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醫療衛生全行業、全流程、綜合協同監管——《關於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製度的指導意見》解讀
來源:中國政府網   201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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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8月3日電 題:加強醫療衛生全行業、全流程、綜合協同監管——《關於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製度的指導意見》解讀

新華社記者 田曉航、王賓

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是規範服務供給、維護人民健康權益的有力保障。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製度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0年,建立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科學有效的綜合監管製度,健全機構自治、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多元化綜合監管體係,為實施健康中國戰略、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撐。

意見出台對於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有何意義?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與以往的監管模式有什麽不同?哪些領域是綜合監管的重點?新華社記者就這些問題采訪了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有關負責人。

進一步規範和優化醫療衛生服務供給

問:為什麽要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製度?意見出台對於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有何意義?

答:目前,醫療衛生資源和服務量迅速增長,醫療衛生服務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湧現,醫療衛生領域“放管服”改革不斷深化,技術手段不斷進步,醫療衛生行業監管麵臨新的機遇和挑戰,亟需通過完善相關製度,推動轉變監管理念、增強監管合力、創新監管手段、提升監管效能,進一步規範和優化醫療衛生服務供給,更好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建立嚴格規範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製度,是全麵建立中國特色基本醫療衛生製度的重要內容,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進醫療衛生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是推進醫療衛生行業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標誌。

加強全行業、全流程、綜合協同監管

問: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製度的主要方向是什麽?綜合監管與以往的監管模式有何不同?

答: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製度的指導思想是,轉變監管理念、體製和方式,從重點監管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轉向全行業監管,從注重事前審批轉向注重事中事後全流程監管,從單項監管轉向綜合協同監管,從主要運用行政手段轉向統籌運用行政、法律、經濟和信息等多種手段,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為實施健康中國戰略、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撐。

意見分為總體要求、明確監管主體和責任、加強全過程監管、創新監管機製、加強保障落實五個部分。主要內容包括:明確了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製度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明確了監管主體和責任,推動形成機構自治、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多元化綜合監管體係;明確了監管內容,對醫療衛生服務要素準入、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醫療衛生機構運行、公共衛生服務、醫療衛生從業人員、醫療衛生服務行業秩序、健康產業全過程進行監管;提出創新監管機製等。

為推動落實各項政策措施,意見提出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建立權威有效的督察機製等,並在附件中明確了重點任務分工和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部門職責分工。

加強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等重點領域監管

問: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直接關係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一直是行業監管的重中之重。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重點領域有哪些?

答:意見明確提出加強全過程監管,針對7個重點領域提出“一優化、六加強”的具體要求。

“一優化”即優化醫療衛生服務要素準入,加快推進醫藥衛生領域行政審批製度改革。“六加強”即加強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監管,嚴格落實醫療質量和安全管理核心製度;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運行監管,嚴格執行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醫療機構分類管理要求;加強公共衛生服務監管;加強醫療衛生從業人員監管,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和違反醫德醫風的執業行為;加強醫療衛生服務行業秩序監管;加強健康產業監管,建立健全覆蓋健康產業全鏈條、全流程的包容、審慎、有效監管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