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賦予鄉鎮部分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目錄(第一批)》解讀
來源:法製辦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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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共湖南省委關於全麵加強基層建設的若幹意見》(湘發〔2019〕13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鄉鎮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和<湖南省賦予鄉鎮(街道)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指導目錄>的通知》(湘政辦發〔219〕55號)等文件精神,按照重心下移、權責一致原則,堅持賦能與減負相結合,依法合理賦予鄉鎮(街道)部分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

二、賦權範圍

重點擴大鄉鎮政府在農業發展、農村經營管理、安全生產、規劃建設管理、環境保護、公共安全、防災減災、扶貧濟困等方麵的服務管理權限。

三、賦權事項簡介

本次賦權事項以《湖南省賦予鄉鎮(街道)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指導目錄》為主要指南,並結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要,在充分考慮鄉鎮(街道)承接能力的基礎上,按照職責事項準入要求,進一步優化完善賦權事項,切實加大賦權力度,做到“應放盡放”,並指導鄉鎮(街道)對賦權事項實現“應接盡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