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禁毒協會:
你們於2020年12月30日向本機關提出的申請,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決定同意你單位嶽陽縣禁毒協會法人代表由易雙明變更為龍生光。
嶽陽縣民政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