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禁毒協會:
你們於2021年01月05日向本機關提出的申請,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決定同意你單位嶽陽縣禁毒協會的業務主管單位由嶽陽縣公安局變更為嶽陽縣禁毒委員會。
嶽陽縣民政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