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漁政局行政檢查實施清單
來源:縣漁政局   2022-11-17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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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檢查實施清單_20221103110903496
實施機構 事項名稱 基本編碼 事項類型 實施編碼 行使層級 實施依據 責任處(科)室 實施主體性質 檢查對象 責任事項 行政相對人權利 谘詢電話 監督投訴電話 辦理地點 辦理時間 辦理結果送達方式 結果名稱 權力來源 父子項
嶽陽縣漁政局 水生野生植物保護監督 430620019W00 行政檢查 430621999000430621152300 縣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204號)第十九條 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經營利用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的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2.《農業野生植物保護辦法》第二十四條 (二)考察地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野生植物保護管理機構應當對外國人在本行政區域內的考察活動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及時將監督檢查情況報告農業部野生植物保護管理辦公室。 湖場各站(隊) 授權組織 從事漁業生產的個人和法人 1、檢查責任:定期、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2、處置責任:作出相應處置措施。3、移交責任:對涉及其它部門職責的,及時移交其它部門處理。4、對監督檢查情況進行匯總、分類、歸檔備查。5、其它: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履行的責任。 依法享有知情權、陳述權、申辯權、保密權;其合法權益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0730-8345760 0730-8795582 嶽陽縣東洞庭湖漁政監察執法局漁政指揮中心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夏季(7月—9月):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次年6月):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當麵 現場檢查(勘驗)筆錄 法定本級行使 獨立項
嶽陽縣漁政局 在禁漁區或者禁漁期內銷售非法捕撈的與貨物進行監督檢查 430620044W00 行政檢查 430621999000430621152300 縣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根據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 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四次修正)第三十八條  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違反關於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或者漁獲物中幼魚超過規定比例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禁漁區或者禁漁期內銷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製造、銷售禁用的漁具的,沒收非法製造、銷售的漁具和違法所得,並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2.《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細則》(1987年10月20日農牧漁業部發布)第七條  漁政檢查人員有權對各種漁業及漁業船舶的證件、漁船、漁具、漁獲物和捕撈方法,進行檢查。漁政檢查人員經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者方可執行公務。 站(隊) 法定機關 自然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根據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 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四次修正)第三十八條  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違反關於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或者漁獲物中幼魚超過規定比例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禁漁區或者禁漁期內銷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製造、銷售禁用的漁具的,沒收非法製造、銷售的漁具和違法所得,並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2.《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細則》(1987年10月20日農牧漁業部發布)第七條  漁政檢查人員有權對各種漁業及漁業船舶的證件、漁船、漁具、漁獲物和捕撈方法,進行檢查。漁政檢查人員經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者方可執行公務。 依法享有知情權、陳述權、申辯權、保密權;其合法權益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0730-8345760 0730-8795582 嶽陽縣東洞庭湖漁政監察執法局漁政指揮中心 全天 當麵送達   法定本級行使 獨立項
嶽陽縣漁政局 對漁獲物、漁業證件、漁船、漁具、捕魚方法以及漁用配合飼料、漁用藥品的監督檢查 430620018W00 行政檢查 430621999000430621152300 縣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細則》(1987年10月20日農牧漁業部發布)第七條  漁政檢查人員有權對各種漁業及漁業船舶的證件、漁船、漁具、漁獲物和捕撈方法,進行檢查。漁政檢查人員經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者方可執行公務; 2.《湖南省漁業條例》(1988年5月8日湖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根據2010年7月29日湖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40號第五次修正)第七條 漁政檢查人員執行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漁政監督管理機構交付的任務,有權對漁獲物、漁業證件、漁船、漁具、捕魚方法以及漁用配合飼料、漁用藥品進行監督檢查。 湖場各站(隊) 授權組織 從事漁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 1、檢查責任:定期、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2、處置責任:作出相應處置措施。3、移交責任:對涉及其它部門職責的,及時移交其它部門處理。4、對監督檢查情況進行匯總、分類、歸檔備查。5、其它: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履行的責任 依法享有知情權、陳述權、申辯權、保密權;其合法權益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0730-8345760 0730-8795582 嶽陽縣東洞庭湖漁政監察執法局漁政指揮中心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夏季(7月—9月):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次年6月):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當麵 現場檢查(勘驗)筆錄 法定本級行使 獨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