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15-嶽陽縣文化館單位預算收支表
單位:元
|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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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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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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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預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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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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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預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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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科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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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共財政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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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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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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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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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費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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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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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資福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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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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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納入公共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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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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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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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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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政府性基金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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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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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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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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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項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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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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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中央財政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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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業單位經營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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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事業單位經營服務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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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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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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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繳上級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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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結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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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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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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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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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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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支出的功能科目名稱要細化到項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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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5-嶽陽縣文化館單位“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表
單位:萬元
| 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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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預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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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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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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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因公出國(境)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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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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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務接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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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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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務用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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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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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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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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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務用車購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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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於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幹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嶽陽縣文化館2015-度預算編報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嶽陽縣文化館屬縣文廣新局二級機構,公益性事業單位,負責全縣群眾文化輔導工作。下設嶽陽縣花鼓戲傳承研究所(原嶽陽縣花鼓戲劇團),文化館2015-在職人數是40人,退休人10人,配有大型演出車一輛。
三、單位收支情況和項目經費安排
1.預算收入情況:2015-預算總收入257.6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191.63萬元;納入公共預算管理的非稅以收入撥款66萬元(文化館創收)。
2.預算支出情況:2015-支出預算257.6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65.95萬元(工資福利支出120.8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7.32萬元,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17.8萬元),項目支出91.68萬元,其中送戲下鄉20萬元,一元劇場8萬元,文化館免費開放支出5萬元,嶽陽花鼓戲傳承保護58.6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