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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DR—2021—01012 |
嶽縣政辦發〔2021〕15號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賦權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及駐縣各相關單位:
《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賦權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2月23日
(此件主動公開)
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賦權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園區賦權指導目錄>的通知》(湘政辦發〔2020〕49號)精神,積極推進園區內審批扁平化、標準化、便利化,實現“園區事園區辦”“一件事一次辦”,結合我縣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牽頭、園區主導、部門配合”的要求,以縣政務服務中心為載體,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誰行權、誰擔責”原則,向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以下簡稱“高新園區”)管委會賦權審批事項146項(見附件1),其中土地供應與項目推進類52項,市場準入與企業經營類41項,招商引資與招才引智類16項,園區管理與服務類37項。各相關部門要緊貼園區發展需要,按照“一件事一次辦”的要求,進一步優化審批程序,編製審批服務流程和辦事指南,切實提高承接能力和審批效率,確保權力運行順暢高效,全力打造便捷高效的營商環境。
二、賦權方式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湖南省園區賦權指導目錄》並結合我縣實際,此次向高新園區賦權將采取直接賦權、委托行使、服務前移、審批直報四種方式進行。
1.直接賦權事項。法律、法規規定由縣人民政府及所屬部門實施,但未明確必須由縣人民政府及其部門行使的行政審批權,直接交由高新園區管委會實施。此次賦權園區直接審批事項2項,涉及2個部門,分別是縣市場監管局、縣住建局;由高新園區管委會按目錄接收,承擔審批職責,直接使用“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行政審批服務專用章”辦理,對外發生法律效力,審批事項按月轉業務主管部門備案。
2.委托行使事項。法律、法規規定由縣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實施的行政審批權,但基層實施更為便利、符合委托要求的事項,依法以委托方式下放,高新園區管委會以受委托部門名義行使。此次委托園區的審批事項共5項,涉及3個部門,分別是縣自然資源局、縣財政局、縣工信局。對委托行使事項,高新園區管委會根據相關職能部門委托承擔審批職責,使用“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行政審批服務專用章”辦理,審批事項按月轉業務主管部門備案。相關職能部門要充分認可高新園區管委會作出的審批服務決定,原則上不再作任何實質性的審查審核,采取“見章蓋章”方式行使職權。
3.服務前移事項。對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能授權和委托的行政審批事項或我縣暫不具備相關基礎條件的,在縣政務服務中心大廳設立“園區審批服務綠色通道”,采取前移服務窗口的方式辦理相關事項。此次服務前移審批事項122項,涉及17個部門,分別是縣自然資源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林業局、縣住建局、縣氣象局、縣發改局、縣城管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公安局、縣文旅廣電局、縣稅務局、縣商務糧食局、縣人社局、縣衛健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醫保局、中國人民銀行嶽陽縣支行。以上17個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園區審批服務綠色通道”事項辦理工作,采取高新園區管委會牽頭領辦、縣政務服務中心協調流轉、職能部門專人辦理的行政審批運行模式。
4.審批直報事項。法律、法規規定縣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無權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采取賦權直報的方式處理。此次賦權審批直報事項17項,涉及8個部門,分別是縣林業局、縣文旅廣電局、縣氣象局、縣住建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稅務局、縣發改局。由高新園區管委會負責直報事項受理並使用“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行政審批服務專用章”審核,相關職能部門積極配合高新園區工作,“見章蓋章”後向省市主管部門報批。
三、主要任務
園區賦權工作綜合性強,涉及麵廣,政策把握難度大,高新園區管委會和縣直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互相配合、通力合作,有序開展各項工作,確保權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1.做好權力承接。高新園區管委會實施直接賦權、審批直報以及受委托的行政審批權力事項的區域範圍為高新園區內;授權高新園區管委會刊刻“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行政審批服務專用章”,實現一枚公章管審批。此次直接賦權的2項、審批直報的17項行政審批事項業務辦理,統一使用此印章行使審批權限;委托行使的5項事項實行向職能單位“備案製”,采取“見章蓋章”方式審批;122項服務前移事項由高新園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前台綜合受理後,進入“園區審批服務綠色通道”辦理,相關職能部門嚴格限時辦結並行使審核權。
各審批賦權有關職能部門要根據賦權清單,做好權力事項的賦權交接手續和業務培訓指導,12月27日前完成賦權事項授權書或委托書的簽署、向社會公示賦權情況、授予印有行政公章的空白製式證照(批準文件)等,為受委托方創造條件。
2.強化人員配置。高新園區管委會明確1名副主任分管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統籌解決審批服務過程中的問題;安排2-4名綜合服務員負責受理和審批服務幫辦代辦工作。縣政務服務中心明確1名副主任分管“園區審批服務綠色通道”的審批服務工作,統籌解決審批服務過程中的問題;安排1名工作人員負責幫辦代辦以及協調流轉工作,實施“一門受理”“一網通辦”“一窗辦結”,不得要求申請人到縣政務服務中心大廳之外辦理。進駐“園區審批服務綠色通道”的職能部門由首席代表行使審批權,所作出的審批意見代表本部門審批意見。
