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應急管理局證明事項目錄(第一批)
來源:嶽陽縣應急管理局 2022-01-18 17:30
|
嶽陽縣應急管理局實行告知承諾製證明事項目錄(第一批)
|
|
嶽陽市應急管理局實行告知承諾製證明事項目錄(第一批)
|
序號
|
證明
名稱
|
證明
用途
|
設定依據
|
實施基本情況
|
行使層級
|
事項
類型
|
|
依據名稱、文號及條文內容
|
效力
層級
|
索要
單位
|
開具
單位
|
省部級
|
市級
|
縣級
|
鄉級及其他
|
|
1
|
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證明材料
|
權限內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五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2.《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20號)第八條:非煤礦礦山企業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十)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證明材料。因特殊情況不能辦理工傷保險的,可以出具辦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證明材料。
|
法律
|
應急管理局
|
人社
部門
|
√
|
√
|
√
|
|
行政
許可
|
|
2
|
足額提取安全費用證明材料
|
權限內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有關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專門用於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2.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20號)第八條:非煤礦礦山企業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九)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的證明材料。
|
法律
|
應急管理局
|
申請
單位
|
√
|
√
|
√
|
|
行政
許可
|
|
3
|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單位的設計資質證明文件
|
儲存煙花爆竹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七十二條: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機構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並對其作出的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結果負責。
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6號、第77號修訂)第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在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時,應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進行設計,編製安全專篇。
|
法律
|
應急管理局
|
住建部門
|
√
|
√
|
√
|
|
行政
許可
|
|
4
|
設計單位的設計資質證明文件
|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七十二條: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機構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並對其作出的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結果負責。
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6號、第77號修訂)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在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時,應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進行設計,編製安全專篇。
|
法律
|
應急管理局
|
住建部門
|
√
|
√
|
√
|
|
行政
許可
|
|
5
|
設計單位的設計資質證明文件
|
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七十二條: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機構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並對其作出的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結果負責。
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6號、第77號修訂)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在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時,應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進行設計,編製安全專篇。
|
法律
|
應急管理局
|
住建部門
|
√
|
√
|
√
|
|
行政
許可
|
|
6
|
其他從業人員培訓合格的證明材料
|
申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及許可延期
|
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1號)第三十四條第(二)項: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二)從業人員經過專業技術培訓並經考核合格;
2、《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5號)第九條第一款第(三)項: 申請人申請經營許可證,應當依照本辦法第五條規定向所在地市級或者縣級發證機關(以下統稱發證機關)提出申請,提交下列文件、資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三)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書(複製件)和其他從業人員培訓合格的證明材料;
3、《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5號)第十八條第一款: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後,企業需要繼續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的,應當在經營許可證有效期滿3個月前,向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發證機關提出經營許可證的延期申請,並提交延期申請書及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申請文件、資料。
|
行政法規
|
應急
管理局
|
申請單位、安全培訓機構
|
|
√
|
√
|
|
行政許可
|
備注:1.“效力層級”欄填寫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國務院決定;
2.“行政層級”欄填寫該證明事項在我市的行政機關層級;
3.“事項類型”欄填寫該證明事項涉及的具體行政行為的種類,如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給付等;
4.
填寫的證明名稱要與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上屬於證明的事項名稱一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