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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DR—2021—01014 |
嶽縣政辦發〔2021〕17號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嶽陽縣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及駐縣各相關單位:
《嶽陽縣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主動公開)
嶽陽縣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項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項目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農業農村廳關於印發〈湖南省現代農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三個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湘財農〔2019〕26號)、《湖南省農業農村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2021-2023年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和特色產業園創建方案〉的通知》(湘農聯〔2021〕67號)、《湖南省農業農村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於統籌做好2021年省級農業產業融合發展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湘農聯〔2021〕81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嶽陽縣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項目資金是指由省財政安排用於支持嶽陽縣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發展的財政專項資金(以下簡稱“項目資金”)。
第三條 項目資金按照“集中財力、統一安排、統一管理”的原則進行管理,使用時要聚焦肉鴿產業發展關鍵環節,主要支持規模化種養基地基礎設施升級、產業鏈供應鏈完善提升、“三品一標”(品種培優、品質提升、品牌打造和標準化生產)提升、科技協同創新平台建設、智慧農業建設等方麵。
第四條 項目資金不得用於下列支出:不得用於償還債務和非項目創建期內的支出;不得用於建設樓堂館所和國省縣道;不得用於企業經營性等一般性支出;不得列支項目前期費用、管理費、人員培訓、勞務工資等項目支出;不得用於購買種子(一年生)、化肥、農藥、獸藥、飼料等生產資料補助;不得用於土地、辦公場所及職工宿舍購置、租賃、補助等非生產性支出;不得用於任何形式的論壇、各類檢測等一般業務工作支出;不得與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機購置補貼、良種補貼等項目資金支持內容重複;不得用於不符合項目資金管理的其他支出。
第五條 項目資金由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共同負責管理,專款專用,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專項檢查、審計和社會監督。
第六條 項目資金按照政府公益類和企業競爭類兩大類分類管理。政府公益類項目是指服務於產業園的基礎性、公共性、平台性項目;企業競爭類項目是指“嶽陽王鴿”產業相關主體按照自主發展需求,聚焦肉鴿產業發展關鍵環節進行的相關建設項目,自主建設、自身受益。
第七條 補助對象為實施項目資金扶持的相關單位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其中,企業競爭類項目申報補助資金的參建主體必須滿足以下基本申報條件:
(一)在嶽陽縣轄區內依法注冊登記2年以上,符合嶽陽縣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發展規劃,生產規模較大、主導產業突出、經營管理規範、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程度較高、聯農帶農效果明顯、示範效應良好。
(二)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製度。近三年在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稅收管理、財政資金使用等方麵無違法或受到行政處罰的記錄。
(三)無涉黑涉惡情況、無整改未到位的“大棚房”問題、近兩年無被省級及以上環保、農業農村和市場監管等部門通報的重大環境汙染或生態破壞、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四)項目實施地點須在嶽陽縣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範圍內。
(五)市級及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市級及以上現代農業特色產業園優先申報。
第八條 項目資金扶持的項目建設內容為省農業農村廳、財政廳審核批複以後實施的項目建設內容。批複的項目建設內容原則上不得變更,確需變更的創建期內允許變更一次,財政資金變更比例在10%(含)以內的報市農業農村局備案;超過10%的,由縣人民政府組織論證,報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備案後由市農業農村局審核批複。
第九條 項目資金扶持方式:政府公益類項目采取直接撥付資金或政府購買服務,企業競爭類項目采取“先建後補”的支持方式。
第十條 嶽陽縣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各建設項目補助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其申報項目投資總額的50%(公益類項目除外)。已享受農機購置、倉儲保鮮設施等相關補貼的,在本項目中不再重複享受。
第十一條 政府公益類項目由縣農業農村局組織實施,符合招投標要求的嚴格按程序實施招標。主要包含以下內容:肉鴿產業智慧農業監管服務平台等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嶽陽王鴿”公共品牌宣傳推廣,以及“嶽陽王鴿”標準化體係建設等。
第十二條 企業競爭類項目由參建主體自行組織建設,建成後向縣農業農村局申請項目補助資金。補助範圍及標準如下:
(一)規模化種養基地基礎設施升級項目。主要指改擴建肉鴿養殖籠舍及相關配套設施,購置相關養殖設備及配套設施建設。該類項目按照最高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的30%進行獎補。
(二)農產品加工企業集群建設項目。主要指新、改擴建肉鴿加工廠房,引進精深加工生產線,購置生產線設備及其配套設施建設。該類項目按照最高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的40%進行獎補。
(三)促進生產要素集聚項目。主要指建立“嶽陽王鴿”產業研究中心;開展智慧農業建設,通過現代科學技術與肉鴿養殖、加工、銷售相結合,從而實現無人化、自動化、智能化管理。該類項目中,除建設縣級監管平台外其他項目按照最高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的50%進行獎補。
(四)補齊產業鏈條短板項目。主要指肉鴿產品儲藏、冷鏈配送和流通設施建設、新產業新業態設施配套及其它三產融合項目。該類項目按照最高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的40%進行獎補。
