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國務院辦公廳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實施意見
來源:嶽陽縣政府網   201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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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辦公廳已印發《2015-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國辦發〔2015〕22號)。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實施意見,請一並貫徹落實。

  一、進一步深化認識。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要求,全麵推進政務公開,依法做好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新形勢下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意義,認真落實國辦發〔2015〕22號文件精神,緊緊圍繞全麵、及時、準確深入推進政務公開,緊緊圍繞便捷、優質、高效深入開展政務服務,緊緊圍繞理順體製、夯實基礎、整合資源、完善功能,不斷提升政務公開、政務服務水平,為促進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作出新貢獻。

  二、加強行政權力清單管理。認真落實國家推行權力清單製度的決策部署,大力推進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工作。省直各部門要建立清單動態管理機製,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修改、機構和職能調整以及簡政放權等情況,及時調整完善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優化權力運行流程,並向社會公布。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要根據國家和省裏的統一部署,結合實際情況,積極推進權力清單製度。要嚴格按照權力清單行使職權,維護權力清單的嚴肅性、規範性和權威性。

  三、加強政務服務體係建設。一要進一步加強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加強各級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以及全省網上政務服務和電子監察係統的建設和應用。省直部門和市州、縣市區政務服務中心原則上要運用全省網上政務服務係統辦事,已建成的自有辦事係統要按照“涉密的不對接,非涉密的全對接”要求,與全省網上政務服務係統有效對接、並網運行。要繼續加強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建設和管理,提升服務群眾的水平。今-將對省財政支持的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建設情況進行督查。二要緊緊圍繞簡政放權規範行政審批。各級各部門要充分發揮政務服務中心和網上政務服務係統在落實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推進行政審批製度改革中的作用,做好行政審批項目的轉移承接。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要及時從辦事係統中剔除,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要及時在辦事係統中調整管理權限,承接的項目要及時加進辦事係統進行辦理。要優化行政審批流程,積極推進並聯審批,不斷提高行政審批效率。三要加強服務公開製度建設。健全和實行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延時默認、實時公開、全程監察等辦事公開製度,全麵公開辦事服務的流程、期限和結果,收費的項目、依據和標準,以及辦事過程中所需要的證件、資料、監督方式等,推進辦事服務全過程公開、全流程監察、全視頻監控,不斷提高政府辦事透明度和服務水平。

  四、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國辦發〔2015〕22號文件要求,加強組織領導,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程,與經濟社會管理工作緊密結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進,主要負責同誌要主動聽取政務公開工作情況匯報,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同時明確一位負責同誌分管政務公開工作。要加強專門機構建設和人員配備,理順工作關係,減少職能交叉,統籌做好信息公開、政策解讀、輿情處置、政府網站、政務微博微信和政府公報等工作。要在經費、設備等方麵提供必要保障。要把信息公開列入公務員培訓科目,加強對各級政府尤其是市、縣級政府相關工作人員培訓,不斷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各級各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製定落實國辦發〔2015〕22號文件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分解任務,明確責任分工,加強督促,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落實情況要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度報告並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

  附件:落實國辦發〔2015〕22號文件重點領域信息公開任務分解表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5-19


 

附件

 

 

落實國辦發〔2015〕22號文件
重點領域信息公開任務分解表

重點領域

具體任務

牽頭落實單位

行政權力

推進行政權力清單公開。進一步推進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項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等信息的公開。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製度,依法向社會公開政府部門的行政職權及其法律依據、實施主體、運行流程、監督方式等信息。對於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均要發布服務指南,列明設定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基本流程、審批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審批決定證件、-檢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外,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進展情況、結果等信息均應公開。

省審改辦

財政審計

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及時公開經批準的預算、預算調整、決算、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及報表,並對財政轉移支付安排、執行情況以及舉借債務情況等重要事項作出說明。做好地方部門預決算公開,積極推進預算績效信息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公開。細化預決算公開內容,各級政府及部門預決算在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的基礎上,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逐步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對下專項轉移支付預決算公開到具體項目,並公開分地區的稅收返還、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情況。“三公”經費決算公開應細化說明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以及“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等信息。及時完整公開政府采購項目信息、采購文件、中標或成交結果、采購合同、投訴處理結果等。按照地方政府債券發行有關規定,及時準確披露相關信息。

