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嶽陽縣人民醫院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和黨員幹部履職用權行為,強化權力運行監督製約,促進廉潔從政、依法履職、擔當作為、幹淨幹事,我院針對醫院運行、服務的關鍵環節和廉政風險易發多發領域,製定了《嶽陽縣人民醫院規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履職用權負麵清單》《嶽陽縣人民醫院規範黨員幹部履職用權負麵清單》,劃定了清晰的行為“紅線”和紀律“底線”。為持續加強幹部隊伍作風建設和醫護隊伍行風建設,我院誠摯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進行監督(舉報電話0730-7662302)。
《嶽陽縣人民醫院規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履職用權負麵清單》
1.在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決策部署上打折扣、搞變通。
2.違反民主集中製原則,違規決策本醫院“三重一大”事項。
3.對分管領域廉政風險等問題失察失管、隱瞞不報。
4.濫用職權,幹預正常醫療秩序和業務流程。
5.違規幹預醫院工程、項目等招投標活動,為親屬或特定關係人謀利。
6.默許相關科室設立“小金庫”,違規發放津貼補助。
7.在藥品、耗材、設備等采購中為特定企業或人員謀利,直接或變相收受回扣、提成。
8.在人員招聘、職稱評審、幹部選拔任用中搞利益輸送,任人唯親。
9.在本醫院相關科室或場所免費投放醫療設備。
10.違規接受供應商、患者(含患者家屬)的宴請。
11.以學術會議、業務培訓、黨日活動等名義變相組織公款旅遊,虛列費用。
12.對患者反映強烈的醫療投訴問題或醫德醫風問題置之不理。
13.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親友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
《嶽陽縣人民醫院規範黨員幹部履職用權負麵清單》
1.誘導、協助他人冒名或者虛假就醫、購藥、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串通他人虛開費用單據等手段騙取、套取醫保基金。
2.在科研項目中偽造數據、侵占他人成果。
3.直接或變相收受藥品、設備、耗材等供應商的“紅包”、回扣或提成。
4.參與醫藥代表安排的學術讚助或聯誼活動,以及未經醫院批準的院外學術活動和其他醫療活動。
5.以單純增加醫療機構收入或謀取私利為目的的過度醫療和過度檢查,以及在落實醫學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政策上打折扣。
6.在診療活動中違背診療需求故意選擇高價藥品、耗材謀取私利。
7.違規收集、使用、加工、傳輸、透露、買賣患者在醫療機構提供的個人資料、產生的醫療信息。
8.以獲利為目的介紹患者到特定地點購藥。
9.忽視患者正當權益,推諉、冷落、歧視或侮辱患者。
10.違規接受供應商、患者(含患者家屬)的宴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