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布2025版嶽陽縣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的公告
來源: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5-03-13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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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5版湖南省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公告》(2024年第4號)及嶽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5版嶽陽市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公告》(2024年第2號),結合我縣收費政策的調整情況,製定了《2025版嶽陽縣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現予以公布。嶽陽縣發展和改革局發布的《2023年嶽陽縣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同時廢止。目錄清單將根據經營服務性收費改革進程實施動態調整。

  附件:2025版嶽陽縣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

  嶽陽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2日

  附件

  2025版嶽陽縣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

類型

一級項目

二級項目

收費標準

收費文件

(文號)

定價部門

行業主管

部門

是否涉企

是否行政審批前置

是否涉進出口環節

定價方法

(方式)

備注

交通服務收費

一、車輛通行費

(一)經營性公路(含橋梁和隧道)通行費

基準收費標準:造價在6000萬元/公裏以下的四車道高速公路按車型收費為0.4元/車·公裏,計重收費為0.08元/噸·公裏;造價在6000萬元/公裏以上的四車道高速公路按車型收費為0.5元/車·公裏,計重收費為0.09元/噸·公裏;六車道高速公路按車型收費為0.5元/車·公裏,計重收費為0.10元/噸·公裏。貨車改按車型收費:非差異化收費路段每車公裏,1類0.4~0.5元,2類0.7~0.9元,3類1.14~1.48元,4類1.44~1.87元,5類1.59~1.92元,6類1.73~2.16元;差異化收費路段每車公裏,1類0.32~0.45元,2類0.71~0.81元,3類1.21~1.44元,4類1.36~1.89元,5類1.45~1.96元,6類2.08~2.34元。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文件。

湘政辦函〔2013〕150號、湘政辦函〔2021〕4號

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

交通運輸部門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二)渡口通行費

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縣相關文件。

湘發改價調規〔2023〕125號

授權市、縣人民政府製定

交通運輸部門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二、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

(一)公共文化、交通、體育、醫療、教育等公共設施配套停車場(庫、泊位),具有壟斷經營特征停車場(庫、泊位)收費

機場實行計時收費的1小時內最高收費標準8元,1小時後每增加1小時按低於5元的標準收取。實行計次收費的每次不得超過10元。進入機場停車場停放的車輛每天每車最高不超過50元。

湘發改價費規〔2020〕801號、湘發改價調規〔2023〕125號

省發展改革委,部分授權市、縣人民政府製定

公安交警部門、民用航空部門、交通運輸部門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交通服務收費

二、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

(二)政府投資建設(設立)的停車場(庫、泊位)收費

具體收費標準見縣相關文件。

湘發改價費規〔2020〕801號、湘發改價調規〔2023〕125號、嶽縣發改〔2024〕

35號

授權市、縣人民政府製定

公安交警、住建、城管部門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三、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

(一)拖車費

按照不同型車基價每次280元~580元。每增加一公裏加收標準15元~27元。放空費按被拖相應車型基價的50%收取。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文件。

湘發改價費〔2024〕984號

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

交通運輸部門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二)吊車費

按照不同車型每車次1000元~2500元;按照不同貨物重量每車次1000元~2800元。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文件。

湘發改價費〔2024〕984號

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

交通運輸部門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四、汽車客運站服務收費

(一)車輛站務基本服務收費

客運站客運代理收費按客運運費的比例及客運站等級,一甲10%,二甲8%,三甲6%。一乙9.5%,二乙7.5%,三乙5.5%。一丙9%,二丙7%,三丙、四級站及以下(含便捷車站)5%。客車發班費:按票價不超過6%;車輛安全服務費:每輛每次5~10元;停車費:每次5~20元。

湘發改價費規〔2021〕107號、湘發改價調規〔2023〕125號

省發展改革委,部分授權市、縣人民政府製定

交通運輸部門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二)旅客基本服務收費

旅客站務費:每人每次1~2元。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縣相關文件。

湘發改價費規〔2021〕107號、湘發改價調規〔2023〕125號

省發展改革委,授權市、縣人民政府製定

交通運輸部門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五、船舶過閘費

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文件。

湘發改價費規〔2023〕683號、湘發改價調規〔2023〕125號

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

交通運輸部門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公用事業服務收費

六、居民燃氣工程安裝費

嶽陽縣中心城區每戶1800元

湘發改價調規〔2021〕329號、湘發改價調規〔2023〕125號、嶽發改價調〔2021〕439號

授權市、縣人民政府製定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七、汙水處理費(按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的)

(一)居民汙水處理費

設市城市不低於0.95元/噸。縣、鄉鎮不低於0.85元/噸。嶽陽縣中心城區居民鄉鎮汙水處理費0.85元/噸。。

湘財綜〔2015〕19號、湘發改價服〔2015〕347號、湘發改價費〔2020〕29號、湘發改價費〔2020〕517號、湘發改價調規〔2023〕125號

授權市、縣人民政府製定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二)非居民汙水處理費

設市城市不低於1.4元/噸。縣、鄉鎮不低於1.2元/噸。

嶽陽縣中心城區非居民鄉鎮汙水處理費1.2元/噸。

授權市、縣人民政府製定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八、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按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的)

(一)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

具體收費標準見縣相關文件。

湘發改價費規〔2022〕945號、湘發改價調規〔2023〕125號、嶽縣政辦發【2022】22號

授權市、縣人民政府製定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

具體收費標準見縣相關文件。

授權市、縣人民政府製定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九、有線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

主機基本收視費:長沙、株洲、湘潭城區24.5元/月,其他市縣區24元/月。

湘發改價費〔2024〕657號

省發展改革委

廣播電視部門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其他特定服務收費

十、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服務費

招標、掛牌、拍賣出讓轉讓地(礦)產交易服務,按成交額分段差額累計:每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1.1%~0.03%;每宗礦業權1.82%~0.03%。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裝飾裝修以及與項目有關的設備和材料采購,建設工程項目勘察、設計、監理、代建管理和其他服務等交易服務,按中標額:每宗1000元~50000元;產權交易服務,按照中標額:每宗2000元~100000元。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文件。

湘發改價費規〔2024〕292號、湘發改價調規〔2023〕125號

省發展改革委

發展改革部門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十一、公證服務收費

(一)證明文件文書類公證收費

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文件。

湘發改價費規〔2020〕818號、湘發改價費規〔2021〕799號

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

司法行政部門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二)證明法律事實類公證收費

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文件。

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

司法行政部門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十二、司法鑒定服務收費

(一)法醫類司法鑒定收費

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文件。

湘發改價費規〔2021〕798號

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

司法行政部門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二)物證類司法鑒定收費

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文件。

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

司法行政部門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三)聲像資料類司法鑒定收費

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文件。

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

司法行政部門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十三、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業服務費

具體收費標準見縣相關文件。

湘發改價費規〔2022〕271號、湘發改價調規〔2023〕125號、

嶽縣發改〔2023〕

146號

授權市、縣人民政府製定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其他特定服務收費

十四、危險廢物處置費

(一)醫療廢物處置費

具體收費標準見市相關文件。

湘發改價費規〔2024〕43號、

湘發改價調規〔2023〕125號、

嶽發改價服〔2024〕85號

授權市人民政府製定

生態環境部門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二)其他危險廢物處置費

高溫焚燒處置每公斤2.8元;固化安全填埋每公斤1.6元;物化處理填埋每公斤2.7元。

湘發改價費規〔2023〕790號、湘發改價費規〔2024〕43號

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

生態環境部門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注:上述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和標準,更新時間截止到2024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