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汙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來源:縣房產局   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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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大氣[2017]121號

關於印發《“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汙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廳(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交通運輸廳(局、委)、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能源局:

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相關要求,全麵加強揮發性有機物(VOCs)汙染防治工作,強化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汙染物的減排,提高管理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遏製臭氧上升勢頭,促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关键词2製定了《“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汙染防治工作方案》(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落實方案要求,紮實推進各項工作,及時報送有關材料,推動VOCs汙染防治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環境保護部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交通運輸部

質檢總局

能源局

2017年9月13日

抄送: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國中化集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