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嶽陽縣漁政局 |
強製拆解應當報廢的漁業船舶 |
430320015W00 |
行政強製 |
430621999000430621152300 |
縣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檢驗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83號)第三條
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漁業船舶檢驗及其監督管理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檢驗局(以下簡稱國家漁業船舶檢驗機構)行使漁業船舶檢驗及其監督管理職能。地方漁業船舶檢驗機構依照本條例規定,負責有關的漁業船舶檢驗工作。各級公安邊防、質量監督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漁業船舶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予以協助。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漁業船舶未經檢驗、未取得漁業船舶檢驗證書擅自下水作業的,沒收該漁業船舶。按照規定應當報廢的漁業船舶繼續作業的,責令立即停止作業,收繳失效的漁業船舶檢驗證書,強製拆解應當報廢的漁業船舶,並處2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湖場各站(隊) |
授權組織 |
從事漁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 |
1、檢查責任:定期、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2、處置責任:作出相應處置措施。3、移交責任:對涉及其它部門職責的,及時移交其它部門處理。4、對監督檢查情況進行匯總、分類、歸檔備查。5、其它: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履行的責任。 |
強製拆除 |
行政相對人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製,享有陳述權、申辯權;有權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強製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
0730-8345760 |
0730-8795582 |
嶽陽縣東洞庭湖漁政監察執法局漁政指揮中心 |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夏季(7月—9月):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次年6月):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30 |
當麵 |
漁業行政處罰決定書 |
上級授權 |
獨立項 |
| 嶽陽縣漁政局 |
對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有關航行、作業和人身財產安全以及防止汙染環境的重要設備、部件和材料,製造、改造、維修漁業船舶等情況,強製拆除非法使用的重要設備、部件和材料 |
430320024W0Y |
行政強製 |
430621999000430621152300 |
縣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檢驗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83號)第三條
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漁業船舶檢驗及其監督管理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檢驗局(以下簡稱國家漁業船舶檢驗機構)行使漁業船舶檢驗及其監督管理職能。地方漁業船舶檢驗機構依照本條例規定,負責有關的漁業船舶檢驗工作。各級公安邊防、質量監督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漁業船舶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予以協助。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立即改正,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正在作業的,責令立即停止作業;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停止作業的,強製拆除非法使用的重要設備、部件和材料或者暫扣漁業船舶檢驗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有關航行、作業和人身財產安全以及防止汙染環境的重要設備、部件和材料,製造、改造、維修漁業船舶的;(二)擅自拆除漁業船舶上有關航行、作業和人身財產安全以及防止汙染環境的重要設備、部件的;(三)擅自改變漁業船舶的噸位、載重線、主機功率、人員定額和適航區域的。 |
湖場各站(隊) |
授權組織 |
從事漁業生產的個人或法人 |
1、檢查責任:定期、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2、處置責任:作出相應處置措施。3、移交責任:對涉及其它部門職責的,及時移交其它部門處理。4、對監督檢查情況進行匯總、分類、歸檔備查。5、其它: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履行的責任。 |
強製拆除 |
行政相對人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製,享有陳述權、申辯權;有權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強製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
0730-8345760 |
0730-8795582 |
嶽陽縣東洞庭湖漁政監察執法局漁政指揮中心 |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30 |
當麵 |
漁業行政處罰決定書 |
上級授權 |
父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