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辦事處)財政所、東洞庭湖財政所:
為進一步加強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建立健全監管長效機製,根據省財政廳等7家單位《關於進一步加強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的實施意見》(湘財市縣〔2021〕7號),結合我縣實際,製定了嶽陽縣《進一步加強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實施辦法》現將(征求意見稿)發給你們,請認真研讀,如有修改意見建議請在原稿上修改並報主要領導簽字,加蓋公章後掃描,於9月13日前報送至嶽陽縣財政局辦公室。
聯係人:周勁
聯係電話:13973022878
嶽陽縣財政局
2022年8月12日
進一步加強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的精神,認真落實《湖南省財政廳等七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的實施意見》(湘財市縣〔2021〕7號)、《湖南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湘財市縣〔2022〕4號)和嶽陽市《關於加強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嶽財發〔2022〕9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堅持惠民便民原則,調整優化補貼政策體係,建立健全監管長效機製,確保各項惠民惠農政策落地見效,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結合我縣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基本原則。
(一)堅持問題導向。針對近年來補貼資金發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深挖根源,舉一反三,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項,積極推廣實踐中探索形成的有效治理措施,建立健全製度體係,完善監管機製。
(二)堅持分級負責。各鄉鎮、各業務主管部門要認真組織實施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工作,要細化操作規程,要加強各部門之間的業務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工作落實。
(三)堅持便民高效。聚焦群眾關切,提升政策實效,增強補貼的針對性、有效性、便利性。消除“中梗阻”,確保補貼政策群眾及時知曉、申請簡便,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取用 方便。
(四)堅持統籌推進。各鄉鎮、各業務主管部門要統一部署、係統實施,明確工作責任和目標,采用統一發放管理平台, 建立健全製度機製,要結合實際研究具體管理措施,製定具體方案,壓實責任,抓好落實。
(五)堅持改革創新。運用創新思維,推進補貼資金“一 卡通”管理體係和能力現代化。綜合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統籌推進相關政策整合優化和補貼資金管理、發放、信息公開等工作,加強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與財政資金直達機製的有效銜接。
第三條 工作目標。到2022年底,所有直接兌付到人到戶的補貼資金原則上均通過“一卡通”方式集中發放(社會保險待遇發放及管理等中央和省另有規定的除外),並納入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係統(以下簡稱“一卡通”係統)統一管理,清理整合補貼政策和資金、規範代發金融機構和發放流程、加強數據歸集共享、搭建集中統一發放管理平台、加強 公開公示等工作,實現 “一張清單管製度”、“一個專戶管資金”、“一個平台管發放”, 補貼政策更加科學,資金績效顯著提升。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四條 各部門職責分工。
(一)財政部門。財政部門負責綜合協調工作,牽頭統籌補貼政策和資金整合,按規定下達補貼資金,依據業務主管部門提交的信息發放補貼資金,確保財政資金在預算一體化係統內循環。在政府信息公開或政務公開主管部門指導下,會同業務主管部門向社會集中統一公開補貼政策清單、製度文件和發放信息等。會同同級業務主管部門做好相關預算安排等工作。
(二)業務主管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業務主管部門負責補貼宣傳政策、基礎信息管理,包括補貼信息的采集、匯總、錄入、修改、審核、公開公示等工作,健全完善補貼底冊,受理群眾谘詢、投訴、信訪及信息公開申請,及時做好賬務核算和資金結算工作,加強補貼發放兌付的檢查、抽查、監督管理;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動態調整補貼政策清單,按要求做好相關信 息集中公開等工作。
(三)鄉鎮。負責督促指導各業務主管站所做好補貼政策宣傳、公開公示、業務查詢和政策谘詢等工作,確保公開信息的全麵性、準確性、時效性;依法保障補貼對象的知情權、表達權、監督權,並有效保護補貼信息公開中的數據安全和個人隱私;負責由本單位直接打卡發放的資金撥付和係統發放;負責本鄉鎮直接發放補貼資金的管理和監督。
