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嶽陽縣城管局燃氣股接到舉報,稱筻口鎮朱侖村有人違法存儲大量液化石油氣並疑似私自經營充裝。
經過多日蹲點摸排,執法人員鎖定了違法行為人住所。6月9日,縣城管局燃氣股聯合縣市場局執法大隊、縣公安執法大隊、筻口鎮政府應急辦開展打非治違聯合行動。
13時許,執法人員到達朱侖村守家屋,發現行為人劉某某家中及貨運車輛上存儲大量液化石油氣瓶。現場共清點出15公斤液化石油氣瓶60瓶、50公斤液化石油氣瓶20瓶,氣瓶中儲存液化石油氣總量達1720公斤。執法人員經過現場查勘,發現該場地不具備安全儲存條件及無任何消防防爆設施設備,且行為人無任何儲存、使用、買賣危險化學品資質證件,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執法人員當場對違法證物扣押異地保存。目前,縣公安局對劉某某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2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