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嶽陽縣融媒體持續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全力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助力政府決策透明化、服務高效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相關通知要求,現將有關工作報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一)強化組織領導,夯實工作基礎
中心領導班子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研究部署工作要點,解決實際問題。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成員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時,根據人員變動和工作需要,及時調整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確保工作連續性和穩定性。通過加強組織領導,為中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了堅實的組織保障。
(二)規範信息管理,提升公開質量
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審查製度,對擬公開的信息進行嚴格審核把關,確保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符合保密規定。建立信息動態管理機製,定期對已公開信息進行評估和清理,及時更新過時、失效信息,保證信息的時效性和準確性。同時,加強信息分類管理,優化信息檢索功能,方便公眾快速獲取所需信息。通過規範信息管理,提升了政府信息公開的質量和水平。
(三)拓展公開渠道,增強傳播效果
在政府網站公開的基礎上,積極拓展新媒體平台,利用微巴陵公眾號、視頻號、新巴陵APP等渠道發布政府信息,擴大信息傳播範圍,提高公眾知曉度。加強與傳統媒體的聯動,通過巴陵新聞、新巴陵APP等渠道,對重要政策、重大活動等進行深度報道和解讀,增強政府信息的傳播力和影響力。同時,開展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政府信息公開宣傳和解讀活動,提高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和理解,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四)加強監督保障,確保工作落實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製度,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中心年度績效考核指標體係,定期對各股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考核評估,對工作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對工作落實不力的進行督促整改。加強監督檢查,通過自查、抽查等方式,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常態化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確保各項工作要求落到實處。同時,暢通公眾監督渠道,廣泛聽取公眾意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
信息內容 |
本年製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
規章 |
0 |
0 |
0 |
|
行政規範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
行政許可 |
0 |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
行政處罰 |
0 |
||
|
行政強製 |
0 |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 計 |
|||||||
|
商業企 業 |
科研機 構 |
社會公益組 織 |
法律服務機 構 |
其 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
|
三、本年度辦理結 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隻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
|
(三)不予公 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
|
(四)無法提 供 |
.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0 |
0 |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
|
(五)不予處 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
|
2.重複申請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複申請 |
0 |
0 |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
|
(六)其他處 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 請 |
0 |
0 |
||||||
|
2、申請人到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 息公開申請 |
0 |
0 |
|||||||
|
3、其他 |
0 |
0 |
|||||||
|
(七)總計 |
0 |
0 |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
行政複議 |
行政訴訟 |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
複議後起訴 |
|||||||||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
信息公開深度有待挖掘,部分信息內容缺乏深度解讀和背景分析,公眾難以全麵理解政策內涵和工作細節。
六、改進情況
深化信息公開內容,加強對政策文件的解讀力度,多樣化對政策背景、主要內容、實施效果等進行深入解讀,使公眾能夠更加直觀、易懂地了解政策信息。同時,圍繞中心重點工作和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主動公開更多決策依據、執行過程和結果信息,提高信息公開的透明度和深度。
七、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