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洞葦〔2024〕001號 簽發人:劉XX
關於周XX反映請求恢複事業待遇問題的答複
周XX女士:
您於2024年4月1日反映1994年嶽陽衛校畢業統一分配在葦業公司事業編製,2001年調電影公司,2014年調回葦業公司,現同期分配在葦業公司及後來進來的同事都享受事業待遇,唯獨您是職工待遇,要求同工同酬,享受同等待遇,懇請葦業公司及嶽陽縣人社局恢複其事業待遇。关键词2於2024年4月2日受理,並發出受理告知書。
經調查,您於19XX年11月出生,1994年7月中專畢業分配在原湖洲管理局(現湖南洞庭葦業有限責任公司),係事業編製幹部。2001年調往嶽陽縣電影公司,2010年主動要求重新調回湖南洞庭葦業有限責任公司。因您在嶽陽縣電影公司是企業職工身份,在人社局辦理調入手續時隻能按企業職工調入,且在電影公司的十年養老金一直欠繳,調入時隻能空檔,並已告知您本人(經查養老金已自行補繳),重新調入葦業公司後一直是企業職工身份。2020年以前有個別企業職工通過自己努力從企業身份轉變為事業身份,自2020年以後人社局這一政策停止執行。現經與縣人社局對接,省人社廳從去年起在全省範圍內進行編製清理,以前從企業身份轉為事業身份的有可能要原路退回,現在更加不可能從企業身份轉為事業身份。
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精神第一條第一點規定,您今年11月年滿50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現您認為50歲退休工資太低,要求推遲5年按靈活就業人員退休的訴求,不符合文件規定。
如不服本答複意見,可自收到本答複之日起30日內向嶽陽縣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複議或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湖南洞庭葦業有限責任公司
2024年5月16日
(本欄目公開的處理意見書僅供查詢人參考,處理意見書的內容以原本為準,未經許可,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