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yyxzfbgs/2018-1425230
  • 統一登記號:YYDR—2018—00007
  • 發布機構:縣政府辦公室
  • 信息狀態:
  • 生效日期:2018-10-08
  • 信息時效期:2023-10-07
  • 公開方式:政府網站
  • 公開範圍:全部公開
  • 文號:嶽縣政發〔2018〕5號
關於簡化投資項目審批程序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實施意見
來源:法製辦   20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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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DR—2018—00007

 

 

 

 

 

 

嶽縣政發〔2018〕5號

 

 

嶽陽縣人民政府

關於簡化投資項目審批程序深入推進審批

服務便民化的實施意見

 

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縣直及駐縣各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放、管、服”改革,提高投資項目行政審批效能與工程建設速度,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廳字〔2018〕2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進一步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45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麵推行“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18〕50號)等精神,並經2018年8月3日縣人民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就簡化投資項目審批程序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明確總體要求

堅持“應減必減、能放盡放、改革創新、高效監管”的原則,依托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聯審聯辦平台,推行“一個窗口受理、一條龍服務、一站式辦結、一單式收費、一張網監管”的投資項目審批服務模式,大力壓縮項目建設審批周期,努力實現“審批事項少、辦事流程簡、服務效率高、成本費用低、投資環境優”的目標。

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推動企業和群眾辦事線上“一網通辦”,網上辦理事項達80%。線下隻進“一扇門”,全縣政務服務事項進駐政務(便民服務)中心不低於70%,推動垂直管理部門的政務服務事項納入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辦事大廳集成辦理,除因安全等特殊因素外,原則上不再保留部門單設服務大廳。落實省人民政府“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改革部署,現場辦理事項“最多跑一次”,縣級90%的高頻政務服務事項2018年年底前實現“最多跑一次”。

二、簡化審批環節

投資項目審批流程整合為商事登記、立項審批、用地審批、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6個環節,投資項目審批時限在法定時限內壓縮66%以上。

(一)商事登記環節

審批時限:7個工作日。

改革內容:落實“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減證便民”登記模式,申請人資料齊備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即報即辦。按照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所有企業一律使用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啟動企業全程電子化商事登記。

(牽頭單位: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聯審單位:縣稅務局等部門)

(二)立項審批環節

審批時限:政府性投資項目和企業投資項目核準為8個工作日,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為1個工作日。

改革內容:

1.政府性投資項目實行簡化審批。已列入縣以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5年規劃綱要、縣以上批準的專項建設規劃項目、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的建設項目和已列入縣政府重要投資計劃的建設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以下且不需新增建設用地、不向上申請專項資金的政府投資項目不再審批項目建議書,隻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縣本級政府投資1000萬元以下項目,隻審批業主編製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2.除省市核準目錄之內的企業投資項目實行核準製外,其他企業投資項目實行備案製。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縣城規劃區、縣級以上景區外項目未進入五年規劃綱要或專項建設規劃的,需調整符合規劃要求。

3.國家產業指導目錄明確規定的禁止類、淘汰類項目,以及不符合我縣城鄉規劃、產業布局的項目,一律不予審批(核準或備案)。

4.精簡審批(核準)前置條件。在項目的審批或核準階段,一般性投資項目隻保留用地預審(縣國土資源局)和規劃選址(縣規劃局)兩項前置審批,但相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交通、水利項目,征詢行業主管部門的意見;影響河道行洪的建設項目,征詢水務部門的意見;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由地震部門出具抗震設防審查意見;有財政性資金投入的,征詢縣財政部門的意見。

5.合並立項前的規劃審批事項。縣規劃局在項目業主申請辦理規劃依據圖時,同步辦理規劃要點、選址意見書和調查藍線圖。

(1)招拍掛土地的項目無須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2)使用國有土地劃撥項目待縣規委會確定選址後(不計入審批時間),縣規劃局須在受理後2個工作日內出具選址意見書(審批權限不在縣級的除外);

6.需審批(核準)的一般投資項目的雷擊風險評估、地震安全性評價、節能評估(年能耗1000噸標煤以下)、社會風險穩定性分析、招投標方式,不再單獨審查和批準,並入可研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中一並審查(或核準)。

(牽頭單位:縣發改局,聯審單位:縣國土資源局、縣規劃局等)

(三)用地審批環節

審批申報時限:批次用地審核申報50個工作日,單個項目用地審核申報45個工作日,規劃範圍外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審核申報55個工作日,劃撥項目用地審核申報15個工作日,招拍掛項目用地審核申報5個工作日。

