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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取消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
來源:湖南省政府網   201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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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人民政府

  關於取消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

  湘政發〔2016〕8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廳、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第二批取消15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9號)、《國務院關於取消13項國務院部門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10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取消137項行政審批事項。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抓緊做好取消事項的後續銜接工作,完善配套製度機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特別是涉及安全生產和維護公共安全的,要細化措施、明確責任,做好跟蹤督導工作。

  過去公布的行政審批事項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

  本通知自公布之起施行。

  附件: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6-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