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嶽陽市委、嶽陽市人民政府:
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廳字〔2019〕28號)要求,現將我縣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工作成效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縣法治政府建設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曆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係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市安排部署及縣委“四區”發展戰略,認真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紮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堅持將法治政府建設作為貫穿政府工作的主線,不斷完善工作機製、規範行政行為、深化改革創新,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成效。
(一)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切實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1.持續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縣委常委會、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縣政府常務會議集中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麵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組織開展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專題學習,堅持將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法治政府建設的各方麵、全過程,並將學習宣傳貫徹情況納入每年法治政府建設考核重點,進一步增強領導幹部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責任感、緊迫感。
2.強化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壓實“關鍵少數”的領導責任,紮實開展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年終述法工作,建立法治政府工作報告製度,推進鄉鎮、部門主要負責人述法。
3.切實加強法治學習培訓。健全完善領導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製度,積極落實《關於加強領導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的意見》,采取會前學法、舉辦法治講座、集中教育培訓、自學自修等多種方式加強培訓,加大對《憲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長江保護法》等培訓學習的力度,不斷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
4.強化實績推進,加強督促考核。立足嶽陽縣實際,堅持問題導向,圍繞法治政府建設年度重點工作,製定《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方案》,加大法治政府建設考核在全縣綜合績效評估中的分值占比,並設置了法治政府建設單項獎,做到了法治政府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同考核、同獎懲。
(二)恪守職權法定原則,依法全麵履行政府職能
1.全麵提升政務服務水平。實現政務服務事項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自助辦。政務服務事項能夠當場辦結共384事項,掌上辦共145事項,網上辦共850事項。采取承諾件方式受理並進入審批環節共858事項。推動事權下沉,審批服務向鄉鎮和村(社區)延伸,實現就近能辦共116事項。入駐“嶽辦嶽好”APP可辦事項共2241項。入駐網上政務旗艦店行政許可事項共267項,公共服務事項共308項,全年辦理量共計140762件,辦結率100%。全麵開展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三化”攻堅行動,完成發布“三化”政務服務事項共6034項,發布率100%。強力推進“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共進駐38家單位,合計256人、1241項服務事項,基本實現“應進必進”。積極拓展“跨省通辦”範圍。繼2020年與湖北通城簽訂“跨省通辦”合作協議,落實國辦要求的58項事項跨省可辦外,在主動推進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納入“跨省通辦”事項範圍的同時,今年又與山東等17省47縣簽訂78項事項的“跨域通辦”合同。 積極擴容“一件事一次辦”清單。在落實省定256項“一件事一次辦”基礎上,創新推出新生兒出生、新生入學、身後、殘疾人發證補貼、村民建房等5件“一件事一次辦”服務套餐。積極助力園區賦權賦能。根據《湖南省園區賦權指導目錄》,結合實際,靈活運用直接賦權、委托行使、服務前移、審批直報等賦權方式,對不能直接賦權或委托行使的審批服務事項,采取服務前移的方式,確保“園區事園區辦”;對審批直報事項,由園區審核後直接向省級部門報送,同時報縣級部門備案,最終實現137項事項全麵落地。
2.建立權責清單動態管理機製。全麵落實政府權責清單製度,梳理發布權責清單6320項,公布和落實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清單92項。發布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書25份、承諾書25份、辦事指南25份。2021年,全縣的行政許可承諾時限平均壓縮比為59.37%、平均材料數5.7個、平均跑腿次數為0.72次,四級辦理深度事項總數265項、全程網辦率26.47%。