改革內容:

1.精簡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部分資料。

(1)批次用地審核受理上報環節

精簡:①耕地占用稅征免呈報表;②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③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繳納憑證,待省人民政府對報卷審查結束後,再一並提交。

取消:①發改立項文件;②規劃部門審核的總平麵圖。

(2)規劃內單個項目用地在審核呈報受理環節

精簡:①耕地占用稅征免呈報表;②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③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繳納憑證,待省人民政府對報卷審查結束後,再一並提交。

(3)規劃範圍外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受理上報環節

精簡:①耕地占用稅征免呈報表;②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③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繳納憑證,待省人民政府對報卷審查結束後,再一並提交。

未壓覆重要礦床證明材料或壓覆重要礦床批準文件、涉及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備案證明和環境影響評估在建設用地預審後提交。

2.精簡國有建設用地審批事項。

(1)房地產類項目環評文件審批、文物調查勘探等調整至土地出讓或劃撥前完成,按用地區域範圍出具相關報告。國土測繪費、水土保持補償費、文物調查勘探費計入土地出讓成本。

(2)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的新增建設用地由有資質的單位統一編製水土保持整體方案後,具體項目落戶建設時可不再另行編製水土保持方案。

(3)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準的建設用地範圍內進行改(擴)建的項目,不進行用地預審。

(牽頭單位:縣國土資源局,聯審單位:縣規劃局、縣林業局等)

(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環節

審批時限:18個工作日。

改革內容:

1.合並初步設計階段審批事項,對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批(含一階段施工圖設計文件)、規劃報建圖審查2個環節予以合並。

2.單體麵積較小、跨度不大的工程項目不進行初步設計審批,不再召開初步設計方案專家評審會,隻辦理工程初步設計審查表。

3.取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環節地震、防雷、城管、水務等部門的單獨審批。需進行初步設計審批的,由縣規劃局牽頭,在受理後5個工作日內組織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專家參加會審,並簽字確認相關審查意見,設計單位會同建設單位對審查意見進行修改回複,在項目審查意見反饋通過後2個工作日內核發初步設計批複文件。

4.在規劃總平麵圖審查的同時,進行人民防空地下工程審批。因地質條件等不能建設人防地下工程的,須經縣人防辦批準。

5.凡符合縣城總體規劃和村鎮規劃的路網建設項目,由縣規劃局直接出具審批文書。

6.信息管道(管線)工程等設計審批,改為日常監管。

(牽頭單位:縣規劃局,聯審單位:縣住建局、縣人防辦等)

(五)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環節

審批時限:政府性投資項目35個工作日,企業投資項目10個工作日。

改革內容:

1.取消建設工程報建登記,改由申請人從網上直接下載建設工程報建表格。

2.依法取消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簽訂計劃生育責任書、施工單位施工人員上崗登記表、意外保險金證明、綠化審批等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其他前置材料,改為日常監管。

3.除消防外,由符合資質要求的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施工圖,職能部門不再單獨組織審查。

4.將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的報批時間由可行性研究階段調整為開工建設前。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聯審單位:縣規劃局、縣消防大隊、縣人防辦、縣科技局、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等)

(六)竣工驗收環節

審批時限:15個工作日。

改革內容:

1.實行聯合驗收。由縣住建局牽頭組織相關單位現場聯合驗收,其他部門不單獨組織驗收,嚴禁職能部門的內設機構擅自組織驗收。

2.縣消防大隊負責的項目消防驗收與縣住建局組織的聯合驗收同步進行,辦理完畢後出具《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送達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住建窗口,由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住建窗口向建設單位發出辦結通知。

3.房屋交易、稅費繳納和轉移、抵押登記等不動產登記事項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

各審批環節牽頭部門牽頭負責,相關聯審單位配合完善製定各審批環節工作流程,並在法定信息公開場所和媒介予以公布。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聯審單位: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縣國土資源局、縣規劃局、縣消防大隊、縣人防辦、縣房產局、縣科技局等)

三、創新審批方式、服務便民化

(一)落實“三集中、三到位”改革

1.修訂完善政府職能部門“三定”方案,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設立專門行政審批股室,單位所有行政許可及其服務事項全部集中到行政審批股室。

2.各行政審批部門(縣消防大隊除外)的行政審批股室向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行政審批股室負責人為進駐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窗口負責人;進駐部門的分管負責人為窗口首席代表,每周在窗口辦公不得少於3天。

