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落實《湖南省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查“回頭看”及洞庭湖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查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的通知(湘電發〔2020〕1號)要求,根據《湖南省汙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湖南省公安廳 湖南省環境保護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排放不合格機動車交通違法整治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製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加強源頭監管、嚴格路麵管控、加大處罰力度、壓縮老舊高排放高汙染機動車運行空間,淘汰高排放高汙染和排放不合格的機動車,深化大氣汙染治理,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全麵完成湖南省汙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的工作任務。
二、組織領導
成立高排放高汙染機動車上路行駛聯合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趙兵榮任組長,縣生態環境分局副局長王石滿、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教導員付衛國任副組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秩序中隊、車輛管理所、各交警中隊負責人以及縣生態環境分局大氣汙染管理股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縣交警大隊,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所長謝爭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聯合整治行動有關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源頭監管。各交警中隊要加強與縣生態環境分局大氣汙染管理股的整治行動,聯合組織對本地高排放高汙染機動車和排放不合格機動車進行一次全麵的摸底、排查,對排放不合格經修理仍達不到排放標準要求和達到報廢標準的上路行駛車輛,一律強製報廢處理。要加強違法抄告,對嶽陽縣機動車尾氣固定遙感監測係統抓拍到的“冒黑煙車”和排放不合格車輛違法信息及駕駛人信息及時抄告車輛所屬單位和運輸企業,要求相關單位和企業及時對車輛進行整改、對駕駛人加強教育,嚴禁單位和運輸企業駕駛人駕駛排放高汙染排放不合格車輛上路行駛。
(二)開展聯合執法。各交警中隊要聯合縣生態環境分局大氣汙染管理股,共同組建執法小分隊,攜帶便攜式檢測設備,在柴油貨車、老舊車、低速汽車通行主要道路,物流貨運主要通道,進入城區的主要卡口,采取“不定時、流動式、抓現行”的方法,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加大現場執法震懾力度。要針對排放不合格機動車早晚出行的規律,在重點時段加強執法檢查力度,發現有高排放高汙染排放不合格車輛上路行駛的,查獲一起頂格處罰一起。
(三)落實常態整治。各交警中隊、縣生態環境分局大氣汙染管理股要結合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組織人員力量常態化開展高排放高汙染機動車上路行駛聯合整治行動。每周常態化開展聯合整治,每月至少集中開展1-2次高排放高汙染機動車上路行駛聯合整治統一行動。各相關部門單位要落實領導責任,精心組織調度,確保整治深入開展取得實質成效。
(四)強化宣傳引導。各單位要依托本地媒體,結合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宣傳工作,開展聯合整治行動宣傳報道,重點曝光典型案例。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要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堅持經常性的開展聯合整治行動,並結合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針對重點企業、重點區域、重點路段,強化工作措施,解決突出問題。
(二)強化後勤保障。各地要充分保障檢測設備、人員和工作經費。各交警中隊、縣生態環境分局大氣汙染管理股要安排專人負責聯合整治工作,並將人員名單於3月底前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地各單位應積極向轄區政府匯報,爭取財政資金投入力度,統籌安排保障聯合整治行動工作經費,保障檢測設備正常運行。
(三)強化考核評比。交警大隊將按月對各中隊工作落實推進情況進行通報,按月度、季度、年度累計查處的“駕駛排放檢驗不合格機動車上路行駛的交通違法數(代碼60630)”進行考核。縣生態環境分局將對各單位開展聯合整治情況每月進行調度,納入年終考核。
(四)強化情況反饋。各單位要在3月31前下發通知,對此項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明確專人收集整治工作相關數據、圖片和視頻資料,建立工作台賬,每月1日前,向聯合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本轄區上月開展行動的工作數據和整治行動的工作小結(12月15日前報年度工作小結);對上級交辦的有關事項,要及時進行核查、處理並反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