3.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將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全麵納入法治化軌道,出台《嶽陽縣優化營商環境攻堅行動方案》,開展製定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和一般違法行為從輕減輕行政處罰事項目錄清單工作,實施包容審慎監管,防止以罰代管,切實激發市場活力和創造力。
(三)規範決策行為,推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
1.加強決策製度化建設。認真貫徹實施《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進一步明確重大行政決策的事項範圍和重大行政決策的啟動程序,並將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行政決策的必經程序,確保重大行政決策製度科學、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
2.加強決策效能化建設,加大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2021年縣政府50餘項重大行政決策,如規範招投標工作、村組小型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建設用地儲備出讓規則、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等都進行了合法性審查。縣政府常務會議有29項涉法議題,如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優化營商環境方案、城鄉供水一體化項目、高新園區賦權、巴陵農商行發展方案等的議定和實施,均嚴格按照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的程序進行。
3.全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製度。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製度和運行機製,加快推進公職律師隊伍建設,發揮公職律師職能作用,全縣各鄉鎮(辦事處)及縣直各單位均已按要求聘請了法律顧問,實現法律顧問全覆蓋。
(四)充分發揮製度約束作用,積極完善依法行政製度體係
1.積極配合上級立法,始終立足於縣域民生實際,提出立法建議和意見。如市司法局就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立法修訂,麵向縣政府征求意見,我縣結合實際就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的領導體製方麵、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職權調整等方麵,提出了書麵意見,以供上級立法機關參考。《湖南省優化營商環境規定》立法調研,23個縣直相關部門和鄉鎮分管負責人,建築類、科技型、外貿商務流通類、製造類等5類民營中小企業代表負責人參與會議,為本地區、本行業營商環境中存在的問題提供針對性、實用性建議。
2.嚴格執行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製度。2021年度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名義製定發布的規範性文件共計20件,都進行全麵審查,對存在重大瑕疵、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沒有依據的堅決不予製發,嚴禁在規範性文件中出現夾雜部門利益、創設行政權力、損害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等內容。
3.嚴格執行規範性文件“三統一”及備案製度。縣政府規範性文件必須依法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同時,將規範性文件文本、合法性審查意見、製定說明、製定依據等材料報送市政府、縣人大備案。
4.認真落實規範性文件清理製度。根據上級工作部署,對涉長江流域保護、行政處罰法內容、計劃生育內容等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專項清理,並已將相關結果及時上報。
(五)嚴格規範執法,確保執法行為公正文明
1.深入推進行政執法“三項製度”落實。全縣各行政執法部門全部製定了“三項製度”實施細則,並在各自的門戶網站上進行了公示。加強行政執法監督,通過案卷評查,將行政執法“三項製度”的落實情況列入法治政府考核建設重要考核指標,督促各行政執法部門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製度”。
2.全力推進鄉鎮綜合行政執法體製改革。健全行政執法相關機製,成立了嶽陽縣鄉鎮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領導小組,製定出台《嶽陽縣鄉鎮綜合執法工作暫行規定》,第一批下放鄉鎮行政執法權限39項。開展了縣直鄉鎮綜合行政執法培訓,采用縣直部門派駐指導的方式,在公田鎮創建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示範鄉鎮。
3.全麵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工作,編製《嶽陽縣告知承諾製證明事項目錄清單(第一批)》,並在政府門戶網上公布。
4.加強重點領域執法。聚焦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疫情防控等重點領域,開展行政執法專項整治。嚴格環境監管執法,相繼開展了涉砂涉礦、混凝土、樟木煉油、汙水處理廠、環保磚廠、“洞庭清波”行動等行業專項執法活動,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23起,辦理涉嫌汙染環境犯罪案件2起,關停環境違法企業6家,拆除11家。在全縣範圍開展大氣汙染防治、水汙染防治、土壤汙染防治、生態環境治理,守護環境安全,提升環境質量。大力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集中攻堅、東洞庭湖藜蒿采摘安全管理集中行動、非法違法“小化工”專項整治、“百日安全無事故”行動、“多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等專項整治,安全生產整治效果明顯。