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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統一登記號:YYDR—2021—00007
  • 發布機構:縣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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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效日期:2021-09-10
  • 信息時效期:2026-09-10
  • 公開方式:政府網站
  • 公開範圍:全部公開
  • 文號:嶽縣政通〔2021〕5號
嶽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加強非洲豬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來源:縣政府辦公室   2021-09-10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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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DR—2021—00007

嶽陽縣人民政府

關於加強非洲豬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嶽縣政通〔2021〕5號

為切實落實非洲豬瘟疫情防控“外防輸入、內防擴散”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和省市關於非洲豬瘟防控工作部署,現就加強全縣非洲豬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嚴禁“五無”生豬(無檢疫證明、無非洲豬瘟檢測報告、無車輛備案手續、無耳標、無點對點備案手續)調入我縣。一經發現由畜牧、公安部門依法查處。

二、嚴禁賓館、飯店、單位食堂將泔水、餐廚剩餘物流入養殖環節飼養生豬,一經發現對餐飲經營者和生豬養殖場(戶)依法從嚴查處。

三、嚴禁屠宰場(點)宰殺、收儲無檢疫證明、無非洲豬瘟檢測報告、無耳標的生豬,一經發現由相關部門嚴格查處。

四、非洲豬瘟疫情防控期間,關閉全縣所有生豬交易場所,全麵實行點對點調運。

五、各鄉鎮(辦事處)要加強排查力度,落實規模養殖場兩個責任人監督,加強消毒滅源工作。對全縣養殖場(戶)、無害化處理廠、收集點、收集車輛、交易市場,全麵進行消毒滅源。

六、嚴厲打擊各類涉疫違法行為。在非洲豬瘟疫情防控期間,凡違反本通告及有關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規定,導致疫情傳入、造成經濟損失的,將從嚴從重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廣大群眾如發現違規調運及隨意丟棄、屠宰、加工、銷售染疫生豬等行為,要及時向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指揮部舉報,舉報電話7652399。舉報屬實的,給予經濟獎勵。

嶽陽縣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