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據
對從省外引進原種豬的,給與補助1000元/頭。(湘農聯 〔 2020〕19 號)
二、 政策類別
財政獎補
三、 實施主體
嶽陽縣畜牧水產發展服務中心
四、 兌現層級
省、市、縣級
五、 政策期限
受理期限為文件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六、 申報條件
嶽陽縣已辦理《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且從省外引進原種 豬的生豬規模養殖場
七、 申報材料
1. 《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複印件);
2. 引進原種豬補助申請書(原件、複印件各一份);
3. 引進原種豬相關證明。
八、 申報流程
遞交申報資料-資料審核-實地審核-上報
九、申報方式
窗口申報:嶽陽縣人社局大廳畜牧水產發展服務中心窗口 受理
十、兌現形式
資金直接撥付到養殖企業(戶)賬戶
十一、辦理時間
30個工作日
十二、谘詢電話
0730-7639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