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湖南省優化營商環境規定》,進一步規範涉企行政檢查工作,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根據《嶽陽縣規範涉企行政檢查和公務活動若幹規定》具體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製定本計劃。
一、檢查範圍和對象
全縣轄區內各社會組織(涉企方麵)、養老服務機構。
二、檢查事項
1.對民辦非企業單位活動行為的行政檢查;
2.對社會團體活動行為的行政檢查;
3.對養老服務機構活動的行政檢查;
三、檢查依據
1.《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
2.《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60號);
3.《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
4.《養老機構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66號);
5.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四、檢查時間
2021年1-12月。
五、具體要求
1.嚴格執行《嶽陽縣規範涉企行政檢查和公務活動若幹規定》的有關規定。
2.隨機抽查事項占比實現全覆蓋,隨機抽查的單位數占所有檢查單位的比重不低於3%,且逐年提高隨機抽查比例,每年開展隨機抽查1-2次。
3.行政執法人員進行行政執法檢查時應規範用語,文明執法,依法行政。要積極熱情為企業提供技術支持和技術服務,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困難和實際問題。
4.行政執法檢查時,應當兩人以上參加,並出示有效執法證件。
5.行政執法檢查時,涉及到需要保密的事項,應當予以保密。
嶽陽縣民政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