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嶽陽縣宏潤木業有限公司年加工4000噸木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複
來源: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   2021-01-14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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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環評批﹝2021﹞2號

嶽陽縣宏潤木業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年加工4000噸木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批複的申請》及相關附件已收悉。經研究,批複如下:

一、嶽陽縣宏潤木業有限公司位於嶽陽縣柏祥鎮十步村方二組,擬投資120萬元新建年加工4000噸木材建設項目,總占地麵積2400m2。項目以樟木和雜木為原輔材料,通過剝皮、鍘木、削片、旋皮、蒸幹等工藝生產木片以及副產品樟腦油,使用的樟木和雜木必須有合法來源。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剝皮、鍘木區、削片區、旋皮區、蒸幹區、原料棚、鍋爐區(設置1台1.0t/h的生物質鍋爐)、成品區以及其他公用工程等。項目產品方案為年產木片2000噸、碎片1044噸、樟腦初油18噸。項目內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根據湖南環美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製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內容、結論和專家評審意見,從環境保護方麵考慮,我局原則同意你公司環境影響報告表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工藝、地點和環境保護對策措施。

二、項目在運營過程中必須全麵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著重做好以下環保工作:

1.加強水汙染防治。按照“清汙分流、雨汙分流”原則設計、建設項目區域內的雨水及汙水管網。雨水經廠區雨水溝收集後排入西側雨水溝渠;生活汙水經化糞池處理後用於周邊菜地施肥;項目鍋爐排水(軟化水和反衝洗水)、冷卻水、油水分離廢水回用於生產,不外排;蒸幹罐冷凝尾水與鍋爐燃料一起燃燒處置。根據分區防控原則,做好廢水處理設施、樟腦油蒸餾罐區等場所防滲、防漏,防止對區域地下水造成汙染。

2.加強大氣汙染防治。加強生產區現場管理,生產區設置封閉廠房,做好粉塵收集工作,機加工設備配備收塵裝置,規範操作,確保無組織排放粉塵及揮發性有機廢氣滿足《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廠界濃度限值要求,同時廠房外無組織排放的揮發性有機廢氣須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製標準》(GB 37822—2019)附錄A中的要求。項目1台1t/h燃生物質鍋爐產生的廢氣經袋式除塵處理達到《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中特別排放限值要求後,通過25m高的排氣筒排放。

3.加強噪聲汙染防治。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消聲、減振、密封等措施;加強對設備的維護和保養;確保項目場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要求。

4.強化固廢處置措施。按要求設置規範的臨時貯存場所,對廢棄物進行分類暫存,並全部進行綜合利用或妥善處置。其中樹皮、鍘木粉塵外售,全部綜合利用;布袋除塵收集的粉塵、鍋爐燃燒爐渣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經收集後做農肥;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統一處理;油水分離雜質交給有危廢處置資質單位統一處置。

5.強化風險防範措施。加強廠區現場管理,設專門的環保機構及人員,加強各類生產設備及汙防設施的檢修、保養及管理人員培訓,定期做好環境監測工作,建立健全汙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台賬,確保各類汙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轉,各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製定和落實各項風險防範及應急處理措施,儲備好相關應急物資並組織演練,確保周邊環境安全。

6.項目汙染物總量控製指標為:SO2≤0.2t/a、NOx≤0.3t/a。

三、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汙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四、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製度及相關環境管理製度, 項目竣工後,建設單位須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規定自行組織環保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

   經手人:劉嶽榮                                                                                            2021年1月14日

抄送:柏祥鎮人民政府,湖南環美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