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公委發〔2022〕 31 號
經局黨委研究同意:
何誌宏同誌 任嶽陽縣公安局政工室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李俊華同誌 任嶽陽縣公安局步仙派出所所長,免去其治安大隊副大隊長職務;
許常波同誌 任嶽陽縣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政治教導員,免去其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副大隊長職務;
胡 奇同誌 任嶽陽縣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政治教導員,免去其嶽陽縣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副大隊長職務;
劉林峰同誌 任嶽陽縣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大隊政治教導員,免去其長湖派出所副所長職務;
潘 濤同誌 任嶽陽縣公安局情報信息管理大隊政治教導員,免去其情報信息管理大隊副大隊長職務;
付 理同誌 任嶽陽縣公安局麻塘派出所政治教導員,免去其治安大隊爆炸危險物品監管中隊中隊長職務;
任 湘同誌 任嶽陽縣公安局鹿角派出所政治教導員,免去其鹿角派出所副所長職務;
彭 誠同誌 任嶽陽縣公安局中洲派出所政治教導員;
範 軍同誌 任嶽陽縣公安局步仙派出所政治教導員,免去其柏祥派出所副所長職務;
王 剛同誌 任嶽陽縣公安局長湖派出所政治教導員,免去其毛田派出所副所長職務;
張 卓同誌 任嶽陽縣公安局張穀英派出所政治教導員,免去其新牆中心派出所副所長職務;
王君利同誌 任嶽陽縣公安局公田派出所政治教導員,免去其公田派出所副所長職務;
胡 鑄同誌 任嶽陽縣公安局毛田派出所政治教導員,免去其張穀英派出所副所長職務。
特此通知。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