3.各行政審批部門對首席代表和行政審批股室要充分授權,使用行政審批專用章,確保窗口授權到位、一站式辦結。消防行政許可在窗口受理,按公安部《消防行政審批受理窗口工作規範》(公消辦〔2014〕79號)有關規定辦理。

4.各行政審批部門的所有“涉建”審批事項必須統一進入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窗口辦理,確保審批事項進駐到位,一條龍服務,網上集中辦理,電子監察到位。

5.在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增加辦稅服務窗口。國有土地出讓金、房屋公共維修資金、水利建設基金等在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非稅窗口征收;耕地占用稅、契稅、印花稅、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等稅款在不動產交易、登記環節征收。

6.完善“前台綜合受理、後台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內部審批流程由審批機關專人負責,實現一窗受理,集成服務。

以上第1項工作由縣編辦牽頭落實;第2至6項工作由縣優化辦牽頭負責。

(二)推行統一受理製度

在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由牽頭窗口單位進行統一受理,審查人員由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及牽頭單位窗口工作人員組成。對5個審批環節的審批事項,進行要件式審查(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負責)和實質性初審(牽頭單位窗口負責),牽頭單位窗口對出件資料進行登記和辦結告知,負責該環節審批協調並啟動計時督查。

(三)推行並聯審批製度

實行“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綜合協調、牽頭部門總覽負責、聯審部門積極配合”的聯辦機製,按照“一窗受理、牽頭負責、同步審批、限時辦結”的原則,並聯審批以實施各階段主要完成事項的部門作為牽頭部門,聯審事項審批的部門作為聯審部門。牽頭部門負責本環節範圍內審批事項、時限、流程、資料的梳理和優化,負責本環節內的有關項目聯合會審,協調處理審批中存在的問題。

2018年12月31日前,推行消防設計審核與人防設計審查等技術性審查並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相關部門不再進行技術審查;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與施工許可合並辦理;限時聯合驗收,統一竣工驗收圖紙和驗收標準,統一出具驗收意見;驗收涉及的測量工作,實行“一次委托、統一測繪、成果共享”。

(四)推行聯合踏勘製度

對需要兩個或兩個以上部門實地聯合踏勘的審批事項,由牽頭部門提議、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召集,組織需要現場審查的相關部門進行一次性踏勘。各聯合踏勘部門應當場向申請人一次性書麵告知項目審批的必備條件、申報材料及其他有關事項,當場出具踏勘意見,由牽頭單位匯總;不能當場作出踏勘意見需經進一步審查的,應在2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答複踏勘意見,並反饋給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踏勘時有聯辦窗口認為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申請人應根據踏勘意見進行整改或另行選址。

(五)推行“全程代辦”製度

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台創園所有建設項目審批手續由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台創園的管委會招商機構安排專人全程代辦,鄉鎮建設項目(含本鄉鎮招商引資項目)審批手續由鄉鎮安排便民服務中心主任全程代辦,統一在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不再到其他部門辦理行政審批手續。

(六)推行網上審批製度

由縣發改局牽頭,按照“全麵覆蓋、全程在線、全部共享”的原則,無縫對接上級在線審批監管平台,實現非涉密項目“平台受理、在線辦理、動態跟蹤、限時辦結、依法監管、全程監察”,落實網上在線並聯審批,提高投資項目審批效率和透明度。

(七)推行全程督辦製度

對超過承諾時限未予辦結,無故缺席聯審會議、聯合會商、聯合踏勘,或雖參加聯審會議但沒有在規定時限內作出審查或審批意見的,影響業主辦理相關手續的,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或業主可向縣優化辦申請開具督辦函,有關審批部門據督辦函為申請人辦理下階段有關審批手續,並承擔相應的行政法律責任。

四、降低審批成本,“減證”便民

(一)規範收費行為

由縣財政局、縣發改局等部門牽頭,全麵清理收費項目和核定收費標準,編製投資項目審批收費清單。報建審批環節納入縣建設工程項目統一收費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性收費,由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非稅窗口統一征繳,實行“一票製”。

落戶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的建設工程項目,其房屋所有權登記費、房屋測量費、常規檢測服務費、垃圾處理費和規劃勘察設計院的服務性收費按建築麵積每平方米10元包幹收取,其他行政事業性收費免收,其他服務性收費由項目投資者與服務機構自行協商;與縣人民政府簽訂了招商引資合同的,按合同約定收費;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形成了會議紀要的,按會議紀要規定收費;其他的建設工程項目,一律按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計費標準(含國家優惠標準)收取。