(四)金融機構監管部門。負責指導代發金融機構規範有序做好補貼資金代發工作。督促代發金融機構嚴格執行代發協議,提高補貼資金發放的及時性、準確性;進一步提高金融服務水平,向補貼對象提供更多、更便捷的查詢、取款途徑,及時、逐項、免費向補貼對象發送補貼發放信息,按規定向財政部門及時提供發放信息。加強對代發金融機構的監督檢查,對工作中未嚴格執行實名製,存在違規代辦、冒領補貼等風險的金融機構,組織開展排查、檢查並嚴肅問責。
(五)代發金融機構。負責為業務主管部門和鄉鎮免費提供補貼資金代理發放業務;負責開設內部代發賬戶,用於補貼資金的歸集、代發;負責將補貼資金發放情況通過個人補貼發放管理信息係統及時反饋給業務主管部門或鄉鎮,提供明細清單,並負責免費提供補貼農戶短信到賬信息提示發放項目和發放金額。
第三章:健全製度建設,強化管理措施
第五條 建立惠民惠農補貼清單管理機製。各鄉鎮、各業務主管部門要綜合運用監督檢查、調研核查、績效評價、預算管理等手段,做好本鄉鎮、本部門補貼政策清理整合工作,加快補貼政策和項目資金清理整合進度,取消政策效果不佳,資金績效低下的項目,整合補貼性質相同、資金用途相近的項目,形成《惠民惠農補貼資金政策清單》,確保各類補貼政策不缺、不漏。
第六條 公布補貼政策清單。各鄉鎮、各業務主管部門要抓緊梳理本地補貼政策和項目,並通過“互聯網+監督”平台向社會集中統一公開,並在以後年度動態調整補貼政策清單,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七條 嚴格持卡戶資格審查。各鄉鎮、各業務主管部門要對“一卡通”持卡人(戶)一年一核對,嚴格執行一人(戶)一卡(折),及時注銷死亡銷戶、遷移銷戶、夫妻分別持卡等一戶多卡的情況,及時按政策辦理新增“一卡通”持有人(戶)。
第八條 規範代發金融機構。
(一)為實行一人(戶)一卡(折)集中發放補貼資金,凡是到人到戶的財政補助資金均需通過“一卡通”發放(社會保險待遇發放及管理等中央和省另有規定的除外),縣財政與本縣代發金融機構簽訂補貼資金代發協議,保持現行發放模式,明確辦卡激活、資金支付、補貼通知、便捷取款、數據安全等方麵的工作要求,督促指導代發金融機構提供高質量服務。
(二)根據金融機構基層網點部署、服務質量、優惠條件、便民措施等,結合本地區實際,按照招投標相關規定,依法、依規、依程序確定本地區代發金融機構。
第九條 加強政務數據匯聚和共享利用。
(一)各鄉鎮、各業務主管部門要加強補貼信息公開公示工作,擴寬信息公開渠道,依托“互聯網+監督”平台、充分利用政府或部門門戶網站、政務新媒體、政務公開欄等,公開除涉密或涉及個人隱 私外的補貼信息,提供個人補貼信息查詢、投訴舉報等服務。
(二)村(居)民委員會要發揮就近服務的優勢,通過村(居)務公開欄、村村響廣播通知等方式宣傳補貼資金政策、公開補貼信息,實現信息公開與村(居)務公開有效銜接,確保相同補貼事項公開關鍵信息對應一致,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第十條 規範補貼資金發放審核流程。
(一)財政部門收到上級下達的補貼資金指標文件後,應及時告知業務主管部門,業務主管部門應在規定時間內製定補貼資金發放工作方案並通知各鄉鎮。
(二)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縣級業務主管部門的部署,組織本鄉鎮業務主管站所進行實地登記,完成補貼數據采集,並在村務公開欄張榜公示不少於七個工作日。
(三)公示期滿無異議後,鄉鎮業務主管站所將按照采集的補貼數據,建立電子檔後,打印紙質明細到戶清冊和匯總統計表簽字蓋章(一式三份:站所存檔一份、鄉鎮財政所存檔一份、縣業務主管部門一份),報鄉鎮主要負責人審簽並加蓋鄉鎮人民政府公章後會同公開公示佐證材料報縣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審核。
(四)縣級業務主管部門對鄉鎮上報的數據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後,向縣財政局相關業務股室提供審核資料、公開公示佐證材料,報送補貼發放匯總表,申請資金撥付。
(五)縣財政局業務股室收到縣級業務主管部門報送的補貼資金發放通知書和補貼發放匯總情況表後,在規定時間內對補貼資金種類、標準、金額等內容進行程序性複核,核對無誤後向縣財政局國庫中心辦理請款手續,同時向鄉鎮財政服務中心報送補貼發放匯總情況表和補貼資金發放通知,並通知業務主管部門進行係統數據錄入;如補貼數據有誤,則由業務股室返回業務主管部門進行修改,重新采集信息。
(六)鄉鎮業務主管站所、各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補貼數據係統數據錄入後,要認真對照采集數據進行審核,審核係統數據必須與初始上報資料數據保持一致。
(七)鄉鎮係統管理員收到鄉鎮業務站所報送的補貼發放匯總情況表和通知後,要及時對補貼數據進行複核。
(八)鄉鎮財政服務中心收到業務股室報送的補貼發放數據匯總情況和補貼資金發放通知後,及時對相關數據進行程序性複核,確認無誤進行補貼資金打卡發放。
(九)代理金融機構收到鄉鎮財政服務中心發放指令後,通過安全數據交換平台將補貼資金發放到補貼對象賬戶上,並將發放完畢後的期間信息及時反饋到鄉鎮財政服務中心。縣級業務主管部門在資金發放後將惠民惠農補貼資金名稱、來源、標準、金額、項目安排等情況報相關部門備案。
(十)對因發放信息有誤造成補貼資金發放失敗的,鄉鎮財政服務中心將發放失敗信息及時提供反饋給相關業務主管部門,業務主管部門應及時通知鄉鎮業務主管站所完成發放信息的修改更正工作,按上述程序重新申請發放。
(十一)因補貼對象個人原因當年無法更正糾錯的信息,鄉鎮業務主管站所應上報業務主管部門備案,鄉鎮財政服務中心將此部分對象補貼資金退回國庫。業務主管部門做好動態管理,定期清冊梳理,數據更正後,及時報送財政部門發放。
