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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嶽陽縣環境監測站決算收支表
來源:縣環保局   201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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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嶽陽縣環境監測站決算收支表

單位:元

 

收入

支出

內容

2014-決算數

內容

2014-決算數

功能科目名稱

一、公共財政撥款

2152400

一、基本支出

1312484

 

     經費撥款

644200

    ﹙一﹚工資福利支出

959630

 

     納入公共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

1508200

    ﹙二﹚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

177994

 

二、政府性基金撥款

 

    ﹙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174860 

 

三、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

 

二、項目支出

1.環境質量與監督及服務監測

2.重點生態功能區考核縣環境能力建設

3.東洞庭湖鹿角水質自動監測站

899916 

 

四、中央財政補助

 

三、事業單位經營支出

 

 

五、事業單位經營服務收入

 

四、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六、其他收入

 

五、上繳上級支出

 

 

七、上級補助收入 

60000 

六、結餘

 

 

收入合計

2212400 

支出合計

2212400 

 

說明:支出的功能科目名稱要細化到項級。


 

附件3

2014-嶽陽縣嶽陽縣環境監測站“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表

                                                          單位:萬元

 

項      目

本-決算數

合      計

8.43

  1、因公出國(境)費用

0

  2、公務接待費

1.48

  3、公務用車費

6.95

其中:(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

6.95

      (2)公務用車購置

0

 

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於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幹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