開展“年關守護”“護苗”“護老”“你我同查”“治違禁促提升”等專項行動,檢查食品生產企業、加工小作坊、食品經營主體等8476次,農資經營門店132家,責令整改191家次,排查風險隱患88個,查處案件33起,取締關停製假售假窩點2個,通過加大食品安全檢查力度,以責令整改為主,以行政處罰相結合的方式,在保障全縣食品安全的情況下,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要求,在進一步規範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上,下功夫,有關懷。依法做好疫情防控。衛健局對全縣醫療機構進行三輪疫情防控督查和兩輪新冠疫苗接種專項檢查,共計下達衛生監督文書269份,涉及傳染病防治立案警告處罰18家,責令停業整頓1家,進一步強化了醫療機構感染防控的各項措施。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對行政執法人員開展學習培訓。2021年度辦理更換執法證23例,共有1626人取得了省政府印製的行政執法證件,並實行了網上公開和信息化管理,做到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亮證執法、文明執法。
(六)構建製約協調機製,強化對行政權力製約監督
1.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堅持“公開是常態、不公開是例外”原則。構建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及時公開工作動態,進一步提高政務公開透明度。全年發布嶽陽縣“十四五”規劃、重點工程項目、政策文件、解讀回應等信息300餘條。圍繞政策落地見效,發布優化營商環境、“一件事一次辦”、鄉村振興、六穩六保、重點民生領域等信息700餘條。以文字、圖表、視頻等形式解讀“一件事一次辦”、鄉村振興、醫療衛生、就業、優化營商環境等信息181條。截至目前,網民訪問量達1347萬人次,開展網上調查征集6次,辦理依法申請公開18起,及時回複處理網民訴求693例。
2.自覺接受人大和政協監督。縣政府堅持把議案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縣政府主要領導親自部署,探索建立議案建議、提案歸類辦結管理機製。
3.強化複議應訴工作。進一步完善行政複議工作製度,堅持有錯必糾的原則,依法認真分析案情,嚴守複議程序,從嚴審查,依法及時辦結,做到了定紛止爭、案結事了。2021年度共受理行政複議案件37件,已辦結27件,其中:維持5件、撤回5件、撤銷13件。針對政府涉訴案件,及時組織法律顧問和涉及部門認真分析研究案情,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為100%,做到了有訴必應,積極應訴。縣政府為被告的一審行政應訴案件8件,已結案5件,其中:駁回起訴2件、駁回訴訟請求2件、撤訴1件。
(七)運用法治方式,多元化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2021年獲評全省平安建設(綜治工作)先進縣。
1.全麵增強法治宣傳教育實效。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製,以“法律六進”為抓手,持續深入到全縣各鄉鎮、村(社區),通過春節“送法下鄉”、4.15國家安全日、5月農村法治宣傳月、青少年法治宣傳周、12.4憲法宣傳周、法律進企業、國家工作人員集中學法考法等集中學習宣傳活動,著重在疫情防控、農業農村、預防青少年犯罪、生態環保、安全生產、禁毒、食品藥品安全、預防電信詐騙等方麵,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活動30餘場,發放宣傳資料50000餘冊,現場解答群眾法律谘詢2000餘人次,通過微信公眾號推送普法信息100餘條,廣泛宣傳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物權變動等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不斷增強基層幹部和人民群眾的法治觀念和依法維權意識,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
2.充分發揮人民調解作用。堅持把人民調解作為創新社會管理、化解社會矛盾的重點工作,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工作方針,強化資源整合,建立多層次、多渠道的多元化矛盾糾紛化解機製,把大量糾紛化解在基層。目前共成立調委會總數215個,調解員總數790人,2021年度共調解矛盾糾紛776 件,調解成功 770件,調解成功率為 99.9%。
3.加快公共法律服務體係建設。圍繞“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準”目標,開展公共法律服務“質量提升年”活動,推進公共法律服務“三大平台”整合發展,不斷推進公共法律服務標準化建設,已建成1個縣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14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193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實現法律顧問全覆蓋。穩步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創建,積極助力我縣鄉村振興戰略。
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
過去的一年,我縣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績,順利迎接中央依法治國辦開展的法治政府建設督察,但與群眾的期望,離打造“法治嶽陽縣”的目標還有很大差距,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仍然任重道遠,在一些方麵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和完善。
1.個別部門和鄉鎮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性認識還有待提高,對工作的組織領導、整體謀劃部署還不夠到位。 法治保障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鄉鎮未配備法製人員,與現實需要不相適應,公職律師覆蓋率偏低,法律顧問作用發揮不到位。
2.依法決策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個別部門和鄉鎮(辦事處)對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剛性執行不足,隨意行權問題依然存在。
