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財政局:
根據有關規定,民政部、財政部將對第三批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進行成果驗收。同時,根據《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200號)要求,為發揮改革試點典型示範、以點帶麵的作用,民政部、財政部將總結前三批90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的經驗做法,形成一批可複製、可借鑒、可推廣的試點經驗成果,為全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提供示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第三批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成果驗收工作
(一)驗收對象。北京市通州區等36個第三批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地區。
(二)驗收內容。試點工作驗收內容包括工作基礎、工作任務清單對比情況、工作任務清單完成情況和其他創新四個方麵。工作基礎包括領導機構和工作機製情況、政策出台情況、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等三個指標驗收。工作任務清單對比情況主要驗收實際開展工作任務與試點申報方案任務清單的一致性。工作任務清單完成情況主要驗收各項任務完成情況。其他創新主要驗收試點地區開展的創新性工作,該項評分需附有關材料和文字說明。每項驗收內容細分為不同驗收指標,由各地區或驗收組按照《2019年第三批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成果驗收評分表》(以下簡稱《驗收評分表》,見附件1)的評分標準和評分依據,對每一項驗收指標進行驗收評分。
(三)驗收安排。1.自評。各試點地區民政部門聯合財政部門對照驗收評分表對本地試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自評,於4月30日前將驗收評分表、自評報告及自評所依據的書麵憑證材料,經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後,報送民政部養老服務司、財政部社會保障司。
2.實地驗收。試點工作驗收組對各試點地區開展實地驗收。試點工作驗收組由第三批試點地區民政部門、財政部門工作人員及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由民政部和財政部共同選派),每兩個試點地區代表組建一個驗收組,36個試點地區共組建18個驗收組。每個驗收組規模控製在4-6人,負責對應驗收其他兩個試點地區(具體分組情況見附件2)。各驗收組對照驗收評分表,實地驗收試點地區工作情況,於5月30日前完成驗收,將驗收評分表、驗收報告及驗收所依據的有關憑證材料報送民政部養老服務司、財政部社會保障司。驗收報告主要內容為驗收工作的組織實施情況。
3.複核審定。民政部、財政部將組織專家對各驗收組提交的驗收評分表、驗收報告及驗收所依據的有關憑證材料進行複核。民政部、財政部將對評定驗收結果進行審定,並確定最終驗收結果。工作任務清單完成情況低於48分或驗收總分低於60分,驗收結果為不合格;工作任務清單完成情況分達到48分且總分為60-90分,驗收結果為合格;總分90分及以上,驗收結果為優秀。
(四)驗收要求。1.建立驗收機製。每個驗收組確定1名聯絡員,負責與民政部、財政部的溝通對接;確定2名驗收組組長(每個試點地區1名),輪流牽頭負責對應驗收地區的驗收工作。
2.保證驗收質量。各驗收組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開展驗收工作,依實際情況可采用實地查看、座談、查閱檔案材料等多種方式開展驗收工作。各試點地區應保證提供數據和材料的真實性,嚴禁弄虛作假。
3.嚴守各項紀律。各驗收組要自覺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遵守驗收紀律,廉潔自律,輕車簡從,務求實效,不幹擾基層正常工作,不增加基層負擔。
二、總結報送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典型經驗
(一)典型經驗要求。典型經驗要緊密圍繞試點任務要求,提出破解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瓶頸問題、提升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質量的工作經驗和有效做法,要形成可複製、可借鑒、可推廣的經驗模式。典型經驗要重點突出、言簡意賅、邏輯嚴密,要確保真實、模式清晰、數據準確,力戒空話套話,要具有較強的可讀性,能從方法上啟發思路,從模式上提供借鑒,從實踐上引導創新,具有較強代表性和導向性,易複製可推廣。字數控製在3500字以內,可配圖說明,具體格式請參照模板(見附件3)。如已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委托經營、協議合作等方式培育發展了較成熟的規模化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或企業,可一並提供機構或企業的基本信息、發展模式、經驗做法等,字數控製在2000字以內,具體格式請參照模板(見附件4)。
(二)具體報送安排。前三批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試點地區至少報送1個典型經驗。各省(區、市)在試點地區外可再報送3-6個典型經驗。請各省(區、市)民政廳(局)牽頭,對本地區的典型經驗進行審核把關,匯總後於4月23日前將材料報送民政部養老服務司。(電子版一並發送,並在電子郵件標題中注明“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典型經驗”字樣)。民政部、財政部將組織專家對典型經驗進行遴選,其中優秀案例將匯編成冊,在門戶網站上陸續公布,並通過適當方式在全國範圍內宣傳推廣。
2.2019年第三批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實地驗收組分組
3.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典型經驗撰寫模板
4.優秀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或企業發展報告撰寫模板
民政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2019年4月4日
聯係人:郭秦陽、杜卉
聯係電話:010-58123149,63550534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白廣路7號東樓3415室
附件1
2019年第三批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成果驗收評分表
試點地區: 省(區、市) 市 填表時間: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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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內容 |
驗收指標 |
評分標準及分值 |
評分依據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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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基礎(20分) |
1.1 試點工作領導機構情況 (2分) |
1.1.1 領導小組已召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專題會議的,得1分;未召開,得0分。 |
有關記錄或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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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試點地區所在省份對試點地區開展了督促指導工作,得1分;未督查,得0分。 |
有關記錄或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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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政策出台情況 (8分) |
1.2.1 已製定出台扶持社會力量參與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的優惠政策,得4分;正在研究製定相關政策,得2分;未研究起草,得0分。 |
已製定出台的,提供政策文件(包括改革試點之前出台的);正在研究製定的,提供政策文件征求意見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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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已製定出台增加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的扶持政策和管理製度,得4分;正在研究製定相關政策,得2分;未研究起草,得0分。 |
