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2022年高中階段學校“陽光招生” 實施方案
來源:教體局   2022-05-16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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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教體通〔2022〕36號

嶽陽縣2022年高中階段學校“陽光招生”實 施 方 案

    為進一步深化基礎教育改革,規範招生考試行為,維護教育公平,促進教育均衡發展,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2號)和嶽陽市教育體育局《關於做好2022年全市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嶽教體發〔2022〕6號)文件精神,按照中共嶽陽縣委辦公室、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在全縣中小學校實施“陽光招生”工作的通知》(嶽縣辦〔2014〕51號)及《嶽陽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實施方案》(嶽教體發〔2019〕17號)要求,結合我縣教育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陽光招生工作基本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招生政策、計劃、範圍及錄取條件、辦法、結果向社會公開,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堅決禁止超計劃、跨範圍招生。

    2.堅持普、職協調發展原則。加強普職招生與資助政策宣傳,積極引導初中畢業生選擇適合自身發展的高中階段教育,同步推進我縣普、職招生。

    3.堅持劃塊招生與雙向選擇相結合、學校擇優錄取原則。根據高中學校所處地理位置劃分招生範圍,禁止跨範圍招生。考生按要求填報誌願學校,高中學校根據考生誌願和成績擇優錄取。

    二、招生範圍及計劃

    1.中等職業學校招生。

    職業高中共計招收新生2900人,實施方案由職成股製訂。招生計劃及招生範圍如下:

學  校

招生計劃(人)

招生範圍

縣職業中專

2300

全縣

新科職校

600

全縣

合    計

2900

    2.普通高中招生。

    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及招生範圍如下:

學 校

招生計劃

(含特長生)

招收特長生計劃

招生範圍

縣一中

1000人(文化生950人,特長生40人,預留10名招生計劃數用於委培生退回及相關軍人烈士子女就讀安置)

音樂10人、美術10人、體育田徑12人(男生8人、女生4人),男子籃球專業5人,高水平運動員3人,共40人。

文化生、特長生均麵向全縣招生。

縣二中

900人(含特長生90人)

音樂40人、書法20人、體育30人(其中田徑不分男女25人,男子籃球5人),共90人。

文化生在嶽陽縣第八中學、集英學校、城關中心學校、鹿角中學、友愛中學、中洲中學、黃沙中學、黃秀學校、麻塘中學、湖洲學校、嶽雅學校等學校錄取;特長生中體育、書法、籃球麵向全縣招生。音樂不招縣四中招生範圍內學生。

縣三中

600人(含特長生62人)

美術30人、男子足球22人(含守門員2人),男子排球10人,共62人。

文化生在新牆中學、長湖中學、柏祥中學、步仙中學、鳳凰學校、筻口中學、新開中學、五垸中學、饒村中學等學校錄取;特長生中足球、排球麵向全縣招生,美術不招縣四中招生範圍內學生。

縣四中

400人(含特長生20人)

美術10人,音樂10,共20人。

文化生、特長生均在楊林中學、公田中學、甘田學校、月田中學、毛田中學、相思中學、雲山學校、張穀英中學等學校錄取。

嶽雅

學校

520人

縣內300人,縣外220人。

合計

3420人

212人

    三、招生程序

    1.錄取依據。

    (1)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及考查成績。錄取省級示範性高中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總評結果在B等以上(含B等),錄取其他高中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總評結果在C等以上(含C等);錄取普通高中的學生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查成績評定等級必須均為C等以上(含C等),信息技術考試成績要求達到合格。

    (2)學生文化成績。依據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各學科分值及權重如下:語文、數學、英語各120分,物理、化學、政治、曆史、生物、地理、體育各100分,總分1060分。