3.行政執法規範化水平有待提高。行政執法各項製度落實不夠嚴格規範,有的部門行政應訴敗訴率較高。
4.以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糾紛能力有待提升。不少糾紛爭議在信訪途徑循環,得不到及時有效解決。
5.在普法宣傳工作中,缺乏創新思維,宣傳手段陳舊,針對性與實效性不足。
6.社會參與法治建設存在不足。基層法治文化和法治社會建設還不夠,社會各界共同參與、齊抓共管的格局還有待完善。
三、2022年主要工作計劃
2022年是“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設全麵鋪開之年,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麵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創建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設示範縣”的目標任務,以更大決心、更強力度、更高質量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為加快推動嶽陽縣“四區”建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進一步完善黨領導法治建設體製機製,堅持用習近平法治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強化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完善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述職工作機製,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考核,持續推動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開展行政案件敗訴約談,全麵強化領導幹部的法治意識,進一步壓實“關鍵少數”領導責任。
(二)統籌謀劃法治政府建設。製定本地區貫徹《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落實意見和舉措,出台年度全麵依法治縣、依法行政工作要點,推進法治嶽陽縣、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三)依法全麵履行政府職能。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深化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落實市場準入負麵清單製度,完善公平競爭審查機製,健全“政企直通車”製度,嚴格規範涉企行政執法行為。
(四)完善依法行政製度體係。積極配合上級立法。要圍繞洞庭湖和庫區保護、城鄉建設與管理等重點領域,積極配合上級組織研究本縣範圍內需要提出的立法建議事項,做好立法調研工作;堅持黨對行政規範性文件製定工作的領導,全麵推行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製;健全完善重大行政決策製度,規範行政決策程序,暢通公眾參與公共決策渠道。
(五)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全麵推進完善行政執法“三項製度”,深入推進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全麵厘清審批、監管和處罰的職責邊界,製定職責邊界清單,更大範圍統籌跨部門跨領域綜合執法。持續開展“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政務公開”等四項規範化建設。全麵推行行政執法評估評議,提高執法監督公開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對全縣執法單位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活動,全麵推行行政執法“三項製度”,在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各行政執法單位行政執法內容,督促製定自由裁量權製度,確保案件定性準確。持續推進鄉鎮綜合行政執法體製改革,推動執法力量向鄉鎮下沉,積極穩妥下放行政執法權限。
(六)加強法治隊伍建設,夯實新時代法治建設人才支撐。加強法律服務隊伍的教育、管理、引導,推動他們堅持正確政治方向,依法依規誠信執業,實施公職律師培育行動計劃,全麵落實新任領導幹部任前法律知識測試製度,推動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實現100%覆蓋。強化執法能力建設,開展法治人員履職能力係統提升培訓,健全完善培訓、傳幫帶、法製審核、案件交流研討等製度,逐步提升執法人員能力水平。
(七)進一步推動法治社會建設。“八五”普法規劃全麵鋪開,全麵深入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製,增強宣傳專業性和影響力。突出“地域特色、部門特點、行業亮點、一處一品”原則,推進鄉村法治宣傳陣地建設,加大國家級、省級民主法治示範村培育力度。強化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持續實施鄉村“法治帶頭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推進普法教育主體多元化、資源集約化,實現政府主導型普法向社會化普法轉變。
(八)進一步推動矛盾糾紛化解法治化。全麵深化新時代大調解體係建設,做強縣鄉兩級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強化信訪依法治理和訴訟源頭治理,推動矛盾糾紛化解“最多跑一地”。深化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著力發揮行政複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壯大鄉鎮、村(社區)調解組織,全麵提升調解能力,進一步激發律師、人民調解員、法律服務誌願者參與矛盾糾紛的積極性,推進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
(九)大力開展法治示範創建。以法治示範創建為載體,積極申報創建省級法治政府建設示範縣,按照“一縣域一特色、一行業一典型”的創建要求,全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設“嶽陽縣品牌”“嶽陽縣亮點”。
嶽陽縣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