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根據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廳交管局的統一部署,大隊決定自2016-4-15至6-30集中開展以“清除隱患、嚴查違法、強化共治”為主題的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整治行動。為確保行動效果,特製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圍繞源頭、國省道、農村三個主要戰場,突出公路客運、旅遊客運、危化品運輸、校車、“營轉非”大客車等五類重點車輛,通過“四個結合”,即源頭清理與路麵嚴管相結合,網上比對與網下查緝相結合,信息引導與群眾舉報相結合,依法嚴管嚴懲與社會協同共治相結合,持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切實清除隱患,全力防控風險,努力實現“四個明顯”的目標,即重點交通安全隱患明顯減少、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明顯遏製、交通安全協同共治明顯增強、重特大交通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確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
大隊成立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大隊長趙兵榮任組長,其他大隊隊委成員任副組長,各中隊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副大隊長唐宏國兼任辦公室主任,122中隊長任曙、車管所所長張奉、法製中隊長吳加慶、處罰中隊長許常清、農管中隊長周良燕、秩序中隊長殷誌剛、辦公室主任王海波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協調。122中隊、秩序中隊、車管所、法製中隊、辦公室、農管中隊、處罰中隊各明確一名聯絡員,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及其他具體工作事宜。各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和工作專班,明確部門職責,建立工作製度,加強指揮調度。
三、重點內容
(一)清除隱患。集中對五類重點車輛及其駕駛人的安全隱患開展大清查,對逾期未檢驗、未報廢的車輛進行“清零”,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清零”,對非法改裝、拚裝的車輛進行清理,對逾期未審驗、逾期未換證的駕駛人以及駕駛證被注銷或降級人員進行清理。
(二)嚴查違法。集中開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大整治,嚴查嚴管嚴處一批“致亂致禍”的嚴重交通違法,重點整治旅遊客車、“營轉非”大客車和危化品運輸車違法違規運行,國省道超速、違法超車,農村地區麵包車、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超員、貨車非法載人,以及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
(三)強化共治。集中開展“大勸導”活動,勸導糾正農村地區麵包車超員、貨車違法載人,以及城市行人和非機動車不遵守交通信號等違法行為;集中開展“大曝光”活動,在新聞媒體曝光一批隱患突出的運輸企業和重點車輛駕駛人;集中開展“大聯播”活動,聯合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及時播報專項整治行動情況和戰果;集中開展“大通報”活動,向相關部門通報一批營運車輛交通違法行為,督促依據安全生產和交通運輸法規“疊加”懲處;集中開展“大聯動”活動,向征信管理、保險監管等部門、“信用中國”等相關網站集中推送企業、個人交通違法行為,推動與運輸企業和個人信用體係、商業保險費率“雙掛鉤”。
四、具體任務
1、集中清理五類重點車輛隱患。對全縣五類重點車輛逾期未檢驗、未報廢情況進行集中清理,建立重點隱患車輛及隱患企業清單,並按車主或企業登記住址抄送所屬轄區大隊。各中隊要按照清單集中開展上門排查,督促車主及時辦理檢驗、報廢手續,並依法處罰。對找不到車主或企業的,要及時將車輛信息錄入緝查布控係統;對“營轉非”大客車,要逐台落實責任中隊、責任民警,納入監管視線;有非法營運行為的,要向車主告知相關法律責任,並抄告當地交通運輸部門(責任單位:車管所、各中隊)。
2、集中排查重點車輛安全狀況。4-30前,由分管大隊領導帶隊,從相關股室抽調專人,對全縣重點客貨運企業進行一次抽查,重點抽查企業動態監控措施落實情況、五類重點車輛和重中型貨車安全狀況、重中型貨車粘貼車身側後反光標識情況及交通違法“清零”、車輛-檢率、報廢率等,抽查情況要形成書麵材料並報大隊整治辦公室。(責任單位:客管中隊、秩序中隊、車管所)
3、集中排查重點駕駛人安全隱患。每-15前,要對全縣大中型客貨車輛駕駛人的交通違法、駕駛資格等情況進行集中清理,對駕駛證被注銷或降級、有嚴重交通違法未處理、違法記分滿12分、逾期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或換證的,通過手機短信、電話通知或書麵告知當事人,提示相關法律責任,並通報交通運輸部門和所屬企業。對五類重點車輛駕駛人因吸毒成癮依法依規被注銷駕駛資格的,要積極會同禁毒部門和派出所在強製戒毒、社區矯正環節收繳駕駛證件(責任單位:車管所、處罰中隊)。
4、集中整治農村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要進一步加強農村地區交通安全管控,及時查糾麵包車、校車和學生接送車輛超員、貨車和拖拉機違法載人等嚴重交通違法。4-30前,大隊由農管中隊牽頭將成立執法小分隊。5-份,執法小分隊要深入中隊開展不少於5次的督導檢查,對交通事故多發和安全隱患突出的要重點關注。每次督查結束後要形成書麵督查報告報大隊整治辦公室;執法小分隊發現的問題,要書麵反饋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並及時跟蹤整改進度和整改結果(責任單位:農管中隊)。