已製定出台的,提供政策文件(包括改革試點之前出台的);正在研究製定的,提供政策文件征求意見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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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資金使用及管理情況 (10分) |
1.3.1 已明確了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具體使用項目及執行進度方案,得1分;未明確,得0分。 |
有關文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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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2019年4月底前,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執行進度(已撥付至試點地區所轄區縣)達50%及以上,得4分;執行進度低於50%但達30%及以上,得2分;低於30%,得0分。 |
補助資金撥付憑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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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省級及以下安排的配套資金達到或超出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得3分;低於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得2分;未安排資金,得0分。 |
資金安排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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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已製定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得2分;正在研究製定,得1分;未研究起草,得0分。 |
已製定出台的,提供政策文件(包括改革試點之前出台的);正在研究製定的,提供政策文件征求意見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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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任務清單對比情況 (6分) |
2.1 任務清單對比情況(6分) |
2.1.1 試點地區的工作任務清單和進度與報送的工作計劃內容相符,進度合理的,得6分;工作任務清單和進度與報送的工作計劃內容相符,進度偏慢的,得3分;工作任務清單和進度比報送工作計劃內容減少,且進度偏慢的,得0分。 |
試點工作進展自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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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任務清單完成情況 (64分) |
3.1特殊困難老年人基本服務製度建立情況 (8分) |
3.1.1 已建立特殊困難老年人基本服務製度,明確政府職責,開展特殊和困難老年人篩查摸底工作並建立數據庫,得8分;已探索建立特殊困難老年人基本服務製度,開展特殊和困難老年人篩查摸底工作,得4分;未建立,得0分。 |
特殊困難老年人基本服務清單等有關文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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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社會力量參與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情況 (8分) |
3.2.1 已打造或引進品牌化、連鎖化、專業化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龍頭企業或社會組織,得4分;正在推動培育和引進,得2分;未啟動,得0分。 |
品牌化、連鎖化機構名單(連鎖化機構指的是在同一地區有3家以上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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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2019年新增、獨立建設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交由社會力量運營的比例達40%及以上,得4分;低於40%但達20%及以上,得2分;20%以下,得0分。 |
試點地區2019年新增設施中交由社會力量運營的設施名單(設施名單需標注運營方信息和運營方聯係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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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建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信息平台 (8分) |
3.3.1 已建立統一管理、綜合開放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信息平台,得4分;正在建立信息平台,得2分,未開展,得0分。 |
試點地區建立的服務熱線或網絡平台及平台中的服務機構或組織信息介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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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已建立了居家和社區養老應急服務網絡(如開設平安鍾、一鍵通等方式),得2分;未開展,得0分。 |
試點地區居家和社區有關應急服務網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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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社會力量在服務管理中已開發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相關信息產品、工具,得2分;未開展,得0分。 |
社會力量提供養老服務中的有關信息產品和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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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任務清單完成情況 (64分) |
3.4 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8分) |
3.4.1 已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管理人員、護理服務人員的專業培訓和麵向家庭照護者等其他服務人員的指導培訓,得2分;未開展,得0分。 |
有關培訓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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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已建立了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人才扶持、評估和激勵政策,得4分;正在研究建立有關政策機製,得2分;未開展,得0分。 |
已製定出台的,提供政策文件(包括改革試點之前出台的);正在研究製定的,提供政策文件征求意見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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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組織各類誌願者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統籌建立養老服務誌願者長效服務機製,得2分;未開展,得0分。 |
有關誌願者服務記錄及文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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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與醫療衛生服務相結合 (8分) |
