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黃**。
被申請人:嶽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住所地:湖南省嶽陽縣榮家灣鎮長豐路。
法定代表人:湯少文,局長。
委托代理人:唐*,律師,代理權限:一般代理。
申請人黃**對被申請人嶽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年9月11日通過全國12315平台對其舉報作出的不予立案決定不服,於9月14日向本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本府於9月24日決定受理。本府受理後,認為本案案情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決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現已複議終結。
申請人複議請求:1、撤銷全國12315平台(1430621002024090874804200)作出的不予立案;
2、責令被申請人重作。
申請人黃**稱,本人在被投訴處購買了購買到的糯米堅果加工方式為熱加工,但配料表中含有麥芽糖,屬於錯誤標識加工方式,違反了我國相關規定侵犯本人合法權益因此向貴局提出舉報。被申請人於9月11日作出不予立案不服逐複議。
被申請人意見為:經查,舉報事項不予立案,理由:接舉報,經工作人員核查被舉報產配料表中含麥芽糖與加工方式沒有關鏈,該產品為熱加工方式。我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三條之規定,我局依法不予立案。舉報人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嶽陽縣人民政府申請複議,對複議結果不滿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申請人的意見為:涉案產品執行標準為GBTT20977。第3項分類糕點按熱加工和冷加工進行分類。第 3.2 冷加工糕點 分為:冷調韌糕類、冷調鬆糕類、蛋糕類、油炸上糖漿類、薩其馬類、其他。涉案產品表麵已經可以肉眼可見一層糖漿,該糖漿未全麵融化,如果使用熱加工方式放入糖直接就融為一體了不會出現在表麵了,依據GB/T12410糕點話術第 2.2.14冷加工糕點 在各種加熱熟製工序後,在常溫或低溫條件下再進行二次加工的一類糕點,涉案產品正確加工方式為冷加工。
綜上,本案違法事實成立,應立案、處罰,被申請人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望複議機關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被申請人縣市場監管局答複稱,對於申請人投訴舉報事項,經我局調查已向申請人作出回複:“被舉報產品的配料表中含麥芽糖與加工方式並無關聯,該產品為熱加工方式,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三條之規定,我局依法不予立案。”同時對於本案我局食品生產安全監管股向核發該公司生產許可證嶽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了相關谘詢,得出該公司並未錯誤標識加工方式的結論。故我局對該投訴舉報不予立案合理合法。
綜上,申請人提出的對答複人舉報投訴所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完全無法律依據,請求縣人民政府對申請人的行政複議請求不予支持。
經審理查明:2024年8月17日,申請人黃**通過拚多多平台在**商行食品購買了由嶽陽縣****食品有限生產的糯米京果一袋。收到貨後,申請人認為該產品錯誤標識加工方式,於9月8日通過全國12315平台向嶽陽縣市監局進行舉報,縣市監局收到案件後認為配料表中的麥芽糖與加工方式沒有關聯,向核發該公司生產許可證的嶽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了相關谘詢,得出該公司並未錯誤標識加工方式的結論。縣市監局於9月11日通過全國12315平台對該舉報件進行回複,內容包含調查核實內容、不予立案結果和救濟途徑。申請人黃**對此不服,於2024年9月14日向本府申請複議,本府於9月24日受理。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有:1.全國12315平台截圖;2.案涉商品圖片及交易記錄;3.食品生產許可證、明細表;4.不予立案審批表。
本府認為,根據《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第四條第二款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投訴舉報處理工作。本案中,被舉報人嶽陽縣****食品有限公司地址為嶽陽縣轄區範圍內,被申請人縣市場監管局作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本行政轄區內投訴舉報事項,具有法定職責和義務,符合上述規定。
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十八條第一款“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依據監督檢查職權或者通過投訴、舉報、其他部門移送、上級交辦等途徑發現的違法行為線索,應當自發現線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予以核查,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決定是否立案……”,《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一條“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等有關規定處理舉報。舉報人實名舉報的,有處理權限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還應當自作出是否立案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告知舉報人”之規定,被申請人於2024年9月8日收到申請人的舉報線索後依法核查,並於2023年9月11日報經負責人批準決定不予立案,並通過全國12315平台將不予立案處理結果告知了申請人,程序合法。
根據GB/T12140-2007糕點術語2.2.14對於冷加工糕點的定義,需在常溫或低溫條件下再進行二次加工,而被舉報產品“糯米堅果”的生產過程中溫度均高於常溫。被舉報產品的加工方式與配料表中含麥芽糖並無關聯,申請人不能僅憑配料表成分斷定產品加工方式標識錯誤。經案涉公司生產許可證核發單位嶽陽市市監局核實,該公司並未錯誤標識加工方式。因此,被申請人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二十條作出的不予立案決定並無不妥,適用依據正確,內容適當。
另,縣市監局在全國12315平台對舉報單號《1430621002024090874804200》的回複中,對舉報不服的救濟途徑告知有誤,應為“收到本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嶽陽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在6個月內直接向汨羅市人民法院提請行政訴訟”,本府在此予以糾正。
綜上,被申請人在全國12315平台上作出的回複,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決定如下:
維持被申請人嶽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全國12315平台對舉報單號《1430621002024090874804200》作出的不予立案決定。
申請人如果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依法向汨羅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