。禁止在非規劃用地毀林開荒、放火燒山,不得隨意砍伐礦區周邊現有樹木。按照“邊開采、邊修複”原則進行礦山複墾,最大限度恢複礦山原有景觀,維持景觀破壞麵積動態平衡,降低景觀影響。加強礦區邊坡防護、截排水溝及擋土牆等建設,防範礦區的水土流失,避免發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三、依法須辦理應急管理、水利、林業等部門手續的,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建設活動。
四、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汙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建設單位應在本項目實際排汙之前辦理排汙許可手續。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製度及相關環境管理製度,並按照相關要求做好監測和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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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新開鎮人民政府,嶽陽市優源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
經辦人:許 峰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