    (3)特長生錄取依據。

    ①特長生專業測試由體衛股製定具體方案並組織實施,同時設立各普通高中特長生錄取中考總分入圍分數線。

    ②特長生錄取按照體衛股下發的《2022年嶽陽縣普通高中音樂、體育、美術等專業特長生招生方案》執行。

    ③在國家、省、市相關體育競賽中獲得優異成績的學生錄取辦法:參加省人民政府、省教育廳或省體育局舉辦的省運會、省中學生運動會、省錦標賽,獲得單項比賽個人前3名或參加由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全國中學生運動會、全國青少年錦標賽,獲得單項比賽個人前3名的學生,納入縣一中特長生招生計劃,依據中考總分擇優錄取不超過3人;參加上述比賽獲得省級單項比賽個人前5名和國家級單項比賽個人前8名的學生,以及參加嶽陽市中學生田徑運動會,獲得單項比賽個人前3名的學生,均納入普通高中(縣一中除外)特長生招生計劃,由所屬招生範圍普通高中按特長生錄取中考總分入圍分數線降30%錄取。

    ④全麵取消體育、藝術等學生加分或優待項目,相關特長和表現等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根據相關文件規定,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軍人子女、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子女、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子女及烈士軍人子女,中考時在錄取分數線的基礎上降10%的分值錄取;作戰部隊軍人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軍人子女、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在錄取分數線的基礎上降5%的分值錄取;平時榮立三等功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表彰的現役軍人的子女,中考時在錄取分數線的基礎上降3%的分值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或優惠條件的,隻能取其中最高一項計入錄取。

    2.主要工作程序。

   (1)招生宣傳。全縣統一印製招生政策宣傳資料,招生政策、招生方案、招生日程安排和招生辦法等內容全部公開公示,並設立谘詢電話,受理群眾谘詢。

   (2)誌願填報。①初中畢業生從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兩個係列中選報誌願或普職兼報。②報考鄉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費定向委托培養的初中畢業生(以下簡稱“委培生”)在填報委培誌願後從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兩個係列中選報或普職兼報。③報考縣一中的學生,在填報縣一中誌願後,可在招生區域的普高和職高中選報或普職兼報,也可報嶽雅學校。④報考縣二中、縣三中、縣四中的考生,如家庭條件較好,有意願到民辦學校就讀,可以同時填報嶽雅學校和所屬招生區域的高中學校,但必須明確第一誌願和第二誌願,如不選擇填報嶽雅學校,則隻能填報所屬招生區域的高中學校,不得跨區域填報。⑤報考職業高中的學生,可在“嶽陽縣職業中專”和“嶽陽縣新科職業學校”中選擇。⑥填報特長生誌願的考生,必須參加全縣統一組織的專業生測試。誌願錄取順序依次為:定向委培生,縣一中特長生,縣一中文化生,第一誌願填報嶽雅學校的文化生,縣二中、縣三中、縣四中特長生,縣二中、縣三中、縣四中文化生,職高學生。前一個批次沒有被錄取的學生按要求參加下一批次的錄取。

   (3)招生考試。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以考生誌願、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查成績、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為依據,各高中學校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組織招生考試。

   (4)招生錄取。在縣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中招辦具體組織實施。

   (5)報到注冊。中招辦統一審定招生名冊後,向初中學校下發錄取通知書,學生憑錄取通知書到所錄取的高中學校報到。基教股按錄取名冊辦理注冊手續,高中學校超計劃或未經中招辦統一審批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

    3.普通高中錄取辦法。

    錄取分為委培生和特長生錄取、普通文化生錄取兩類,分兩批次進行。第一批次按順序錄取委培生(預錄)、縣一中特長生、縣一中文化生;第二批次按順序錄取嶽雅學校文化生,縣二中、縣三中、縣四中特長生,縣二中、縣三中、縣四中文化生,職高學生錄取。

   (1)第一批次錄取辦法。

    第一批次按順序錄取委培生(預錄)、縣一中特長生(先錄籃球類,再錄田徑類、音樂、美術)、縣一中文化生。

   ①委培生預錄取。按照上級有關文件及縣教體局《關於做好2022年嶽陽縣鄉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專業學生按1:1預錄。預錄後因資格審查等原因未被報考院校正式錄取的學生按文化成績、考生誌願補錄進相應的普高或職高,填報了縣一中誌願的學生隻能按照縣一中競爭性錄取分數線補錄。凡被預錄取或被正式錄取為委培生的學生因自行放棄錄取資格的,取消其普通高中補錄資格,隻能補錄進相應的職高。

