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承諾書
我單位(名稱)/我本人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碼為 。
鄭重承諾如下:
一、舉辦者及其法定代表人、董(理)事會、監事會主要成員品行良好,無故意犯罪記錄或者教育領域不良從業記錄;
二、提供給教育行政部門、行業管理部門、司法部門及行業組織的所有資料均合法、真實、有效,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獲得行政許可後,嚴格按照確定的條件、範圍、程序等從事相關活動,不超越行政許可範圍進行活動;
四、絕不塗改、倒賣、出租、出借行政許可證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行政許可證件;
五、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依法接受有關行政機關的事中事後監管和執法檢查,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
六、若發生違法失信行為,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接受處罰,並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七、自願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關要求,將信用承諾信息納入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並通過各級信用網站向社會公開。
承諾單位(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