3.5.1 已為社區高齡、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等行動不便或確有困難的老年人提供有針對性的醫療服務,得2分;未開展,得0分。 |
開展服務的有關文件規定,服務記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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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社區養老服務機構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簽約服務率大於或等於30%,得4分;低於30%但大於或等於15%,得3分;低於15%,得2分;未開展,得0分。 |
簽約服務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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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已開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老年人家庭建立簽約服務關係,為老年人提供持續的健康管理服務和醫療服務,得2分;未開展,得0分。 |
簽約服務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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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標準化、規範化 (4分) |
3.6.1 已啟動《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服務基本要求》(GB/T 33168 2016)和《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設施設備配置》(GB/T 33169 2016)或相關地方標準、行業標準貫徹落實工作,得4分;未啟動,得0分。 |
貫徹落實有關標準的文件、製定的相關標準、開展的培訓記錄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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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任務清單完成情況 (64分) |
3.7 保障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場地供給 (12分) |
3.7.1 已對全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進行摸底統計,得3分;未完成,得0分。 |
試點地區服務設施統計表和服務設施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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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已開展新建居住小區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住宅配套建設,或整合改造閑置社會資源用於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工作(包括政府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無償或低償提供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得3分,未開展,得0分。 |
關於居家和社區服務設施配套建設、驗收、移交和管理等具體規定的文件材料;試點地區整合改造閑置資源用於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的設施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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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50%及以上的公辦養老機構開展了向居家和社區養老延伸服務,得4分;已開展,但比例低於50%,得2分;沒有開展,得0分。 |
公辦養老機構名單及開展延伸服務的公辦養老機構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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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開展試點以來,城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提高10%及以上,且有效運營三個月以上,得1分;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提高10%及以上,且有效運營三個月以上,得1分;沒有提高10%,或設施未能有效運營,得0分。 |
有效運營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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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 (8分) |
3.8.1 已製定專門支持農村養老服務發展的政策,得2分;未製定,得0分。 |
有關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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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 已建立農村空巢(獨居、留守)老年人的定期巡訪製度,得2分;未開展,得0分。 |
建立巡訪製度的有關文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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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 2個及以上農村敬老院等農村養老服務設施發展成為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得2分;1個,得1分;沒有的,得0分。 |
有關文件材料,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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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 已安排專項資金用於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得2分;未安排,得0分。 |
資金安排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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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創新(10分) |
4.其他創新 (10分) |
4.1 某項創新性工作解決了全國性難題、填補全國空白,能夠在全國推廣經驗,得6分;解決了本省份難題、填補本省份空白,能夠在所在省份推廣經驗,得4分;解決了本地區難題、填補本地區空白,能夠在所在試點地區推廣經驗,得2分。 |
創新工作說明及相關文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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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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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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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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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組組長簽字: 驗收組成員簽字:
驗收填表說明:
相關材料及數據的截止時點為2019年4月30日。
2019年第三批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
改革試點工作實地驗收組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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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組 |