   ②縣一中特長生錄取。按特長生錄取依據錄取,未錄滿的特長生計劃數不列入文化生招生計劃。

   ③縣一中文化生錄取。分兩批錄取學生:一是指標生錄取。享受指標生政策的學生必須自七年級入學起為該初中學校的在籍學生,並在該初中學校實際在籍並就讀滿三學年(集英學校享受指標生政策的學生,必須自八年級入學起為該初中學校的在籍學生,並在該初中學校實際在籍並就讀滿兩學年)。將縣一中文化生招生計劃數950人的60%(570人)按各初中學校參考人數同等比例直接分配給各校擇優錄取。所有指標生的中考成績不得低於全縣第950名學生成績的95%,如出現指標生未錄滿的情況,將未錄滿名額放入競爭性錄取中擇優錄取。二是競爭性錄取。指標生錄取完後,將剩餘文化生招生計劃實行競爭性錄取。

  (2)第二批次錄取辦法。

   ①嶽雅學校文化生錄取。根據考生誌願優先原則按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②縣二中、縣三中、縣四中特長生錄取。根據考生誌願按特長生錄取依據錄取,未錄滿的特長生計劃數列入文化生招生計劃。

   ③縣二中、縣三中、縣四中文化生錄取。根據考生誌願劃區域按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④職業高中錄取。根據考生誌願按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對象為參加嶽陽市2022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凡不能通過嶽陽市初中畢業生準考證提供網絡查詢成績的學生不能參與錄取。錄取結束後,縣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向社會公布各高中學校各批次錄取分數線,向各高中學校提供錄取花名冊,發放錄取通知書。高中學校須在規定時間內組織學生入學。

   4.職業高中錄取。

   職業學校招生與普通高中招生同步進行。隻填報職業學校誌願的學生,普通高中不得錄取;普職兼報的學生,成績上了所屬範圍高中學校的分數線,按先普高後職校錄取。錄取結束後,縣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向各職業學校提供錄取學生花名冊,發放錄取通知書。各職業學校在規定時間內組織學生入學,並做好學生的穩定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高中招生工作必須在縣高中學校陽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招生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由縣高中學校陽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解決。

   2.嚴格招生程序。各初中學校要在中考成績公布後認真組織考生和考生家長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誌願填報係統進行線上誌願填報(https://wszs.yysedu.cn/wish/中點擊“嶽陽縣”)並打印留存;班主任和其他教師不得代替考生填寫誌願。各初中學校要準確及時報送生源、誌願、考試、考查等方麵的資料,不得拖延、瞞報、漏報、誤報生源基本信息。提前向社會公示《2022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方案》和《嶽陽縣2022年高中階段學校“陽光招生”實施方案》,全麵公開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形式、賦分及成績的呈現形式;公開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及評定結果的呈現形式;公開初中畢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計算辦法、成績查詢方式;公開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錄取範圍、錄取辦法等。

   3.規範招生行為。各高中學校要嚴格按招生計劃和規定程序操作,不得擅自提前預錄,不準借學科競賽或其它名義提前錄取新生,不得超計劃招生,不得違規招收招生範圍外的學生,不得招收已被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允許掛靠學籍,不得接收寄讀生,造成人籍分離。

   4.嚴肅工作紀律。招生工作人員要增強廉潔服務意識,熱情接待來訪群眾,及時妥善處理群眾訴求,主動為學生、家長答疑解難。招生工作人員、高中學校行政幹部和教師不得接受學生家長與招生、入學有關的請吃請玩,收受紅包禮金。未經縣教育體育局批準的縣外職業學校(院)一律不準在我縣招生。各中心學校和初中學校應爭取當地黨政重視,協助司法部門堅決抵製各類違規違紀招生行為。嚴禁各鄉鎮中心學校、各初中學校的教職員工(含小學及退休教職工)擅自向縣外職業學校推薦學生或提供生源信息,獲取招生回扣。凡招生過程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一律嚴肅查處。

   5.強化公眾監督。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家長代表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監督,設立谘詢電話和舉報電話(0730—7622119、0730—7631295),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廣泛接受社會群眾監督。

嶽陽縣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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