5、集中整治旅遊客車、“營轉非”大客車、危化品運輸車。要結合“道路運輸平安-”活動,聯合交通運輸、安監、旅遊等部門,以旅遊景點、旅遊集散地、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務區為重點,加強對旅遊大客車的執法檢查,把好出站、出城、上高速、過境“四關”,嚴查“營轉非”大客車以及旅遊客車交通違法違規行為。要根據危化品運輸特點,對危化品生產、儲存、銷售、使用企業集中的地區周邊道路開展突擊執法檢查。要充分運用企業動態監控係統,根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嚴格查處疲勞駕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等違法行為。要通過集中整治,建立健全部門聯合執法機製,提升工作合力(責任單位:客管中隊、各中隊)。
6、集中開展整治酒駕醉駕統一行動。5-5、12、19、26為全省整治酒駕違法行為統一行動。要針對酒駕醉駕發生的重點時間、道路等規律特點,科學安排勤務,突出整治重點。要靈活采取錯時執勤、晝夜巡查、定點蹲守、分散設卡等方式,提高檢查密度、頻率和效率。各大隊要挑選精幹力量組建專業執法機動隊、緝查組,實施精確打擊,並向城郊結合部、農村地區延伸,擴大打擊範圍。(責任單位:各中隊)。
7、集中開展交通違法“大勸導”。要充分發揮農村基層組織的力量,嚴把出村口、出鎮口、進山口,嚴防麵包車、校車和學生接送車輛超員、貨車和拖拉機違法載人出村上路。要在節假、趕集趕圩、民俗活動等重點時段,設立勸導點,動員鄉鎮、村組幹部駐站守點,加強領導和指導。要組織城市交通文明誌願者、交通協管員,在城市主要路口集中開展對行人、非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通行等違法行為的勸導活動(責任單位:各中隊)。
8、集中開展嚴重交通違法“大曝光”。要結合“清除隱患”、“嚴查違法”行動重點,每-通過新聞媒體集中公布一批嚴重違法的五類重點車輛駕駛人,公告一批終生禁駕名單,曝光一批主體責任不落實的運輸企業,擴大專項整治的震懾作用(責任單位:法製中隊、處罰中隊、車管所)。
9、集中開展傳統媒體新媒體“大聯播”。要積極會同當地廣播電視等主流媒體,集中開展“清除隱患”、“嚴查違法”行動“大聯播”,宣傳整治效果。同時要用活微信、微博等自有媒體,形成多層次的宣傳格局(責任單位:法製中隊)。
10、集中開展運輸安全狀況“大通報”。每-底前,要匯總“清除隱患”和“嚴查違法”行動戰果、梳理涉及營運車輛的嚴重交通安全隱患、交通違法以及交通事故情況,對問題突出的運輸企業,集中向安全生產監管、交通運輸部門通報,建議依據安全生產和交通運輸法規“疊加”懲處。對運輸企業存在動態監控不符合要求、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且整改不力、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較大責任事故的,要聯合交通運輸、安監部門約談企業負責人,並列為常重點監管對象(責任單位:客管中隊、處罰中隊、122中隊)。
11、集中開展信用信息推送“大聯動”。要加強與征信管理、保險監管部門的協作配合、信息共享,充分借助和發揮信用製度的重要作用,提高交通違法行為人的社會成本。4-底前,各單位要落實部局《關於公開公示春運期間重點車輛在春運期間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通知》(公交管[2016]128號)要求,推動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5-至6-份,要集中將專項整治行動期間查處的五類重點車輛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和所屬運輸企業的信息抄送給征信管理部門、保險監管部門,推動將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與個人和企業信用記錄、機動車商業保險費率浮動等環節掛鉤,提高駕駛人和企業的違法成本(責任單位:處罰中隊)。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抓緊組織部署。要高度重視交通事故預防工作,認真分析本地交通安全形勢,仔細查找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切實加強組織部署,堅決采取有力措施,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是要抓住工作重點。要抓住公路客運、旅遊客運、危化品運輸、校車、“營轉非”大客車等“五類”重點車輛和源頭、國省道、農村三個主戰場,抓住隱患排查、集中整治、問題整改等關鍵環節,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三是要抓好集中整治。要製定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計劃,科學合理安排工作勤務,堅持每周有安排、有措施、有效果。要加強重點路段、重點時段的管控,對“致亂致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要堅決做到嚴防、嚴管、嚴治、嚴懲。
四是要抓牢宣傳教育。要把宣傳報道貫穿集中整治行動始終,每個專項行動開始前、結束後都要在當地媒體發送新聞通稿。要充分運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廣泛宣傳揭露交通安全隱患和交通違法的危害,增強整治行動的社會效果。
五是要抓實督導檢查。整治期間,省交管局和支隊將派出工作組開展督導檢查。對各地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適時進行排名通報,對工作不力、效果不明顯以及在整治行動期間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大隊,支隊將進行約談問責。
嶽陽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16-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