3.優化信息化建設。賦權事項納入“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台和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係統集中辦理。審批事項所需網絡和業務係統由各部門負責提供並做好與上級部門的對接,直接審批事項和賦權直報事項所需網絡和業務係統由各相關部門提供技術支持,縣政務服務中心統一協調安裝或賦權部門單位向園區開放有限授權的賬號。
4.加強指導培訓。各賦權部門要主動靠前指導、“包教包會”,確保下放事項落實到位。一是縣政務服務中心和高新園區管委會牽頭,各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做好優化審批程序、逐項編製審批服務流程圖和辦事指南工作。運用“告知承諾、先證後核、容缺辦理”等審批改革舉措以及事中、事後等監管手段,確保審批權限下放後在現行公示的辦理時限和申請材料上再減少30%以上。二是各相關職能部門要通過專題培訓、現場指導、案例示範等方式,將審批實踐中行之有效的操作規程與審批權限一並下放到高新園區執行。
5.完善審批監管。高新園區管委會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誰行權、誰擔責”的原則,建立與審批權限相對應的監管機製,製定出台高新園區行政審批管理辦法及工作規程等長效機製,對行政審批權限增減、調整、範圍等進行規範。各職能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確保不缺位、不越位。
四、保障措施
園區賦權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內容,各相關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和上下對接,建立改革推進組織保障機製,切實保障下放事項落到實處,真正方便園區企業辦事。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高新園區行政審批賦權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副書記、縣長吳光文任組長,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童勳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張文毅任副組長,縣政府辦、縣紀委監委、縣委編辦、縣委改革辦、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縣人社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衛健局、縣農業農村局、高新園區管委會、縣生態環境分局、縣水利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林業局、縣工信局、縣城管局、縣文旅廣電局、縣商務糧食局、縣醫保局、縣氣象局、縣稅務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政務服務中心、縣優化辦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高新園區管委會,由高新園區管委會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負責人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統籌解決賦權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強與各相關賦權單位協同聯動,做好後勤經費保障等工作,確保賦權事項的受理、審查、發證等所有審批環節於12月31日前依法賦權到位。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三個組,即業務審核組、督查考評組、幫辦代辦組。業務審核組由高新園區行政審批辦主任擔任,縣政務服務中心業務股和項目代辦股、各審批賦權有關職能部門行政審批辦等單位為成員,負責賦權工作業務指導,整合優化相關事項流程,審核指導賦權事項梳理公布、流程精簡再造,做好賦權成效總結和信息收集報送等工作。督查考評組由縣優化辦主任任組長,縣紀委監委、縣政府督查室等單位為成員,負責任務梳理、交辦、督查和考核,定期對改革推進情況進行督查通報,對落實不力、違規違紀問題進行嚴肅問責。幫辦代辦組由縣政務服務中心主任任組長,負責接收來高新園區投資項目企業的委托,對幫辦代辦工作進行牽頭受理、組織協調、全程幫辦代辦;提供投資建設項目報建相關審批事項辦理中的谘詢指導服務;負責梳理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主管部門的聯絡人聯係方式,對幫辦代辦工作人員進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流程和高頻事項辦理的業務培訓等。
2.明確賦權責任。各審批賦權職能部門要明確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法律責任、追責情形和免責事項,並要製定落實細則,對賦權事項的係統對接、端口開放、人員培訓、審管聯動和事中事後監管執法等方麵進行任務分解,明確具體責任人和完成時限。各審批賦權職能部門出台的具體辦法要於12月27日前報縣委改革辦、縣政務服務中心、高新園區管委會、縣優化辦備案,作為此項工作任務落實、督查考核的依據。高新園區管委會對承接的委托事項既要保證其有序運行,又要承擔起相關的法律責任和義務,業務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監管,確保委托事項依法依規審批。
3.強化監督考核。縣紀委監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委托行政審批工作的監督檢查,對行使委托事項過程中出現的不履行法定職責、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依法依紀嚴肅處理。縣政務服務中心要加強行政權力事項實施委托管理工作的協調和監督,密切關注實施委托管理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高新園區管委會要強化社會監督,公開權力事項、行權依據、行權標準、承諾期限、收費依據等信息,並實時公開辦理過程和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附件:1.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賦權事項目錄
2.嶽陽縣XX局行政審批授權書、委托書
附件1
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賦權事項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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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賦權事項名稱 |
事項編碼 |
事項類型 |
行使層級 |
涉及部門和單位 |
賦權方式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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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賦權 |
委托行使 |
服務前移 |
