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編製資源是關係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政治資源、執政資源,機構編製紀律是黨的重要政治紀律、組織紀律。黨中央高度重視機構編製工作,對加強機構編製管理、嚴肅機構編製紀律提出明確要求。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預防查處問責相統一的工作機製,從源頭上防範和遏製機構編製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發生,現就加強預防教育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1.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進一步強化機構編製剛性約束,維護機構編製紀律的嚴肅性權威性。堅持黨中央對機構編製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機構編製重大決策部署。堅持突出重點,著力提升具有機構編製決策權、審批權的領導幹部及相關人員機構編製工作的法治意識。堅持綜合施策,加快構建教育培訓、製度約束、案件查處一體發力的工作體係。堅持分級負責,全麵壓實各地區各部門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和各級黨委編委及編辦、各部門組織人事機構的直接責任。
二、經常性開展機構編製紀律宣傳教育
2. 抓住“關鍵少數”。各地區各部門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誌和領導班子成員要帶頭學習《中國共產黨機構編製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強化機構編製法治意識,在遵守機構編製紀律上作表率。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要及時跟進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機構編製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重大改革部署。對新任職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誌,組織、機構編製、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領導班子成員,以及負責機構編製工作的領導幹部,上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要將遵守機構編製紀律納入任職談話內容。
3. 多層次開展教育培訓。各級黨校(行政學院)要將機構編製法規製度和紀律規定列入領導幹部進修班、中青年幹部培訓班等主體班次教學內容,原則上每班次教學和研討不少於2個課時。各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分批次對所屬單位負責人、組織人事幹部進行機構編製法規製度培訓。各級黨委編委及編辦要全麵落實普法責任製,結合實施本地區普法規劃深入宣傳機構編製黨內法規,麵向機關事業單位有關人員舉辦機構編製法規製度專題培訓班,積極協調配合黨校(行政學院)和部門開展相關培訓,在課程設置、師資選派、案例教學等方麵提供支持。
三、用製度規範約束機構編製權力運行
4. 嚴格執行機構編製管理權限和程序。黨委(黨組)或者編委在動議、審議決定本地區本部門機構編製重大問題時,要認真落實民主集中製,集體討論作出決定,不得以文件傳批代替會議審議。要嚴格執行“三定”規定,履職時不得同“三定”規定相抵觸,不得隨意解讀“三定”規定,避免合意則取、不合意則舍。未按機構編製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審批,不得擅自變更“三定”規定的內容,不得擅自超出“三定”規定調整職責、設置機構、核定領導職數和配備人員。各級黨委編委及編辦要根據《中國共產黨機構編製工作條例》製定工作規則和工作細則,按照職責權限審批機構編製事項,嚴格執行請示報告製度,不得越權審批,加強對機構改革、機構編製事項重大調整落實情況的督查,堅決把黨管機構編製原則落實到位。
5. 健全機構編製協同聯動機製。加強機構編製部門與組織、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完善工作流程,在確保數據安全的前提下探索便捷有效的信息共享模式。嚴格以機構編製為基本依據錄(聘)用人員、設置崗位、配備幹部、核撥人員經費、參加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等,切實發揮機構編製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礎性作用。
6. 防範條條幹預問題。各部門黨組(黨委)要落實主體責任,健全內部審查機製,加強審核把關,不得在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中就機構編製事項作出具體規定,不得通過項目資金分配、督查考核、評比表彰、達標驗收以及召開會議、電話通知、內部政策文件、口頭打招呼、向領導請示報等方式幹預地方或下級機構編製管理。法律、黨內法規草案和以黨委名義印發的文件涉及機構編製事項的,起草部門要事前征求同級黨委編辦意見。行政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黨委和政府議事協調機構的文件等,原則上不得涉及具體機構編製事項。各級黨委編委及編辦要加大條條幹預問題查處力度,將有關情況及時通報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審計等部門,形成聯合防範的工作合力。
四、充分發揮案件查處的警示作用
7. 加強問題篩查與分析研判。各級黨委編委及編辦要認真落實《機構編製監督檢查工作辦法》和《機構編製信訪舉報受理辦理工作規則》,對機構編製信訪舉報、機構編製管理評估、機構編製核查和專項督查、機構編製報告、機構編製實名製管理、結合巡視巡察開展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審計監督等工作中發現的機構編製違規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進行篩查和分析研判,對苗頭問題、多發問題、重點問題等進行深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強有針對性的預防教育。
8. 發揮處理和問責的特殊預防功能。各級黨委編委及編辦要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和《機構編製違規違紀違法行為處理和問責規則(試行)》等有關法規製度,完善案件調查核實方式和程序,細化問題認定依據和量責標準,建立重點案件掛牌督辦製度,開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精準推動問題整改,讓製度真正“長牙齒”。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等相關部門的聯動配合,做好處理問責與黨紀政務處分的銜接,堅決做到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充分發揮懲前後的震懾作用。
9. 加大案例警示教育力度。各級黨委編委及編辦要建立健全典型案例通報製度,對有典型性、普遍性的機構編製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及時將查處和問責情況在一定範圍內進行通報,匯編分析典型案例,以案明規、以案釋紀,發揮通報一案、震懾一方的警示教育作用。要強化通報主體責任,明確通報標準,規範通報程序,提升通報效果,推動各部門采取措施堵塞漏洞,防止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再次發生。
五、切實抓好組織實施
10. 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部門要從堅持黨管機構編製原則的政治高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把加強機構編製違規違紀違法行為預防教育作為一項長期基礎性工作來抓,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各級黨委編委對本地區預防教育工作負總責,黨委編辦承擔具體工作。各部門黨組(黨委)是本部門開展預防教育的責任主體,要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
11. 推動工作落實。各地區各部門要建立預防教育工作機製,做好統籌安排,細化任務分工,督促工作落實。要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注重工作實效,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各級黨委編辦要加強與有關部門和下級黨委編辦的溝通聯係,調動各方麵積極性,創新方式方法,紮實推進工作,及時總結經驗和推廣有益做法,確保預防教育工作取得明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