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在嶽陽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嶽陽縣信訪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關於法治建設有關部署要求,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信訪工作、化解信訪矛盾,依法理順信訪秩序、提高治訪水平、規範信訪行為。現將2024年度嶽陽縣信訪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開展情況
(一)強化組織領導。縣信訪局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把法治建設納入重要議事議程,召開黨組會議研究部署工作,細化工作任務,明確職責分工,有序推進法治工作開展。並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工作和處理具體業務,全局形成了以局長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股室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麵。
(二)推行網上信訪。充分利用線上線下多種渠道加強網上信訪宣傳工作,及時向群眾公布一體化係統網上投訴平台的投訴流程、操作指引、辦理流程、跟蹤方式等信息,讓群眾盡快適應新版網上投訴平台的操作界麵,並第一時間掌握廣東“數字政府”框架下新版網上投訴平台的使用,盡可能通過網上投訴渠道提交信訪事項,實現“少走訪、多網訪”。切實打造網上信訪主渠道,將“讓網絡多跑路、群眾少跑腿”落到實處。
(三)規範信訪事項辦理。嚴格落實依法逐級走訪和法定途徑優先原則,積極引導群眾依法逐級反映訴求,屬本級信訪受理範圍內的事項,及時受理並出具告知書,錄入信訪信息係統,理順信訪秩序。對理應通過法定途徑解決的信訪事項推動進入法定程序,杜絕通過纏訪鬧訪繞開法律程序進入信訪機製的現象。對受理範圍內的信訪事項,屬於訴求合理合法的,加大督查力度,確保落實到位;屬於訴求不合理不合法的,做好政策解釋和思想疏導工作,嚴格落實訴訪分離製度,尊重仲裁、行政複議、行政執法等機關依法作出的結論,從源頭上減少此類事項進入信訪程序,提高信訪案件辦理的效率和質量。
(四)強化法治宣傳。今年是《信訪工作條例》實施兩周年,是全省信訪法治宣傳月開展以來的第七個年頭,是全麵推進信訪工作法製化開局之年。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麵推進信訪工作,我局充分利用居民小區、單位宣傳欄、宣傳條幅、宣傳冊等各類宣傳渠道,麵向群眾開展經常性信訪條例的宣傳普及,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到管理和服務全過程。
4月19日、29日我局分別召開了全縣信訪工作會議,舉辦了信訪法治化培訓班;5月15日,我局聯合縣人民檢察院、榮家灣辦事處一起舉行信訪法治化宣傳進社區活動;6月7日聯合縣紀委監委舉行信訪法治化宣傳;本年內各鄉鎮、部門開展信訪法治宣傳活動20餘次,累計發放信訪宣傳資料總計3000多份。
(五)突出法治教育。組織局機關幹部學習國家法律法規。依照“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要求,全麵學習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律體係,緊緊圍繞全縣工作大局,重點學習宣傳《憲法》、《行政複議法》、《行政訴訟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行政許可法》、《土地管理法》、《監察法》、《保密法》、《網絡安全法》《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等新施行、新修訂等方麵法律法規。在普法宣傳進程中,完善領導幹部學法製度,將法規政策納入學習計劃;積極組織幹部職工參加各類公務員培訓,開展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幹部普法教育及考試合格率達100%。
二、存在問題
(一)信訪法治宣傳的深度和廣度有待提高。雖然開展了一係列信訪法治宣傳活動,但部分群眾對信訪法律法規的了解還不夠深入,依法信訪的意識還不夠強。在宣傳方式上,還存在傳統手段多、創新方式少的問題,宣傳效果有待進一步提升。
(二)信訪幹部的法治素養還需進一步提升。隨著信訪工作法治化進程的加快,對信訪幹部的法治素養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部分信訪幹部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信訪問題方麵還存在不足,需要進一步加強學習和培訓。
(三)信訪工作與法治建設的銜接還不夠緊密。在信訪工作中,與司法機關、行政執法部門等的溝通協作還不夠順暢,在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推動信訪與其他矛盾糾紛解決機製的銜接等方麵,還存在一些需要改進的地方。
三、下步計劃
(一)繼續加大信訪法規宣傳力度。持續抓好廣大黨員幹部和群眾信訪法規的雙向宣傳教育,切實提升全社會法治信訪觀念和法治信仰,引導廣大幹部群眾自覺規範依法辦事行為或信訪行為。積極開展法治信訪宣傳教育,通過開展信訪法規宣傳月活動,大力弘揚法治信訪理念,助推文明陸河創建。
(二)加強信訪幹部法治培訓。製定係統的信訪幹部法治培訓計劃,邀請法律專家、業務骨幹等進行授課,通過集中培訓、專題講座、案例分析等形式,提高信訪幹部的法治素養和業務能力。鼓勵信訪幹部加強自學,積極參加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等,不斷提升自身的法律知識水平。
(三)完善信訪工作與法治建設的銜接機製,繼續推進訴訪分離。按照《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信訪工作條例》要求,“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複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信訪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進一步推進訴訪分離,涉法涉訴事項轉由政法機關辦理,切實加強信訪法治建設,依法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與正常的信訪秩序。推動信訪與調解、仲裁、行政複議等矛盾糾紛解決機製的有效銜接,引導群眾通過多種途徑依法解決信訪問題。
(四)進一步強化督查督辦。根據《信訪工作條例》規定,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加大信訪工作的督查督辦,嚴格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努力把嶽陽縣建設成為全省最安全穩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環境最好的地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