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6年第18號)第二十條 單店營業麵積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零售商,以新店開業、節慶、店慶名義開展促銷活動,應當在促銷活動結束後十五日內,將明示的促銷內容,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含縣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2006年商務部令第18號)第二十條 單店營業麵積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零售商,以新店開業、節慶、店慶等名義開展促銷活動,應當在促銷活動結束後15日內,將其明示的促銷內容,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含縣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三、辦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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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稱 |
材料類型 |
份數 |
材料形式 |
來源渠道 |
材料範本 |
材料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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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銷實施方案 |
原件 |
1份 |
紙質 |
申請人自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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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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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副本 |
複印件 |
1份 |
紙質 |
政府部門核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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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環節 |
辦理時限 |
審核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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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個小時 |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備案範圍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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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
6個小時 |
對填報信息形式上完整性和準確性進行審核,並確認申報事項是否屬於備案範圍進行甄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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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結 |
1個小時 |
屬於《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規定的備案範圍的,完成備案,出具備案回執。 |
六、辦理時限:
法定辦結時限:5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1個工作日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本事項不收費
八、谘詢監督電話:
谘詢電話:0730-7629635 監督電話:12345 0730-7620479
流程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