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檔時間:2025-03-25
關於開展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消防安全管理督導工作的通知
來源:縣公安消防大隊   2017-11-06
瀏覽量:1 | | | | |

另行通知。

二、督導方式

督導工作采取座談與現場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一是召開片區座談會。各片區座談會參加人員為各市州民政局、公安消防支隊分管養老機構的負責人、兩家養老院的負責人(由各市州民政局確定)。二是現場抽取部分養老院實地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督查。每個市州抽查1家市級養老院,2家縣級養老院。主要檢查養老院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情況,核查各級民政部門和各級公安消防機構的履職情況。

三、工作分片

第一片區:長沙、嶽陽、株洲、湘潭、懷化

督導人員:穀小波、李永勝、曹俊

片區座談會會議地點:株洲

第二片區:常德、益陽、張家界、湘西

督導人員:李海清、朱寬海、周嵐

片區座談會會議地點:常德

第三片區:婁底、邵陽、郴州、衡陽、永州

督導人員:劉海燕、賀榕、張建軍

片區座談會會議地點:衡陽

四、督導內容

(一)座談會主要內容

1、聽取各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開展情況,貫徹《社會福利機構消防安全管理十項規定》,履行消防安全工作主體責任方麵好的做法和經驗;在消防行政許可、消防安全管理方麵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

2、各地民政部門和公安消防機構貫徹落實《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放管服改革的實施意見》的工作開展情況。

(二)實地檢查主要內容

1、檢查各級公安消防機構和民政部門是否對養老院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是否督促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及火災隱患整改。

2、檢查養老院落實《社會福利機構消防安全管理十項規定》的情況和消防安全狀況。

3、檢查養老院落實黨的十九大期間消防安全保衛措施情況。

五、工作要求

(一)切實做好養老院消防行政審批服務。要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認真落實省民政廳、省公安廳等十三廳局《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放管服改革的實施意見》(湘民發〔2017〕38號)要求。對需要辦理相關許可的,要依法辦理,切實把好源頭關。對於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但因不動產登記、土地規劃等手續問題不能通過消防審驗的,各級民政部門和公安消防機構要積極配合並報告當地人民政府,本著實事求是、保障民生的態度,集中研究處置措施。

(二)推動落實養老院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要貫徹《社會福利機構消防安全管理十項規定》,督促養老院建立標準化、常態化消防安全管理製度,強化消防安全培訓,加強消防設施技術改造和器材配置,建立定期檢測及維護保養製度,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按消防標準不需配置消防控製室的養老院,要設置值班室,落實管理值班製度和應急處置程序。

(三)加強對養老院的消防安全檢查。各地要組織對本地養老院開展全麵檢查,針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督促整改,盡快消除隱患;對一時難以整改的,要督促製定整改方案,落實臨時防範措施;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且自身確無能力整改的,各級民政部門和公安消防機構要提請當地政府協調解決。指導養老院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報警探測器和簡易噴淋裝置,加強物防技防措施的應用。

(四)強化滅火救援和應急疏散演練。各級民政部門和公安消防機構要指導養老院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和疏散工具,貼近實際製定應急疏散預案,明確各崗位滅火救援職責,加強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結合養老院老人的行為能力和認知特點,定期開展有針對性的疏散逃生和滅火救援演練,確保一旦發生險情,能夠及早發現、及時處置。

(五)強化措施,建立長效機製。督導檢查結束後,各督導組認真總結各地主要做法,具體指出檢查發現的問題,並將督導檢查情況並書麵報省民政廳和省公安消防總隊。

省民政廳聯係人:謝娟電話及傳真:84502246,

聯係電話:15675149491郵箱:[email protected]

省公安消防總隊聯係人:李海清傳真:88119818

聯係電話:15802560387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督導檢查人員聯係方式

湖南省民政廳湖南省公安消防總隊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