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薛*。
被申請人:嶽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住所地:湖南省嶽陽縣榮家灣鎮長豐路。
法定代表人:湯少文,局長
申請人薛*不服被申請人嶽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縣市場局)於2023年8月9日在12315平台上作出的結案反饋,於2023年8月21日向本府申請行政複議,本府於2023年8月21日決定受理。本府受理後,依法進行了審理,現已複議終結。
申請人複議請求:責令被申請人撤回申請人1430621002023071086533***投訴事項處理結果,並重新作出處理。
申請人薛*稱,我於2023年7月10日在全國12315平台投訴,嶽陽縣**食品店售賣無中文標簽食品,產品也是禁止進口,是淘寶買的,我把問題投訴到嶽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訴求按照食安法148條處理,該局在2023年8月7日來電,說找不到商家是異地經營,讓我去聯係淘寶所在地的市場監督管理局,我認為該行為程序違法,違反《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十四條規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立案查處的案件不屬於本部門管轄的,應當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也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衛生行政、農業行政等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不良後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三)不履行法定職責,對查處食品安全違法行為不配合,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被申請人處理申請人投訴舉報適用依據不正確、程序不合法、處罰不適當、不履行法定職責、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讓其端正工作態度,履行法定職責維護食品安全,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權益和食品存在安全問題的侵害,請求貴府依法嚴格要求被申請人,避免個別身在其位不謀其政的不作為行為工作人員影響城市的發展;該產品也違反了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從日本進口食品農產品檢驗檢疫監管的公告》(總局2011年第44號公告)鑒於日本福島核泄漏事故對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影響範圍不斷擴大、影響程度不斷加重,世界上眾多國家和地區也在不斷加強防範措施,為確保日本輸華食品、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自即日起,禁止從日本福島縣、群馬縣、析木縣、茨城縣、宮城縣、山形縣、新潟縣、長野縣、山梨縣、埼玉縣、東京都、千葉縣等12個都縣進口食品、食用農產品及飼料。二、進口日本其他地區生產的食品、食用農產品及飼料,報檢時應提供日本政府出具的放射性物質檢測合格的證明、原產地證明。各地檢驗檢疫機構要對進口的食品、食用農產品及飼料進行放射性物質檢測,合格後方可進口;不合格的,要按規定予以公布。三、各地檢驗檢疫機構要按規定對所有日本輸華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實施備案管理。四、日本食品的進口商應按照要求建立進口和銷售記錄製度,如實記錄日本輸華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出口商或購貨者名稱及聯係方式、交貨日期等內容。五、從日本進口水產品(HS編碼:0302110000-0307999090,1212201010-1212209090,1603000090-1605909090)應事先辦理檢疫審批手續。在《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申請表》中注明如下信息:在“產地”欄中注明水產品原料養殖地區所在縣名稱或捕撈區域及其聯合國糧農組織漁區編號。在“運輸路線”欄中注明加工廠地址及產品運輸路線,日本境內運輸的,須注明途經縣名;經海運的,須注明啟運港口。
被申請人縣市場監管局答複稱,一、答複人作出的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2023年7月10日,我局在湖南市場監管投訴舉報平台收到被答複人投訴舉報關於嶽陽縣**食品店涉嫌多項違法行為後,於8月7日安排兩名執法人員趕至該商家營業執照登記地址嶽陽縣榮家灣鎮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進行行政執法調查。經我局執法人員現場核查,被投訴的商家營業執照在我縣辦理,僅通過互聯網開展經營活動,在我縣營業執照注冊地無生產經營活動,屬“平台內經營者”,我局工作人員也無法聯係到商家負責人,其實際經營地址無法確定,無法進一步開展調查核實工作,違法事實無法查證,根據《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第二款“對平台內經營者的投訴,由其實際經營地或平台經營者住所地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的規定,建議其向“淘寶”平台所在地的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訴維權。
二、答複人已依法履職。2023年7月10日,我局收到申請人投訴舉報後立即調查核實其投訴事項,對被投訴商家經營注冊地址開展現場核查,通過核查被投訴的商家僅工商登記注冊在本轄區,但並未在此實際經營,7月12日我局也曾將該商家列為經營異常名錄。同時,我局工作人員已於8月7日致電告知申請人其他維權途徑及我局無法繼續調查處理的理由,故答複人已依法送達我局處理意見和建議。
綜上,申請人提出的對答複人舉報投訴所為的具體行政行為 不服完全無法律依據,請求縣人民政府對申請人的行政複議請求不予支持。
經審理查明,申請人薛*於2023年7月8日在“嶽陽縣**食品店”在抖音平台經營的店鋪“**進口零食”購買了一款“日本進口糖果”產品,訂單號:341896328948932***申請人認為該產品存在涉嫌多項違法行為,於2023年7月10日在12315平台進行投訴,被申請人於2023年7月11日在12315平台受理。2023年8月7日,被申請人執法人員對被投訴商家經營注冊地址開展現場核查,並於2023年8月9在12315平台回複告知申請人調查結果及結案反饋,申請人薛*不服該決定,於2023年8月21日向本府申請行政複議。本府於2023年8月21日決定受理。
另查明,2023年7月12日,被申請人已將涉案商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有:申請人提交的1.12315平台投訴舉報記錄截圖;2.訂單詳細信息;3.商品照片。被申請人提供的:1.現場調查筆錄;2.經營異常公示截圖。
本府認為,對市場經營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和處罰的前提是被申請人具有合法的管轄權。申請人薛*作為消費者,因個人生活需要購買產品,後懷疑該商家存在涉嫌多項違法行為,向被申請人舉報。被申請人接到投訴後,對被投訴人嶽陽縣**食品店進行調查核實,提交的各項證據均能表明申請人所投訴商家實為委托在嶽陽縣集群注冊管理企業下的個體工商戶,其實際經營地並不在嶽陽縣。因此,根據《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第二款:對平台內經營者的投訴,由其實際經營地或者平台經營者住所地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被申請人對本案沒有管轄權,根據《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九條:收到舉報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不具備處理權限的,應當告知舉報人直接向有處理權限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出。被申請人已在回複中告知申請人應向平台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起投訴,故本府認為被申請人作出的投訴舉報結案反饋於法有據。
綜上,被申請人嶽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申請人薛*作出的投訴舉報結案反饋事實清楚、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據此,本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決定如下:
維持被申請人嶽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申請人薛*投訴舉報作出的投訴舉報結案反饋。
本決定書自送達之日起生效。申請人薛*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汨羅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嶽陽縣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