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婦幼保健院
2015-度部門決算說明
我院是全縣婦女兒童保健服務中心,主管部門為嶽陽縣衛生局。2015-,現將我院2015-部門決算情況說明如下:
2015-度收入總計 1476.3萬元,其中:公共財政撥款 291.05萬元,政府性基金撥款269.91萬元。本-支出總計1476.3萬元。詳見《2015-度縣直部門收支決算公開表》。
2015-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91.0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91.05萬元,係保障我院各項支出。包括用於工資福利、商品和服務支出等常公用經費;
2015-“三公”經費支出合計18.35萬元,比公開的部門預算數增加7.35萬元(全部為公務接待),係2015-預算中未包括婦幼專幹業務培訓和創建兒童保健合格縣會議培訓所致。公務接待費支出14.8776萬元,,增加8.8776萬元,原因為:我院為業務單位,業務培訓費支付放在公務接待所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3.4812萬元,比預算減少1.5188萬元。 詳見《2015-度縣直部門“三公”經費決算公開表》。
| 嶽陽縣2016-度嶽陽縣婦幼保健院單位“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表 | |
| 單位:萬元 | |
| 項 目 | 本-預算數 |
| 合 計 | 18 |
| 1、因公出國(境)費用 | |
| 2、公務接待費 | 14 |
| 3、公務用車費 | 4 |
| 其中:(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4 |
| (2)公務用車購置 | |
| 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於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幹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