審批直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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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供應與項目推進類(52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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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核發 |
000115012000(主項: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核發) |
行政許可 |
省^市^縣 |
縣自然資源局 |
√ |
||||
|
2 |
建設用地(含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 |
000115013000 |
行政許可 |
市^縣 |
縣自然資源局 |
√ |
||||
|
3 |
建設用地供地審查 |
000115057000 |
行政許可 |
市^縣 |
縣自然資源局 |
√ |
||||
|
4 |
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核發 |
000117011000 |
行政許可 |
省^市^縣 |
縣自然資源局 |
√ |
||||
|
5 |
臨時用地審批 |
000115003000 |
行政許可 |
市^縣 |
縣自然資源局 |
√ |
||||
|
6 |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後土地使用權分割轉讓批準 |
000115001000 |
行政許可 |
市^縣 |
縣自然資源局 |
√ |
||||
|
7 |
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附著物所有權轉讓、出租、抵押審批 |
000115002000 |
行政許可 |
市^縣 |
縣自然資源局 |
√ |
||||
|
8 |
閑置土地處置 |
431015072W00 |
其他行政 權力 |
市^縣 |
縣自然資源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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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出讓土地使用權按現狀轉讓 |
431015042W00 |
其他行政 權力 |
市^縣 |
縣自然資源局 |
√ |
||||
|
10 |
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審核 |
431015043W00 |
其他行政 權力 |
市^縣 |
縣自然資源局 |
√ |
||||
|
11 |
建設工程規劃核驗(驗收) |
000715002000 |
行政確認 |
市^縣 |
縣自然資源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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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海洋工程、核與輻射類除外) |
000116055000 |
行政許可 |
省^市^縣 |
縣生態環境分局 |
√ |
省市級審批權限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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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建設審批(核) |
00016413900Y |
行政許可 |
省 |
縣林業局 |
√ |
直報省級部門(不含“在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建設審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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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臨時使用林地審批 |
000164116000 |
行政許可 |
省^市^縣 |
縣林業局 |
√ |
1.賦權到國家級、省級園區權限為:臨時使用5公頃以下的林地審批; 2.臨時使用20公頃以上(含)的)林地審批,國家級園區可直報省林業局審批; 3.超過縣級臨時使用林地審批權限及涉及永久性使用林地審核的,由園區管委會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上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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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建設工程文物保護和考古許可 |
430168003W00 |
行政許可 |
省^市^縣 |
縣文旅廣電局 |
√ |
直報省級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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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避免危害氣象探測環境審批 |
000154004000 |
行政許可 |
省 |
縣氣象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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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 |
000154001001 |
行政許可 |
省^市^縣 |
縣住建局 縣氣象局 |
√ |
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竣工驗收許可,整合納入建築工程施工圖審查、竣工驗收備案,由住建部門負責;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煙花爆竹、石化等建設工程和場所,雷電易發區內的礦區、旅遊景點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單獨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場所,以及雷電風險高且沒有防雷標準規範、需要進行特殊論證的大型項目,由氣象部門負責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許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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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雷電防護裝置竣工驗收 |
