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終止決定書〔2024〕34號
來源:嶽陽縣司法局   2024-08-08 17:17
瀏覽量:1 | | | |

  申請人:餘**。

  被申請人:嶽陽縣公安局新開中心派出所,住所地:嶽陽縣新開集鎮。

  負責人:姚華秋,所長

  本府在審查申請人餘**不服被申請人嶽陽縣公安局新開派出所行政不作為行政複議一案中,申請人餘**於2024年3月28日向本府提出撤回行政複議申請。

  本府認為,申請人餘**撤回行政複議申請,符合法律規定,應予準予。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七十四條規定,決定如下:

  準予申請人餘**撤回行政複議申請。

  嶽陽縣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