(五)推進適度規模經營項目。主要指培育肉鴿養殖、加工以及廢棄物處理等方麵提供社會化服務的經營組織。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社會化服務,並根據提供服務的數量和質量給予獎補。該項目按照最高不超過提供服務總價值的50%進行獎補。
(六)提升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項目。主要指企業開展“三品一標”(品種培優、品質提升、品牌打造和標準化生產)提升。該類項目中除“嶽陽王鴿”宣傳推廣、“嶽陽王鴿”標準化體係建設和支持創建綠色食品認證獎勵等按照100%獎補以外,其他項目按照最高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的50%予以獎補。
第十三條 項目資金采取“項目申報法”分配。由縣農業農村局按照創建方案,組織各項目意向實施單位開展項目申報、編製實施方案。具體流程如下:
(一)項目申報。各項目意向實施單位根據嶽陽縣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規劃、創建方案等有關要求,編製具體實施方案,報縣農業農村局申請專項資金支持。
(二)考察公示。縣農業農村局組織相關單位對申報項目進行實地考察,根據考察結果提出資金分配方案報縣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將各參建主體及擬補助項目在縣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三)審定批複。項目公示無異議後,縣人民政府按程序報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審核同意,報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批複,各參建主體項目建設由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下達項目批複文件。
(四)組織實施。項目參建主體要嚴格按照批複的項目實施方案組織實施,落實項目建設各項管理製度,確保項目建設規範、有序,陽光運行。參建主體需按要求報送資金使用方案,工程類建設項目須提交有資質單位編製的初步設計(達到施工設計深度)、圖紙和預算書等前期資料,經過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審核批複後開始施工。施工過程中留存每個工程項目實施前、中、後照片等項目資料、財務資料,竣工後出具結算審計書,作為項目驗收依據。項目建設投資要實行專賬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會計法》的要求規範核算,所有記賬憑證真實、合法、有效,投資審計時可允許應付未付資金控製在項目建設投資的10%以內(含項目建設質量保證金)。項目涉及工程建設和設備采購均應符合相關項目建設管理規定,遵循企業采購流程,達到公開招標要求的必須公開招標。
(五)項目驗收。項目總體驗收由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聯合組織。項目單項工程竣工驗收由縣人民政府統一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實施。對完成創建任務、具備驗收條件的,由參建主體提出驗收申請,縣人民政府對照創建方案和資金使用方案組織開展自驗,驗收合格後報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申請項目總體驗收,並附項目審計報告、總結報告、績效自評報告、單項工程驗收報告等證明材料。
(六)資金撥付。項目建設完成後,縣農業農村局根據項目驗收情況安排項目資金撥付。項目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製度,由縣農業農村局向縣財政局出具支付申請,經審核同意,縣農業農村局項目專賬按財務規定和流程統一直接支付到參建主體、建設單位、服務機構或經授權支付至相關供應商。項目資金做到專款專用、封閉運行。由市場主體承擔的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核報財政補助資金,同一市場主體承擔多項建設任務的須完成全部建設任務且驗收合格後方可核報財政補助資金;公共服務建設項目,由縣農業農村局監管實施、據實報賬。
第五章 項目監督管理與績效評價
第十四條 獲得項目資金補助的企業、單位收到資金後,應按照國家財務、會計製度的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嚴格按照規定使用資金,自覺接受國家及省市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和審計。
第十五條 縣農業農村局對嶽陽縣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項目和資金實行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管理,對財政補助資金分配、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立行立改,總結經驗,提升項目管理水平,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效益;對參建主體不按規定使用資金的,可停撥項目資金或中止項目執行,甚至取消其產業園建設資格,已獲取獎補的收回項目資金,並列入誠信黑名單向社會公示。凡有違規行為的,自處理處罰、通報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報農業項目、不得享受各級財政專項資金支持;嶽陽縣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參建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如有違規行為,均不得通過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年度運行監測。
第十六條 項目資金支出涉及政府采購的,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有關法律法規、製度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對擠占、挪用、截留、弄虛作假騙取項目資金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有關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八條 建立績效管理製度。按照“誰申請資金,誰編製目標”的原則,嶽陽縣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的項目都要申報績效目標,所填報的績效目標必須是可衡量的目標任務,做到全麵準確、符合客觀實際。績效評價內容包括項目實施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和公眾滿意度等情況,是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項目任務和績效目標。
第十九條 項目實施單位對項目的支出情況和預定目標的實現情況進行績效自評,對照年度績效評價指標進行項目績效評分,形成年度績效自評報告,並將績效自評報告報送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根據嶽陽縣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目標和管理要求,運用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指標和方法,對項目建設情況、資金使用進度、目標實現程度、運營管理情況等進行績效自評,並及時報送至省、市農業農村部門和財政部門。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