000154001002 |
行政許可 |
省^市^縣 |
縣住建局 縣氣象局 |
√ |
||||
|
19 |
施工圖預算或招標上限值審查 |
431013014W00 |
其他行政 權力 |
市^縣 |
縣財政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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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企業投資項目備案 |
432004404W00 |
公共服務 |
省^市^縣 |
縣發改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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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電力設施保護區內作業審批 |
430107019W00 |
行政許可 |
市^縣 |
縣工信局 |
√ |
||||
|
22 |
工程建設項目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審查及竣工驗收 |
431017001W00 |
其他行政 權力 |
市^縣 |
縣城管局 |
√ |
||||
|
23 |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 |
000117052000 |
行政許可 |
省^市^縣 |
縣住建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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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審批 |
000117010000 |
行政許可 |
省 |
縣住建局 |
√ |
||||
|
25 |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 |
000117006000 |
行政許可 |
省^市^縣 |
縣住建局 |
√ |
||||
|
26 |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 |
000117051000 |
行政許可 |
市^縣 |
縣住建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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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砍伐城市樹木審批 |
000117027000 |
行政許可 |
市^縣 |
縣城管局 |
√ |
||||
|
28 |
遷移古樹名木審批 |
000117028000 |
行政許可 |
市^縣 |
縣城管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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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因工程建設需要拆除、改動、遷移供水、排水與汙水處理設施審核 |
000117016000 |
行政許可 |
省^市^縣 |
縣住建局 |
√ |
||||
|
30 |
由於工程施工、設備維修等原因確需停止供水的審批 |
000117023000 |
行政許可 |
市^縣 |
縣住建局 |
√ |
||||
|
31 |
施工圖審查情況備案 |
001017007000 |
其他行政 權力 |
省^市^縣 |
縣住建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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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最高投標限價(招標控製價)及其成果文件備案 |
431017369W00 |
其他行政 權力 |
省^市^縣 |
縣住建局 |
√ |
||||
|
33 |
施工、監理等招標文件告知性備案 |
431017357W00 |
其他行政 權力 |
市^縣 |
縣住建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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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情況書麵 報告 |
431017281W00(主項:中標通知書備案) |
其他行政 權力 |
市^縣 |
縣住建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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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建設工程城建檔案驗收 |
431017325W00 |
其他行政 權力 |
市^縣 |
縣住建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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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建築工程(含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燃氣設施工程和城鎮排水與汙水處理設施工程等)竣工驗收備案(含檔案驗收) |
001017006000(主項: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
其他行政 權力 |
省^市^縣 |
縣住建局 |
√ |
||||
|
37 |
建設工程竣工結算備案 |
431017367W00 |
其他行政 權力 |
市^縣 |
縣住建局 |
√ |
||||
|
38 |
權限內占用城市綠地審批 |
431017228W00 |
其他行政 權力 |
市^縣 |
縣城管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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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工程質量以及施工現場進行 檢查 |
430617042W0Y |
行政檢查 |
市^縣 |
縣住建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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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
000717008000 |
行政確認 |
市^縣 |
縣住建局 |
√ |
||||
|
41 |
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中人民防空防護事項的設計審查 |
