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麵優化政務服務,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提升繼承人辦理不動產繼承手續的便利度,現就嶽陽縣不動產登記非公證繼承(受遺贈)登記指引如下:
一、辦理方式
在嶽陽縣不動產登記中心與各鄉鎮不動產所的登記窗口提交相關材料申請辦理。
二、材料清單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不動產權屬證書;
3.全體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明材料(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無需第二順序繼承人到場);
4.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死亡證明;
5.全部法定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的親屬關係證明。
三、辦理地點
嶽陽縣政務服務中心南棟一樓不動產登記大廳綜合窗口與全縣各鄉鎮不動產所不動產登記窗口。
四、收費標準
住宅80元每件,非住宅550元每件。
五、辦理時限
受理登記開始,5個工作日辦結(公示時間不計入辦理時限內,公示期不少於15個工作日)。
六、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不動產登記操作規程》。
七、業務電話
嶽陽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受理窗口 0730-7635138
嶽陽縣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