省財政廳

做好審計信息公開。進一步擴大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

省審計廳

做好價格和收費信息公開。進一步擴大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

省發改委、省財政廳

公共資源配置

做好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別是棚戶區改造建設項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開工作。定期公開住房公積金管理運行情況,及時公開推進工程質量治理行動的進展情況。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做好土地供應計劃、出讓公告、成交公示和供應結果公開工作,重點公開棚戶區改造用地-度供應計劃、供地時序、宗地規劃條件和土地使用要求。推進征地信息公開平台建設,及時公開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

省國土資源廳

全麵做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決定、補助獎勵政策和標準、初步評估結果、補償方案、補償標準、補償結果等公開工作。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重大建設項目

重點圍繞鐵路、城市基礎設施、節能環保、農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領域的政府投資項目,推進審批、核準、備案等項目信息的公開,做好項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標、重大設計變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約、質量安全檢查、資金管理、驗收等項目實施信息的公開工作。

省發改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保廳、省農委、省林業廳、省水利廳、省國土資源廳等部門

公共服務

做好社會保險信息公開。定期向社會公開各項社會保險參保情況、待遇支付情況和水平,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結餘和收益情況等信息。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及時發布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以及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範圍、輔助器具目錄等信息。

省衛生計生委

推進社會救助信息公開。重點做好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信息公開工作;實行救助實施過程公開,加大救助對象人數、救助標準、補助水平和資金支出等信息公開力度。

省民政廳

推進教育領域信息公開。全麵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推動高校重點做好錄取程序、谘詢及申訴渠道、重大事件違規處理結果、錄取新生複查結果等信息公開工作,及時公開高校自主招生辦法、考核程序和錄取結果,全麵實行考試加分考生資格公示工作。推動高校製定財務公開製度,加大高校財務公開力度。

省教育廳

深化醫療衛生領域信息公開。做好法定傳染病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公開,推動各類醫療機構健全信息公開目錄,全麵公開醫療服務、價格、收費等信息。

省衛生計生委

做好科技管理和項目經費信息公開。進一步擴大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

省科技廳

做好就業信息公開。進一步擴大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公共監管

推進國有企業信息公開。做好國有企業主要財務指標、整體運行情況、業績考核結果等信息公開工作,加大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改革重組、負責人職務變動及招聘等信息公開力度。參照有關監督機構及上市公司監事會信息披露的做法,公開監事會對中央企業監督檢查情況。研究製定國有企業財務信息公開指導意見,明確公開範圍、內容、程序、工作要求等,進一步推動國有企業公開財務信息,推動各級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公開國有企業財務匯總信息。研究製定推進省管企業信息公開工作指導意見。

省國資委

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進一步推進空氣質量、水環境質量、汙染物排放、汙染源、建設項目環評等信息公開,做好環境重點監管對象名錄和區域環境質量狀況公開工作。加大環境執法檢查依據、內容、標準、程序和結果公開力度。公開群眾舉報投訴重點環境問題處理情況,違法違規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單和處理、整改情況。加強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公開,及時公布應對情況及調查結果。推進核與輻射安全信息公開,重點公開核電廠核與輻射安全審批信息和輻射環境質量信息。

省環保廳

推進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開。做好食品藥品重大監管政策信息、產生重大影響的食品藥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藥品監督抽驗信息公開工作。及時發布網上非法售藥整治等專項行動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費警示信息。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做好安全生產信息公開。進一步擴大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

省安監局

做好信用信息公開。進一步擴大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

省工商局

社會組織、中介機構信息

推進社會組織、中介機構信息公開。加大社會組織成立、變更、注銷、評估、-檢結果、查處結果等信息公開力度。製定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信息公開管理辦法,推動服務、收費等事項公開。建立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信息公開製度,公開提供服務的社會組織和中介機構名稱、經營地址、資質狀況等基本信息,以及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收費標準,方便企業和公眾選擇。推動慈善組織信息公開。

省民政廳等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