430199009W08 |
行政許可 |
市^縣 |
縣住建局 |
√ |
||||
|
42 |
新建民用建築防空地下室的 設計審查 |
430199012W0D |
行政許可 |
市^縣 |
縣住建局 |
√ |
||||
|
43 |
新建民用建築防空地下室的 報建審批 |
430199012W0B |
行政許可 |
市^縣 |
縣住建局 |
√ |
||||
|
44 |
新建民用建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審批 |
430199017W00 |
行政許可 |
市^縣 |
縣住建局 |
√ |
||||
|
45 |
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中人民防空防護事項的審批 |
430199009W0Y |
行政許可 |
市^縣 |
縣住建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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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拆除、改造、報廢人防工程及 通信設施審批 |
430199023W00 |
行政許可 |
市^縣 |
縣住建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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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權限內單獨修建人防工程的設計審查、開工報告批準、竣工驗收備案 |
430199001W0Y |
行政許可 |
省^市^縣 |
縣住建局 |
√ |
||||
|
48 |
新建民用建築防空地下室的竣工驗收備案 |
430199012W0A |
行政許可 |
市^縣 |
縣住建局 |
√ |
||||
|
49 |
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人防工程竣工驗收 |
430199009W07 |
行政許可 |
市^縣 |
縣住建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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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人防工程認定 |
430799009W00 |
行政確認 |
市^縣 |
縣住建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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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人防施工圖變更設計備案 |
431099013W00 |
其他行政 權力 |
市^縣 |
縣住建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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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人防工程檔案備案 |
431099017W00 |
其他行政 權力 |
市^縣 |
縣住建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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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場準入與企業經營類(41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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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企業設立、變更、注銷登記 |
000131003000 |
行政許可 |
省^市^縣 |
縣市場監管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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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個體工商戶設立、變更、注銷登記 |
000131004000 |
行政許可 |
縣 |
縣市場監管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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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農民專業合作社設立、變更、注銷登記 |
000131005000 |
行政許可 |
縣 |
縣市場監管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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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食品(含保健食品)經營許可 |
000131024000 |
行政許可 |
市^縣 |
縣市場監管局 |
√ |
||||
|
57 |
小餐飲經營許可證 |
430131056W00 |
行政許可 |
縣 |
縣市場監管局 |
√ |
||||
|
58 |
食品(含保健食品)生產許可 |
000131023000 |
行政許可 |
市^縣 |
縣市場監管局 |
√ |
直報省級部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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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化妝品生產許可 |
000172001000 |
行政許可 |
省 |
縣市場監管局 |
√ |
直報省級部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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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藥品生產企業許可 |
000172003000 |
行政許可 |
省 |
縣市場監管局 |
√ |
直報省級部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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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藥品批發企業許可 |
000172004000 |
行政許可 |
省 |
縣市場監管局 |
√ |