對應驗收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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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組 |
北京市通州區 |
河北省唐山市 |
貴州省貴陽市 |
貴州省六盤水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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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組 |
貴州省貴陽市 |
貴州省六盤水市 |
山東省菏澤市 |
山東省濰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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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組 |
山東省菏澤市 |
山東省濰坊市 |
黑龍江省雙鴨山市 |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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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組 |
黑龍江省雙鴨山市 |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 |
湖南省嶽陽市 |
湖南省益陽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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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組 |
湖南省嶽陽市 |
湖南省益陽市 |
山西省大同市 |
山西省晉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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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組 |
山西省大同市 |
山西省晉城市 |
四川省宜賓市 |
河南省洛陽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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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組 |
四川省宜賓市 |
河南省洛陽市 |
遼寧省遼陽市 |
遼寧省營口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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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組 |
遼寧省遼陽市 |
遼寧省營口市 |
江西省新餘市 |
江西省撫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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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組 |
江西省新餘市 |
江西省撫州市 |
上海市奉賢區 |
上海市楊浦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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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組 |
上海市奉賢區 |
上海市楊浦區 |
吉林省延邊州 |
吉林省通化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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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組 |
吉林省延邊州 |
吉林省通化市 |
关键词1省無錫市 |
关键词1省宿遷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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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組 |
关键词1省無錫市 |
关键词1省宿遷市 |
福建省三明市 |
福建省漳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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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組 |
福建省三明市 |
福建省漳州市 |
湖北省宜昌市 |
湖北省黃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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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組 |
湖北省宜昌市 |
湖北省黃石市 |
安徽省阜陽市 |
安徽省淮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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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組 |
安徽省阜陽市 |
安徽省淮北市 |
重慶市沙坪壩區 |
重慶市渝中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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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組 |
重慶市沙坪壩區 |
重慶市渝中區 |
兵團第六師五家渠市 |
甘肅省嘉峪關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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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組 |
兵團第六師五家渠市 |
甘肅省嘉峪關市 |
陝西省西安市 |
陝西省寶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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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組 |
陝西省西安市 |
陝西省寶雞市 |
北京市通州區 |
河北省唐山市 |
附件3
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典型經驗撰寫模板
(案例標題,小2號,小標宋字體)
一、基本情況(3號,黑體)
改革試點及實施單位的基本情況。(該部分控製在 500 字以內,3號,仿宋字體)
二、主要做法(3號,黑體)
改革試點實施的背景及特點,解決的主要問題及方式方法,主要創新點等。(該部分控製在 2000 字以內,可配圖,3號,仿宋字體)
三、經驗效果(3號,黑體)
在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模式創新、提升養老服務質量以及經濟社會效益等方麵取得的成效,服務對象、專家學者和社會各界的客觀評價,以及相關探索實踐對全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的借鑒意義。(該部分控製在 1000 字以內,3號,仿宋字體)
附件4
優秀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或企業發展報告撰寫模板
(案例標題,小2號,小標宋字體)
一、基本情況(3號,黑體)
機構或企業基本情況,包括營業住所地、機構性質、經營規模等基本情況。(該部分控製在 200 字以內,3號,仿宋字體)
二、發展模式(3號,黑體)
機構或企業發展的主要模式、經營服務特色、規範化、品牌化、標準化發展經驗、主要創新點等。(該部分控製在 1000 字以內,可配圖,3號,仿宋字體)
三、意見建議(3號,黑體)
從機構或企業角度,對發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在政策扶持、投融資、設施規劃、稅費減免等方麵的意見建議。(該部分控製在 800 字以內,3號,仿宋字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