第十一條 強化補貼資金管理,鞏固係統監管措施。
為規範嶽陽縣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係統(以下簡稱補貼係統)的使用、維護、安全管理、優化升級、數據應用,確保補貼係統安全穩定高效運行,提升惠民惠農補貼政策實施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補貼資金使用效益,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係統操作與係統審核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日常監管,保障補貼係統的正常運轉;各操作崗位應按要求配置必要的財政專網與軟硬件設備,加強內部管理與監督,要落實崗位責任,做好日常維護,為惠民惠農補貼戶提供全方麵服務。
(一)補貼係統按照“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專人操作”的原則。設立崗位有鄉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錄入員,鄉鎮財政所審核員,業務主管部門操作員、審核員,鄉鎮財政服務中心發放員等崗位,各崗位設置實行相互配合、相互牽製、形成統一整體的模式運行。即:嚴格執行《嶽陽縣惠民惠農財政補貼“一卡通”軟件係統管理辦法》
(二)加強係統維護與安全管理。一是補貼係統實行用戶實名製管理模式,所有操作員、審核員身份的開通、變更權限申請等,均需以書麵材料報鄉鎮財政服務中心審批簽字後報信息股啟用,進行日常操作。二是係統信息查詢和重要操作均實行日誌化管理。補貼實施過程中,所有用戶應確保至少每兩個工作日登陸一次補貼係統,檢查係統使用情況。三是係統管理員應通過安全渠道發放用戶登陸賬號和密碼;用戶應妥善保管登陸賬號和密碼,並至少每季度變更一次密碼;四是用戶發生變更的,應當填寫《嶽陽縣惠民惠農"一卡通"係統變更操作員審批表》經有關領導審核後報信息股進行權限變更,用戶應及時更換登陸賬號和密碼;五是嚴格在權限範圍內操作,不得冒用其他用戶賬號登陸和操作;六是必須遵守保密規定,不得擅自讓未經授權的人員登陸查看補貼係統;七是操作員定期要對補貼係統補貼發放的數據進行備份,補貼數據至少保存10年;八是各級操作員在補貼實施啟動後,應定期(至少每3月一次)組織數據信息自查,重點檢查補貼對象、補貼批次、補貼金額的確定和姓名、身份證號等錄入錯誤、信息不完整、不規範或異常變動等問題,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發現補貼實施中的問題;自查結果應及時通報;操作員及時整改錯誤信息,發現的問題應作為下次自查的重點內容。九是所有用戶要落實崗位責任,出現問題的,追究崗位人員相應責任。
第四章:加強組織領導,狠抓監管力度
第十二條 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各業務主管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成立工作專班,明確工作責任,強化推進落實。縣級業務主管部門要建立“一卡通”管理工作通報製度,加強對本係統工作的督促指導。各鄉鎮政府要 建立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工作機製,細化工作任務,明確 工作責任,加強協調聯動,認真抓好落實。
第十三條 加快大數據共享。各業務主管部門要加快實現補貼基礎信息的省級數據集中,加快與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係統聯網,按有關規定及時向財政、審計等監管部門完整提供補貼基礎信息相關電子數據和資料。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優化補貼發放係統,打通數據傳輸通道,逐步實現相關部門間數據共享,盡快實現跨層級、跨部門、跨業務的協同管理和服務,提高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發放效率。
第十四條 完善績效管理。各鄉鎮、各業務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補貼資金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製,逐步實現所有補貼資金績效目標與預算安排同步審核、同步下達。加強對補貼資金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和預算執行進度的“雙監控”,對補貼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和政策實施效果進行績效評價,並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預算安排、政策調整、改進管理的重要依據。推動補貼資金績效信息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第十五條 持續加強監管。各鄉鎮、各業務主管部門要持續 加強補貼資金發放日常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完整、準確 向審計、財政等部門提供補貼資金發放管理相關電子數據和資料。紀委、審計、財政部門要強化審計監督和監督檢查,加強 各類監督的貫通協調,形成監管合力,對存在虛報冒領、貪汙 侵占、騙取補貼、挪用補貼資金等行為嚴厲懲處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