直報省級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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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藥品零售企業許可 |
000172005000 |
行政許可 |
市 |
縣市場監管局 |
√ |
藥品連鎖企業直營店除外 |
|||
|
63 |
藥品委托生產審批 |
000172009000 |
行政許可 |
省 |
縣市場監管局 |
√ |
直報省級部門 |
|||
|
64 |
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 |
000172028000 |
行政許可 |
市 |
縣市場監管局 |
√ |
直報市級部門 |
|||
|
65 |
藥品、醫療器械互聯網信息服務審批 |
000172030000 |
行政許可 |
省 |
縣市場監管局 |
√ |
直報省級部門 |
|||
|
66 |
計量標準器具核準 |
000131012000 |
行政許可 |
國家^省^市^縣 |
縣市場監管局 |
√ |
||||
|
67 |
強製檢定工作計量器具備案 |
431031034W00 |
其他行政 權力 |
市^縣 |
縣市場監管局 |
√ |
||||
|
68 |
企業(包括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自主申報名稱 |
431031082W00 |
其他行政 權力 |
市^縣 |
縣市場監管局 |
√ |
||||
|
69 |
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和生產企業、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 |
431072056W00 |
其他行政 權力 |
市 |
縣市場監管局 |
√ |
||||
|
70 |
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列入、移出、異議的處理 |
431031085W00 |
其他行政 權力 |
市^縣 |
縣市場監管局 |
√ |
||||
|
71 |
營業執照遺失補領、換發申請 |
431031090W01 |
其他行政 權力 |
省^市^縣 |
縣市場監管局 |
√ |
||||
|
72 |
申請增加、減少營業執照副本 |
431031090W02 |
其他行政 權力 |
省^市^縣 |
縣市場監管局 |
√ |
||||
|
73 |
權限內備案事項 |
431031091W00 |
其他行政 權力 |
省^市^縣 |
縣市場監管局 |
√ |
||||
|
74 |
動產抵押登記 |
000731001000 |
行政確認 |
縣 |
中國人民銀行 嶽陽縣支行 |
√ |
||||
|
75 |
股權出質的設立 |
000731002000 |
行政確認 |
國家^省^市^縣 |
縣市場監管局 |
√ |
||||
|
76 |
公章刻製業特種行業許可證 核發 |
000109026000 |
行政許可 |
縣 |
縣公安局 |
√ |
||||
|
77 |
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 核發 |
000120202000 |
行政許可 |
省 |
縣農業農村局 |
√ |
直報省級部門 |
|||
|
78 |
貯存危險廢物超過一年的批準 |
000116057000 |
行政許可 |
省^市^縣 |
縣生態環境分局 |
√ |
||||
|
79 |
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備案 |
431016005W00 |
其他行政 權力 |
省縣 |
縣生態環境分局 |
√ |
||||
|
80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設立審批 |
000122011000 |
行政許可 |
縣 |
縣文旅廣電局 |
√ |
||||
|
81 |
從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 審批 |
000122010000 |
行政許可 |
省 |
縣文旅廣電局 |
√ |
直報省級部門 |
|||
|
82 |
建築業企業資質核準(總承包特級、一級、部分二級及部分專業承包一級、二級除外) |
000117054002 |
行政許可 |
省 |
縣住建局 |
√ |
||||
|
83 |
抵押權登記 |
000715001014 |
行政確認 |
縣 |
縣自然資源局 |
√ |
||||
|
84 |
企業印製發票審批 |
000130001000 |
行政許可 |
國家^省 |
縣稅務局 |
√ |
直報省級部門 |
|||
|
85 |
對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的核準 |
000130002000 |
行政許可 |
省 |
縣稅務局 |
√ |
直報省級部門 |
|||
|
86 |
對納稅人延期申報的核準 |
000130003000 |
行政許可 |
縣 |
縣稅務局 |
√ |
||||
|
87 |
對納稅人變更納稅定額的核準 |
000130004000 |
行政許可 |
縣 |
縣稅務局 |
√ |
||||
|
88 |
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稅控 係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 |
000130005000 |
行政許可 |
縣 |
縣稅務局 |
√ |
||||
|
89 |
對采取實際利潤額預繳以外 的其他企業所得稅預繳方式 的核定 |
000130006000 |
行政許可 |
縣 |
縣稅務局 |
√ |
||||
|
90 |
納稅信用複評 |
000730013000 |
行政確認 |
縣 |
縣稅務局 |
√ |
||||
|
91 |
納稅信用補評 |
000730014000 |
行政確認 |
縣 |
縣稅務局 |
√ |
||||
|
92 |
納稅信用修複 |
000730016000 |
行政確認 |
縣 |
縣稅務局 |
√ |
||||
|
93 |
稅務事項辦理服務 |
432030073W00 |
公共服務 |
縣 |
縣稅務局 |
√ |
||||
|
三、招商引資與招才引智類(16項) |
||||||||||
|
94 |
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 |
000104003000 |
行政許可 |
國家^省 |
縣發改局 |
√ |
直報省級部門 |
|||
|
95 |
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事項 |
000704001000 |
行政確認 |
國家 |
縣發改局 |
√ |
直報省級部門 |
|||
|
96 |
自由進出口技術合同備案 |
431021015W00 |
其他行政 權力 |
市^縣 |
縣商務糧食局 |
√ |
||||
|
97 |
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製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製審批 |
00011400700Y |
行政許可 |
國家^省^市^縣 |
縣人社局 |
√ |
||||
|
98 |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 |