縣財政局應簡化資金撥付流程,逐月分解撥付費款。

(二)規範中介服務

由縣優化辦牽頭,縣發改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全麵清理作為行政審批前置條件的各類技術審查、論證、評估、監理、評價、檢驗、檢測、勘查、谘詢等中介服務。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第一批清理規範59項省人民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湘政發〔2016〕3號)精神,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要求外,企業可自行完成編製行政審批所需申請文本,行政機關不得幹預。取締“紅頂中介”,探索在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建立中介服務超市,方便企業自主選擇。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擇中介服務機構進入政府投資項目提供中介服務。實施中介機構“黑名單”管理製度。

(三)規範窗口服務

與建設工程報建和收費有關的部門,一律在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設立辦事服務窗口,嚴禁體外循環。駐窗口工作人員應精明能幹、專業內行。窗口特殊崗位無人頂替,不能休年休假,又不能安排補休的,經人社部門嚴格審核後,派駐單位可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發改、規劃、國土、住建等所有審批部門根據審批工作需要,在行政審批股室設立代辦員,負責本部門內設股室與窗口間的內部流程審批服務,確保行政相對人隻需在窗口進行申請、接收告知、提供資料、領取批文和證書。

打通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與縣人社局辦事大廳通道。縣人社局辦事大廳作為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分廳,由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負責窗口工作人員的監督考核。

加快行業辦事大廳的整合。戶政、車管、國稅、殘聯、司法、工會等目前暫時難以整合入駐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的行業辦事大廳,作為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的分中心,實行標識、標準、監管“三統一”管理製度。

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分設的辦事窗口整合為商事登記、投資項目建設工程審批、不動產登記、住房公積金、醫療衛生生育服務和其他公共服務等綜合窗口,實現“一網通辦”。

(四)清理“最多跑一次”事項清單

由縣審改辦牽頭,各部門根據縣人民政府決定和職責分工,統一清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項清單。實施清單由承擔審批職能的單位負責編製。與民生密切相關的供水、供電、供氣、通訊、網絡、廣電等高頻事項,由行業主管部門負責進行全麵梳理後公布。

五、強化保障措施

(一)強化監管責任

各職能部門要強化簡政放權後的監管意識,探索創新監管方式方法,將工作重心從事前審批轉向事中事後監管。

(二)嚴肅工作紀律

縣優化辦聯合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對進駐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窗口的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投資項目行使審批權的部門(含窗口)進行聯合檢查,每季度對聯審聯辦的投資項目進行督查督辦,通報督查督辦結果。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優化辦根據職責權限和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給予效能告誡、公函督辦、責令作出書麵檢查、通報批評,提請縣公務員管理機關對其給予停職檢查、調離崗位、降職免職、辭退等處理處分;構成違紀違法的,移送縣紀委(縣監察委)和司法機關追究紀律責任和法律責任。

1.“三集中、三到位”沒有按要求落實到位的;

2.對已經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繼續進行審批的;

3.沒有法律依據,擅自增加審批條件或環節的;

4.違反本通知規定,取消審批事項和調整合並審批程序落實不到位、不實行並聯審批的;

5.對符合條件的審批項目,拒絕辦理或超時限辦理的;

6.不執行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全程代辦等製度的;

7.無故缺席聯審會議或在聯審會議上不發表明確的意見,且在後續審批中無故不按聯審會議紀要辦理審批事項的;

8.不執行收費清單管理、中介服務管理等有關規定的;

9.部門內設機構擅自組織驗收的;

10.已公布為“最多跑一次”的高頻事項,讓相對人跑多次的。

(三)嚴格工作考核

縣優化辦牽頭,製定科學的考核標準,考核情況納入縣全麵建成小康社會績效考核範圍。建立無記名評價製度,每半年組織在卷相對人對各部門實施審批過程中的服務態度、服務質量、工作作風等情況作出評價,考核評價結果在縣電視台、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由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對窗口首席代表的年度履職做出評價,派駐單位應予采信;窗口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由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確定等次;對推進行政審批改革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提請縣人民政府予以獎勵。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建設工程項目聯合審批與一票製收費的實施意見(試行)》(嶽縣政辦發〔2014〕5號)同時廢止。

 

 

嶽陽縣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8日

 

 

 

 

 

抄  送:縣委各部門,縣人武部,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

辦公室,縣人民法院,縣檢察院。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0月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