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全縣司法行政工作要點
2015-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全麵建成小康嶽陽縣,全麵深化改革,全麵依法治理,全麵從嚴治黨的要求,認真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職能,大力加強公共法律服務體係、法治宣傳教育體係、人民調解與特殊人群管控體係和司法行政保障體係建設,全麵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滿意度,為譜寫中國夢嶽陽縣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根據上述總體要求,細化為以下四個方麵共34項要點:
一、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力加強法律服務體係建設。
1.努力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緊緊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創新服務方法,優化服務模式,為中心工作順利推進提供優質法律服務。
2.著力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麵,引導律師依法盡職做好援助服務。
3.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估體係,加強重點行業領域法律援助站建設。
4.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建設。力爭到-底,縣級司法行政公共法律平台建成並投入運行,使公共法律服務逐步覆蓋城鄉、惠及全民。
5.加強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隊伍建設,通過政府購買等方式推動法律服務力量參與法治建設。
6. 強化法律服務隊伍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二、緊緊圍繞“平安嶽陽縣”建設,大力加強人民調解與特殊人群管控體係建設。
(一)、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工作。
7.進一步規範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完善人民調解司法確認製度,落實人民調解以獎代補製度。
8.推進行業性專業調委會建設,推動人民調解工作向矛盾多發易發行業領域延伸。
9.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加強培訓,提高人民調解員的依法調解能力和水平。4-底前完成全縣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集中培訓。
10.推介表彰一批縣級人民調解能手,提升人民調解工作整體水平。
(二)、全力抓好社區服刑人員和刑釋人員管教幫扶工作。
11.加快推進縣級社區矯正中心建設。
12. 加強與公、檢、法等部門的銜接協作,進一步完善縣、鄉(鎮)、村三級社區矯正監管教育幫扶體係。
13.加強監地銜接,落實重點人員“必接必送”製度。
14.認真貫徹司法部等六部委下發的社會力量參與社區矯正的文件精神,探索社會力量參與社區矯正教育幫扶。
(三)、著力推進特殊人群涉毒人員收治工作。
15.進一步健全完善符合收治工作規律,體現收治人員特點,凸顯司法行政收治工作特色的管理體係、安全防範體係、應急處置體係、考核評價體係和責任追究體係,確保場所安全穩定。
三、緊緊圍繞“法治嶽陽縣”建設,大力加強法製宣傳教育體係建設。
(一)、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
16.全麵總結“六五”普法教育工作,全力抓好迎檢驗收工作,科學謀劃“七五”普法教育規劃。
17.廣泛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積極培育全社會對憲法和法治的信仰。
18.加強普法講師團、普法骨幹、普法誌願者隊伍建設。
(二)、健全完善法製宣傳教育工作機製。
19.健全完善普法教育服務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機製, 緊緊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開展法製宣傳。
20.健全完善重點人員普法教育機製,加強領導幹部、公務員的法製宣傳教育,進一步加強企業、青少-、學生等重點對象的學法用法。
21.開展法治文化建設,創新宣傳載體、宣傳方式,嚐試建立法治文化陣地,不斷提升法治文化引領力。
(三)、推動普遍建立法律顧問製度。
22.推進普遍建立法律顧問製度,完善政府法律顧問製度,進一步提高企業法律顧問聘請率。
23.完善法律顧問工作機製,規範法律顧問運行模式、工作流程及標準體係,暢通法律顧問履職渠道。
(四)、加強基層依法治理。
24.加大法治縣、法治鄉(鎮)、民主法治村(社區)、依法治校示範單位、誠信守法示範企業等基層法治創建力度。
四、緊緊圍繞“固本強基”要求,著力加強司法行政保障體係建設。
(一)、大力加強司法行政隊伍建設。
25. 鞏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紮實開展紀律作風專項教育整改行動。
26. 加強黨建工作,堅持黨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謀劃、一起部署、一起考核。
27.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認真落實黨組主體責任和紀檢組監督責任,切實落實“一把手”第一責任人責任和領導幹部“一崗雙責”的責任。
28.健全幹部教育培訓體係,著力打造一支“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的司法行政隊伍,
(二)、大力加強機關文明創建和係統文化建設。
29.深入持久地推進機關文明創建工作,積極發揮工、青、婦等群團組織的作用,開展文化體育活動。
30.加強法製工作,規範執法行為,確保執法工作始終在法治軌道和製度框架內運行。
31.開展對湖南司法行政精神和省司法廳廳訓的集中學習宣傳貫徹活動,並以此為契機,切實加大文化建設力度,整體推進司法行政文化建設和法治文化建設,進一步濃厚法治文化氛圍,為全縣司法行政事業發展提供強大精神動力。
(三)、大力加強基層基礎建設。
32.加強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深入推進省級“規範化司法所”、“模範司法所”創建活動。
33.加快推進司法行政信息化綜合平台建設,完善各項業務管理信息化係統。
34.積極穩妥地完成司法行政工作體製改革任務,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和各鄉鎮的銜接配合,完善鄉鎮司法所的工作績效考核機製和財務管理製度,確保收編後的鄉鎮司法所經費保障進一步加強,辦公條件進一步改善,工作製度進一步規範,工作績效進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