00011400600Y |
行政許可 |
國家^省^市^縣 |
縣人社局 |
√ |
||||
|
99 |
創業補貼申領 |
002014105001 |
公共服務 |
省^市^縣 |
縣人社局 |
√ |
||||
|
100 |
創業擔保貸款申請 |
002014105002 |
公共服務 |
國家^省^市^縣 |
縣人社局 |
√ |
||||
|
101 |
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獎補申領 |
002014106005 |
公共服務 |
省^市^縣 |
縣人社局 |
√ |
||||
|
102 |
職業培訓補貼申領 |
002014201001 |
公共服務 |
省^市^縣 |
縣人社局 |
√ |
||||
|
103 |
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
00201420200Y |
公共服務 |
省^市^縣 |
縣人社局 |
√ |
||||
|
104 |
申報職業技能鑒定 |
002014205001 |
公共服務 |
國家^省^市^縣 |
縣人社局 |
√ |
||||
|
105 |
境外就業和對外勞務合作人員換發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申請 |
002014205003 |
公共服務 |
國家^省^市^縣 |
縣人社局 |
√ |
||||
|
106 |
國家和省海外高層次人才服務 |
002014207005 |
公共服務 |
省^市^縣 |
縣人社局 |
√ |
||||
|
107 |
申報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服務 |
432014202W00 |
公共服務 |
省^市^縣 |
縣人社局 |
√ |
||||
|
108 |
申報專項職業能力考核 |
432014203W00 |
公共服務 |
省^市^縣 |
縣人社局 |
√ |
||||
|
109 |
公租房承租資格確認 |
000717009000 |
行政確認 |
市^縣 |
縣住建局 |
√ |
||||
|
四、園區管理與服務類(37項) |
||||||||||
|
110 |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
000131011000 |
行政許可 |
國家^省^市 |
縣市場監管局 |
√ |
||||
|
111 |
受理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施工告知 |
431031012W00 |
其他行政 權力 |
市^縣 |
縣市場監管局 |
√ |
||||
|
112 |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 |
000123020000 |
行政許可 |
市^縣 |
縣衛健局 |
√ |
||||
|
113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000125049000 |
行政許可 |
省^市^縣 |
縣消防救援大隊 |
√ |
||||
|
114 |
火災事故調查 |
000725007000 |
行政確認 |
市^縣 |
縣消防救援大隊 |
√ |
||||
|
115 |
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審批 |
000117025000 |
行政許可 |
市^縣 |
縣城管局 |
√ |
||||
|
116 |
臨時占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許可 |
430117059W00 |
行政許可 |
市^縣 |
縣城管局 |
√ |
||||
|
117 |
建築起重機械使用登記 |
000117057000 |
行政許可 |
省^市^縣 |
縣住建局 |
√ |
||||
|
118 |
臨時性建築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審批 |
000117022000 |
行政許可 |
市 |
縣城管局 |
√ |
||||
|
119 |
城鎮汙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 |
000117015000 |
行政許可 |
省^市^縣 |
縣住建局 |
√ |
||||
|
120 |
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準 |
000117014000 |
行政許可 |
市 |
縣城管局 |
√ |
||||
|
121 |
建築工地圍擋廣告設置審批 |
000117017000(主項: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行政許可 |
市 |
縣城管局 |
√ |
||||
|
122 |
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 |
000117020000 |
行政許可 |
省^市^縣 |
縣城管局 |
√ |
||||
|
123 |
城市道路照明拆遷審批 |
431017194W00 |
其他行政 權力 |
市^縣 |
縣城管局 |
√ |
||||
|
124 |
房屋安全鑒定備案 |
431017368W00 |
其他行政 權力 |
市^縣 |
縣住建局 |
√ |
||||
|
125 |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審核、備案 |
431017346W00 |
其他行政 權力 |
市^縣 |
縣住建局 |
√ |
||||
|
126 |
公租房租金收繳 |
001017009000 |
其他行政 權力 |
市^縣 |
縣住建局 |
√ |
||||
|
127 |
對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 檢查 |
430617009W00 |
行政檢查 |
市^縣 |
縣住建局 |
√ |
||||
|
128 |
單位參保證明查詢打印 |
002014005001 |
公共服務 |
省^市^縣 |
縣人社局 |
√ |
||||
|
129 |
個人權益記錄查詢打印 |
002014005002 |
公共服務 |
省^市^縣 |
縣人社局 |
√ |
||||
|
130 |
單位(項目)基本信息變更 |
002014002001 |
公共服務 |
省^市^縣 |
縣人社局 |
√ |
||||
|
131 |
個人基本信息變更 |
002014002002 |
公共服務 |
省^市^縣 |
縣人社局 |
√ |
||||
|
132 |
養老保險待遇發放賬戶維護 申請 |
002014002003 |
公共服務 |
省^市^縣 |
縣人社局 |
√ |
||||
|
133 |
工傷保險待遇發放賬戶維護 申請 |
002014002004 |
公共服務 |
省^市^縣 |
縣人社局 |
√ |
||||
|
134 |
失業保險待遇發放賬戶維護 申請 |
002014002005 |
公共服務 |
省^市^縣 |
縣人社局 |
√ |
||||
|
135 |
企業社會保險登記 |
002014001001 |
公共服務 |
省^市^縣 |
縣人社局 |
√ |
||||
|
136 |
工程建設項目辦理工傷保險 參保登記 |
002014001003 |
公共服務 |
省^市^縣 |
縣人社局 |
√ |
||||
|
137 |
參保單位注銷 |
002014001004 |
