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試點肩負重任
來源:中國政府網   201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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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國企“四項改革”試點,是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的重大舉措,也是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具有突破意義的一步,指明了下一步深化改革的大方向。

    第一,改革必須立足國情,走中國特色的道路。圍繞國資管理體製的整體設計,有人提出我國應該搞淡馬錫模式或匯金模式。這是不正確的。新加坡之所以采取淡馬錫模式,主要因為其國有經濟的規模、地位及作用與我國相差很大。淡馬錫公司的資產總量目前也不過1萬億元,而我國經營性國有經濟總量是新加坡的數百倍。另外,我國的基本經濟製度規定了公有製的主體地位、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而新加坡國有經濟隻是從屬地位、起補充作用。因此,我國不能搞淡馬錫模式,而是必須由專門的國有資產出資人代表機構進行監管。

    第二,改革必須堅持市場化方向。我國的改革是從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體製轉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總體大方向是市場化。而要市場化,就必須使國有企業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

    第三,改革必須分類指導。匯金模式是通過國家外匯儲備對國有重點金融機構注資形成的,匯金公司的70多萬億元資產全部是金融資產,而國資委係統監管的資產主要是實業資產。實業資產與金融資產具有明顯不同的內在特質,其監管模式必須有重大區別。

    由於各方麵對“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的理解存在差異、認識不統一,孰是孰非,需要有一個衡量標準。這個標準就是實踐,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惟一標準。改革試點就是對改革實踐的探索,因此,“四項改革”試點是打破認識僵局的重要途徑。

    同時,國資國企改革在具體操作層麵也麵臨諸多難題。比如,關於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為什麽混、哪些企業可以混、什麽方式混,如何設立底線與紅線,混合後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如何建立、企業經營機製如何轉換,混合後國有資產如何有效監管、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如何發揮等,都需要在試點實踐中得到探索和破解。

    在這樣的背景下,國資委推出的試點意義重大,是在為深化改革探路。通過改革試點,可以探索4個方麵的路子:探索一個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的體製模式;探索一條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的有效路徑;探索一套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工作機製;探索一種對國企負責人重點監督的紀檢監察方式。通過試點突破,推出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經驗,積極穩妥地推動麵上整體改革。(國資委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 彭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