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問題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來源:嶽陽縣司法局   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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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直各行政執法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提出要“建立健全行政執法人員退出機製”的精神,以及《湖南省行政執法人員和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80號)對規範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工作作出的具體規定,按照省、市相關工作部署,進一步規範執法人員資格管理,縣司法局決定在全縣開展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問題排查整治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內容

  主要對各行政執法機關開展行政執法資格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排查整治。排查整治的具體內容包括:

  1.是否存在未取得行政執法資格從事行政執法工作的:

  2.行政執法人員離職、退休或死亡,行政執法資格未及時注銷的;

  3.行政執法人員離開執法崗位,行政執法證件未及時收回的;

  4.行政執法人員存在應當暫扣或吊銷證件情形未及時暫扣或吊銷的;

  5.行政執法人員證件遺失、注銷、吊銷未按規定進行公告的;

  6.其他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和證件管理問題。

  二、排查整治工作時間、方式、步驟

  排查整治時間自發文之日起至3月底結束。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開展自查。排查整治期間,各單位要對照排查內容開 展自查。各行政執法單位於3月15日前將自查情況報縣司法局備案。

  2.實施抽查。省司法廳、市司法局和縣司法局將開展抽查,抽查對象為縣直行政執法單位和鄉鎮人民政府。抽查的具體方式包括查閱人員名冊、執法人員台賬和其他有關資料,檢查執法案卷和召開座談會等。

  3.整改提高。對自查和抽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整 改。執法證件應當注銷、吊銷、收回的,要及時在官網上進行公告,對排查整治發現的問題予以通報。

  三、工作要求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對全麵推進嚴格 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的重要意義,綜合運用各種手段,準確查 清執法人員編製和崗位的真實情況,加強人員數據比對,督 促擬從事執法工作的人員及時參加執法資格考試。要加強經 驗總結,提煉固化行之有效的工作成果,建立定期與不定期 排查檢查相結合的工作機製,提升我縣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工 作的製度化水平。要結合行政執法統計年報製度有關要求,將本單位、本地區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工作情況列入行政執法年報中一並報送。

  嶽陽縣司法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