公共服務 |
省^市^縣 |
縣人社局 |
√ |
||||
|
138 |
職工參保登記 |
002014001005 |
公共服務 |
省^市^縣 |
縣人社局 |
√ |
||||
|
139 |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 |
002014001006 |
公共服務 |
省^市^縣 |
縣人社局 |
√ |
||||
|
140 |
繳費人員增減申報 |
002014003001 |
公共服務 |
省^市^縣 |
縣人社局 |
√ |
||||
|
141 |
社會保險繳費申報與變更 |
002014003002 |
公共服務 |
省^市^縣 |
縣人社局 |
√ |
||||
|
142 |
社會保險費延繳申請 |
002014003003 |
公共服務 |
省^市^縣 |
縣人社局 |
√ |
||||
|
143 |
社會保險費斷繳補繳申報 |
002014003004 |
公共服務 |
省^市^縣 |
縣人社局 |
√ |
||||
|
144 |
社會保險費欠費補繳申報 |
002014003005 |
公共服務 |
省^市^縣 |
縣人社局 |
√ |
||||
|
145 |
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審查備案 |
002014301002(主項:集體合同審查) |
公共服務 |
省^市^縣 |
縣人社局 |
√ |
||||
|
146 |
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 |
432036007W01 |
公共服務 |
省^市^縣 |
縣醫保局 |
√ |
||||
附件2
嶽陽縣XX局行政審批授權書
(參考樣本)
XXX局審字〔2021〕第X號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改革,促進園區行政審批事項規範、高效運作,更好地為企業、群眾和投資者服務,經研究,決定對本局賦權園區審批項目授權如下:
一、在授權範圍內,負責對符合法定條件的審批服務事項受理、審核、批準、簽章、發文、發件。直接授權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直接實施的事項是:
1.XXXXXXXXXXXXXXXXXX;
2.XXXXXXXXXXXXXXXXXX。
二、授權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對授權的辦理事項的即辦件行使審批權,對確定退回件、補辦件行使決定權,由園區直接審批、辦理、發證(批文);對授權辦理事項的承諾件、報批件、特辦件行使預審處置權。此外,對不屬受理範圍的具有協調答複告知權。
三、授權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的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均在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企業服務中心綜合窗口受理,原單位不再受理。
四、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審批負責人必須以高度的責任感,嚴格按國家政策法規正確行使所授職權,對濫用職權、徇私或因不作為等造成工作失職的,將嚴肅追究其責任。
五、本授權書一式四份,授權單位、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縣委編辦、縣審改辦各一份。
授權方:嶽陽縣XX局 承接方:嶽陽高新技術產業
園區管委會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21年X月XX日 2021年X月XX日
嶽陽縣XX局行政審批委托書
(參考樣本)
XXX局審字〔2021〕第X號
委 托 方:嶽陽縣XXX局
受委托方: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
為了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製度改革,深入推進園區內涉企投資審批扁平化、標準化、便利化,更好地激發經濟和社會發展活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園區賦權指導目錄的通知》(湘政辦發〔2020〕49號)等有關規定,嶽陽縣XX局現將部分審批事項依法委托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實施,具體委托事項、權限範圍、委托期限及委托與受委托的權力義務明確如下。
一、委托事項
1.XXXXXXXXXXXXXXXXXX
2.XXXXXXXXXXXXXXXXXX
二、委托權限及委托期限
受委托方在行政區域內,依法實施委托事項範圍內的受理、審核、審批行為。
委托期限自2021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有效。
三、委托與受委托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方對受委托方在委托權限範圍內依法實施的行政許可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2.委托方負責對受委托方的相關行政許可事項進行業務指導,並對受委托方實施的行政許可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發現行政許可違法違規行為。
3.受委托方在委托範圍內,按照委托方的要求,以委托方的名義實施行政許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許可。
4.受委托方應定期(每月或半年一次)向委托方報告行政許可實施情況。按照《湖南省行政許可案卷標準》的要求規範行政許可法律文書。行政許可實施過程中形成的行政許可案卷,由受委托方檔案管理部門按檔案管理的有關要求統一歸檔管理。
5.受委托方超出委托權限,不按有關法律法規和委托方製定的審批標準、業務指導規範等要求私自審批、擅自作出行政許可,造成過錯或產生法律糾紛的,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四、有關說明
1.本委托書經委托方、受委托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委托書一式四份,委托方、受委托方各執一份,縣委編辦、縣審改辦備案一份。
委托方:嶽陽縣XX局 受委托方:嶽陽高新技術產業
園區管委會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21年X月XX日 2021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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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縣委各部門,縣人武部,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縣人民法院,縣檢察院。
![]()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2月23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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